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翻异别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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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仅是张斐在北宋的第一场官司,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

  他没有什么上庭经验,在实习岗位上他也是干一些跑腿的活,以及财物计算。

  但是这反而给他来优势。

  因为他还没有形成一种程序正义的固定思维。

  而他在研读古代律法时,知道古代法制思想,追求的是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

  什么结果正义?

  简单来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故此在堂上,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将方大田塑造成一个恶人,而在韦阿大这边,则是大打同情牌。

  而不是从司法程序上找漏洞。

  从围观群众的反应来看,显然,他是非常成功的。

  后世法官可以判一个人人唾骂的结果。

  但是当今官员,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官员,可是不敢这么判。

  因为他们更多是追求结果正义。

  当然,一切也必须基于律法条例,只不过打官司的侧重点不一样。

  “多谢张三哥,多谢张三哥!”

  “张三哥对俺们兄弟的大恩大德,俺们兄弟一定记在心中,将来张三哥若需帮助,俺们绝不二话。”

  ......

  出得府衙,韦家兄弟便是痛哭流涕的感谢张斐为他们讨回公道。

  张斐却是一本正经地问道:“此话当真?”

  韦氏兄弟先是一愣,那韦阿二突然拍着胸脯道:“张三哥尽管吩咐。”

  张斐迟疑少许,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我需要二位再帮我做一回证人,我还有一个官司要打。”

  韦阿二道:“啥官司?”

  “就是关于阿云的官司。”

  张斐道:“我与你们说过,阿云对我有救命之恩,我必须要报答她。”

  韦阿二不免看向大哥,这令他有些纠结,毕竟那女人也是仇人啊!

  韦阿大愣得半响,默默地点了下头,答应了下来。

  经过方才那场论辩,他倒也不是非常记恨阿云。

  正当这时,那刘海突然走了过来,道:“张三,我们知州有事找你。”

  张斐笑道:“真是巧了,我也有事要与知州谈。”

  他又向韦氏兄弟道:“你们先回旅舍,待我回来,我们再详谈。”

  言罢,他便与刘海返回官衙。

  .....

  “小民张三,见过知州。”

  “张三,你可知本官这番找你来是为何事吗?”

  许遵面无表情地问道。

  张斐稍一沉吟,又瞄了眼许遵,摇摇头道:“小民不知。”

  许遵哼道:“你难道忘记你还欠本官的钱吗?”

  催债?哇...你这也忒抠门了吧!张斐哪里还有方才那般意气风发,讪讪道:“是,小民还欠知州两贯钱,但是...但是小民如今没有钱,还望知州放宽几日。”

  “没钱。”

  许遵审视了张斐一番,道:“你为韦氏兄弟赢得五十亩田地,难道就没有索要报酬?”

  张斐眨了眨眼:“什...什么?这做好事还能拿报酬吗?”

  一旁的徐元气不打一处来,道:“你这厮还在这装傻充愣,你方才算的那笔账,可真是令我都刮目相看,我审案多年,就没有见过这么详细的账目,你会不知道索要报酬?”

  张斐道:“小民只是一心为韦氏兄弟寻求合理的赔偿,并未向他们索要分毫报酬。”

  许遵问道:“当真?”

  张斐道:“小民怎敢欺瞒知州,小民也不敢赖知州的账,若是有钱,岂敢不还。”

  许遵审视他一番后,点点头道:“好吧!那本官就再宽限你几日。”

  “多谢知州。”

  张斐拱手一礼,突然道:“正好,小民有一状纸要呈于知州。”

  此话一出,徐元、刘海等人当即就傻眼。

  你家是批发状纸的吧。

  唯独许遵并不感到意外,但他皱着眉头,故作不满道:“你这状告得是没完没了了呀!”

  张斐解释道:“倒不是新案,而是关于阿云谋杀一案。”

  许遵哦了一声:“又是免所因之罪?”

  张斐忙摇摇头道:“不是的,只是基于方大田伤人一案,小民认为已经有足够理由重新审视阿云的动机,以及她是否真有害人之心,若无害人之心,自无谋杀之意。”

  许遵暗自一喜。

  徐元也明白过来,当即驳斥道:“就算阿云是被迫所为,她谋杀之罪也无可争辩。”

  张斐立刻道:“可是小民认为阿云其实并未谋杀之心,她前去伤害韦阿大,实乃一番好意,只不过用错了方法,同时此案有出现的证人。”

  “新得证人?”徐元问道:“什么证人?”

  此案涉及的人很少,怎么可能还有新得证人。

  张斐回答道:“就是此案的受害者韦阿大。”

  “韦阿大?”徐元一惊,“你说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

  “是的。”

  徐元、许遵相视一眼。

  如果韦阿大要为阿云作证,那他绝对是新证人。

  但这有些离谱啊!

  张斐道:“由于韦阿大将会提供新得证词,故此小民认为阿云最多只能判防卫过当之罪。”

  “防卫过当?”

  徐元认为这张三已疯,之前提到的免所因之罪,还是有理可循的,只不过他是在钻律法的空子,但他估计大理寺、刑部那边是不可能答应的。

  如今他却要做防卫过当辩护。

  这怎么可能。

  防卫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面对徐元的不解,张斐却是一本正经道:“是的,阿云绝对是无辜的,她也是受害者之一,官府应该还其公道。”

  许遵心中暗喜,嘴上却道:“你先将状纸呈上。”

  “是。”

  徐元岂不知许遵在想什么,他甚至认为,这二人早有勾结,但是他不赞成许遵纠缠此案,可是韦阿大如果成为新的证人,那就有足够翻案的理由,突然,他灵机一动,道:“且慢!知州,此乃翻案,知州若要受理此案,也应避嫌,另择官员来审。”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

  宋朝对于翻案有着明文规定,名为“翻异别勘”。

  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要推翻口供,或者不服判决,且情节严重者,那么就必须换其它官员来审理此案。

  此案人命关天,肯定属于情节严重。

  虽然许遵也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但那属于司法部门内部的争执,但如果张斐上诉,那绝对属于“翻异别勘”。

  其实徐元这么说,还是为了保护许遵,因为许遵不过是京官挂职登州,过不了多久,就得回京城,犯不着为此案,而令自己的前途不明。

  “换人审理?”

  张斐心下一惊。

  这古代判案,人才是关键,法只是其次,他为什么这么嚣张,那完全就是许遵纵容出来的结果。

  换个人的话,估计还没有审,就先抓着他一顿板子。

  动不动就告状,绝逼是刁民。

  许遵瞄了眼张斐,点头道:“不错,根据我朝制度而言,你若要翻案,就必须换人来审,你还告吗?”

  这眼神中还透着一丝挑衅。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这不进行下去,如何能行。张斐笑道:“天日昭昭,小民无惧。不过小民有一个要求。”

  许遵问道:“什么要求?”

  张斐道:“就是如今日一样,公开审理。”

  许遵沉吟半响,只道:“你先退下吧。”

  “小民告退。”

  张斐退下之后,许遵又仔细审视了一番状纸,突然道:“刘海。”

  “知州有何吩咐?”刘海急忙忙站出来。

  许遵道:“你去请曹提刑过府一趟。”

  刘海是极其不愿地点点头,“是,下官这就去请。”

  这登州府衙就已经是州府最高行政加司法部门,不可能再转交给县一级,故此也只能转交给刑狱司。

  而且刑狱司职责也就是掌管各路刑狱,并且拥有督查、提审的权力。

  在州府、县衙判决之后,刑狱司若觉得不妥,可以重新再审,要知道刑狱司可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得。

  恰好这东京路提刑官曹彦近日正在登州一代巡察。

  过得半月,终于将曹彦给请来了,这一听要给阿云翻案,那桌上的美味佳肴顿时就不香了,筷子一放,不禁纳闷道:“许知州,此案证据确凿,且阿云也已经伏法认罪,还有何可辩的?”

  许遵立刻将方大田伤人一案的判决交给曹彦,道:“此案乃前几日本官所判,还请曹提刑过目。”

  待曹彦看过之后,许遵就问道:“不知曹提刑以为本官这番判决是否公允?”

  曹彦稍稍点头道:“确实。守孝期间,不得婚娶,此有违孝道,也不是律法所允许的,方大田这么做,的确要受到惩罚,只不过这索赔的是否过多?”

  许遵呵呵道:“不瞒曹提刑,其实本官也觉得这番索赔过多,但是...但是韦阿大的索赔理由,也令本官无从反驳啊!”

  说罢,他便让刘海将那份极为新颖的索赔单交给曹彦。

  曹彦看完之后,无话可说,扪心自问,他可是写不出这么有理有据的索赔单,他甚至连想都想不出,问道:“这是何人所写?”

  许遵如实告知:“此乃一个名为张三的珥笔之人所写,而且也正是这个人要为阿云翻案。”

  “哦?”

  曹彦又问道:“他是阿云的什么人?”

  许遵笑道:“曹提刑莫不是忘了,阿云在行凶之后,曾救下一名溺水之人。”

  曹彦猛然想起来,阿云一案自然是经过刑狱司之手,道:“我想起来了,阿云救得那人,好像就是叫做张三。”

  许遵道:“张三为阿云翻案,多半是有报恩之心。”

  曹彦稍稍点头道:“报恩之心,故值得勉励,但这法令如山,可不是报恩之理啊。”

  许遵点点头道:“但是之前我们判决阿云一案时,似乎忽略了方大田等人在其中的责任,如今经此案审理之后,发现方大田他们对于此番惨案,是责无旁贷,张三认为此案足以令官府重新审视阿云是否有谋杀的动机。并且张三还说有一个新得证人,可以证明阿云绝无谋杀之心。”

  曹彦问道:“什么证人。”

  许遵道:“就是受害者韦阿大。”

  这才是翻案的关键点。

  曹彦皱眉道:“会不会是张三帮韦阿大索赔田地,从而令韦阿大改变供词,以此来报答阿云的救命之恩?”

  许遵道:“曹提刑所言,倒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我相信张三不会做出此等糊涂之事。”

  韦阿大是受害者,乃是此案最重要的证人,如果他要为阿云做供,就已经构成翻案的理由。

  曹彦突然瞧了眼许遵,道:“我听闻许知州不服大理寺对此案的判决?”

  许遵避重就轻道:“大理寺那边忽略了一些细节,本官给予补充。”

  曹彦又道:“如果由我判决之后,许知州又有不服,那这岂不是白费功夫。”

  这许遵可不是普通的知州,他是大理寺官员在此挂职,简单来说,就是朝廷见他干得不错,让他来此镀金,前途是不可限量,而刑狱司最终的判决,还是交由大理寺审查,许遵可是在朝中有人啊。

  到时许遵又抗辩,曹彦觉得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做吗。

  许遵稍稍迟疑了下,然后言道:“我之所以不服大理寺的判决,乃是因为大理寺的判罚有错漏,只要是秉公判决,我为何不服?”

  曹彦点点头道:“好吧!我就接下此案。”

  对于他而言,这桩案子没有任何疑点,即便不是十恶之罪,那也是谋杀之罪,不可能打成防卫过当,这都是许遵的同情心在作祟,他要纠缠,大家就都得陪着他,索性就给予他一个死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