第二十七章 离别(三)
0.01秒记住本站域名 [5200xiaoshuo.com]

    在某些时候,诸葛亮觉得小二要比妲己周瑜他们可爱的多了。

    至少,不用太费脑筋去忽悠。

    你只要告诉这只以“做人”为终极目标的炉子,会怀孕就更像人,他就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更不会去在意怀孕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天生技能。

    能做人就行了,不用在意那些细节。

    简单所以快乐!

    花木兰安排好了,接下来该是妲己了。

    诸葛亮拉过小女仆,想要叮嘱她一些喝水不要太急吃饭要斯文之类的日常琐事,但一想到小女仆的泪水攻势就脑壳疼,便放弃了。

    儿女情长必定会英雄气短。

    他摸摸小女仆的秀发,有些不舍:“妲己,要听真人的话,知道吗?乖乖等主人来找你。”

    果不其然,妲己的眼圈瞬间红了起来,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开始用泪水帮他洗衣服。

    “主人,妲己不想离开你。呜呜~”

    诸葛亮轻抚她后背,自己也不想,但没有办法。

    老实说,一女仆刚来的时候他还有些不习惯,有些头疼。

    慢慢地懵懂无知的她学会了一些生活常识,会做一些日常家务,虽然时不时会闹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但无伤大雅,美女总有被人宽容的理由的。

    “真人,妲己就麻烦你了!”

    “放心吧。”

    太乙给了他一个“我办事你放心”的眼神。

    很可惜,诸葛亮接收不到他的这层意思,他只知道太乙又瞪了自己一眼。

    看到诸葛亮如此作态,大家都知道了他在做最后的善后工作。

    “小亮子,你这是...要把妲己和花姐带到哪里去?”

    大乔其实很想问,你为什么不走?一定要在这里等着曹操吗?

    她张了张口,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这么一句。

    男人做事情总是有些独特的,难以理解的理由。

    何况诸葛亮并不傻。

    诸葛亮笑了笑,轻轻抚去妲己脸上的泪水:“花姐现在是突破的紧要关头,不能受到打扰,妲已虽然有些许天赋,还没有学习过如何修炼,我让真人带她们去一个安全的地方,这样才没有后顾之忧。”

    大乔点点头,这样也好。

    诸葛亮拉出躲在怀里的妲己,不能让她再这样哭下去了,再哭自己就没衣服穿了。

    “去吧,跟着真人去找主人的朋友。”

    “嗯!”小女仆用手背胡乱抹了下泪水,点点头。

    短短几步路程硬生生让她走出了生离死别般感觉,一步三回头,令人心酸。

    收拾下心情,诸葛亮怕自己一个不忍心就想把妲己叫回来。

    弯腰冲太乙作了一揖:“真人,一路走好!”

    懒得去理会这些儿女作态,在太乙的眼中,一切浪费时间的行为都是可耻的。

    因为时间就等于金钱。

    太乙摆摆手,一副你很烦的样子,转身便想离开。

    “等等!”

    诸葛亮突然想起金鲤放在身已身上不太合适,这么值钱的东西万一被曹操摸去了,自己哭都没地方哭。

    “这样东西是朋友之物,小子怕有遗失,还请真人帮忙保管一下。”

    伸手将怀里的项链摸出来,递到太乙面前。

    他特意将朋友之物四个字咬重了,这个太乙的人品,还真是没有质量三包的。

    至于家里的金币,坚决不能交给太乙保管。

    开玩笑,那还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

    “咦?这个东西怎么会在你这里?”

    太乙眼中的红光直冒三丈,热情地想要将诸葛亮熔化。

    他一把抢过项链,低头仔细端详,口水都快要滴在了上面,看得诸葛亮一阵恶寒。

    看来下次拿回来的时候要想办法消消毒了。

    诸葛亮如是想。

    “真人见过此物?”

    大乔一直想弄明白这个金鲤有什么秘密,见太乙一副比较识货的样子就开口发问。

    太乙头都没抬,根本不在乎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听到有人问就回答:“好多年前,我四处云游的时候路过一处富贵人家,在他家借宿了一宿,曾在他家见过此物。呐!那家人居然把这宝贝挂在一个小娃娃身上,简直是暴殄天物,天理难容啊。我当时就想买下来,可惜那家主人没答应,要不是师门门规森严,我都想抢了就跑。太浪费了!”

    太乙并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让自己的得道高人形象在一个仰慕者心里轰然崩塌,支离破碎。

    大乔黑着一张脸,目无表情:“是吴国的富贵人家吗?”

    “嗯!好像是的”太乙想了想,差不多吧,记不清了。

    “那家主人可是姓乔?”大乔继续目无表情。

    “嗯?你怎么知道?”太乙奇道,终于舍得抬头看了大乔一眼。

    “我就是当年你借宿的那富贵人家的小娃娃!”

    尴尬!

    太乙好久没有这种感受了。

    就像是走在大街上突然间腰带断了,裤子掉下来了一样。

    也许这不是最尴尬的。

    最尴尬的是旁边还有人在指指点点,品头论足说“牙签”“火柴棒”之类的。

    高人就是高人,脸皮的厚度也不是一般的高。

    干笑一声,太乙扬了扬手中的项链:“这么说,此物是你的?”

    大乔已经失去和太乙说话的兴致了,出于礼貌,还是应了一声。

    太乙还算机智,并没有重提什么买宝贝之类的想法。

    他轻咦了一声,绕着大乔转了一圈,忽然发出火焰将她笼罩起来。

    “你干什么!?”

    李白见到太乙突然对爱妻动手,怒喝一声,扑了上来,便要出手相救。

    在抓到爱妻的手臂时却发现太乙所发的火焰居然是冷的,大乔脸上也毫无痛苦之色,才知道太乙没有恶意,虚惊一场。

    “白哥,我没事,不用担心,真人没有恶意。”

    见李白如此紧张,大乔心中一暖,出声安慰。

    其实,她也很紧张,不知道这猥琐的小老头想要对自己做什么。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咦?奇哉!怪哉!”

    半晌之后,太乙收回火焰,一直摇头表示不解。

    “不知真人有何发现?乔儿身上有何不妥?”

    李白一脸凝重,生怕太乙会说出什么大乔命不久矣之类的话。

    不要问他为什么这样想,一方面是因为惯例。

    算命的在给别人看过相之后一般都会这样说。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第六感。

    不知道为何,在太乙收回火焰之后,他就感觉到一阵心惊肉跳,仿佛将要在大乔身上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预感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果不其然。

    太乙开启了装逼模式之后,冲着李白背了一段台词:“我观你家爱妻这般印堂发黑,呈现大凶之兆,恐怕不日将有血光之灾。”

    按照惯例,当事人在听到这样的台词的时候,要么是一脸惶恐,战战兢兢地请高人指点迷津;要么是吐口唾沫,骂一声江湖骗子扬长而去。

    但大乔却没有按照惯例来。

    只见她脸色通红,一脸鄙夷地啐了一口。

    “呸!为老不尊!臭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