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整齐,精神饱满,达贡即将踏上旅程。从坚古城到秘纳米利斯,几乎相当于从世界的南方到北方。即使一路顺利平安,也要八个月之后才会进入精灵的领地,这一路的舟车劳顿将是达贡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好在“金狗”商会派出的这一支商队常年在这条南北线上活动,他们的经验丰富,而且对坚古族人比较友善。据说,“金狗”是唯一一个能够沟通坚古族人南北两大聚居地:犬齿要塞和磨盘城的商会,它有三支规模在五十人左右的商队,常年往返与这两个据点,深受坚古族人的信任。尼尔家族将达贡托付给他们,也是看中了这份信任。
早晚都要走,就不必拖拖拉拉。达贡先与父母告别,然后再去领主府做一个简短的寒暄,便拿上证明身份的血统证书与个人玺戒,独自前往出入口。两个家庭给他准备了满满一背包的东西,从后面看上去仿佛是一个坚古族人扛着另一个坚古族人。
“你只能从这边走,所以你是避不开我的。”
熟悉的声音让达贡脸上重现笑容,他向着黑暗的角落招了招手。“多玛,谢谢你来送我。只是你的脸若能漂亮一些就好了,我也能多保留一些美好的记忆。”
“你应该去创造美好的记忆,停止试图在我身上占便宜的想法。”多玛从阴影中走出来,与达贡依次撞击手肘、肩膀和额头。“挺不舍的你走的,但你留在坚古城只会耽误那些善良的女孩子。”
“你去拯救她们啊!”
“我还真的要去。”多玛摸摸自己塌陷的鼻子,摇摇头说道:“下周我就被安排去和火谷家的女孩相亲。唉,肯定没有结果的事情,偏要浪费时间。我宁可去完成狩猎队的额外任务,还能多挣点钱。”
“呵呵,你还是去相亲吧,让你家里人少操点心。”达贡左右看了看,然后放下背包,从内侧打开一个口袋,从里面掏出个小皮囊。
“这里是一百金币,领主给的,你拿着时不时给我家买点东西送过去。”
多玛摇摇头,根本没有接这些金币,直接将它们推了回去。“你要真信得过我就别给我钱。一百金币够干什么的啊?我肯定会给钢铸夫妇送东西的,然后我给你记账,你回来再给我钱。若是你不能好好生活,挣得还没我给的多,那就丢人了啊!”
“那你好好记账?”
“肯定的,你放心。有句话是亲兄弟明算账,我记得越仔细,给得越坦然。”
“嗯,这样更好。”达贡将金币重新装好,扛起背囊,两个人沿着领主府前的大路向城门方向前进。
集市结束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大家还在体会能够与外界沟通、换到自己所需时的快乐余韵。坚古城的居民多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封城令要不要提前结束。前领主艾格已经去世六十年,如今他送回来的养子达贡要走了,那他送回来的封城令是不是也可以走了?
只是想要全面解封还没那么快,尼尔家需要所有辅助家族的一致同意,这才好推翻前领主的决定。能不能成功,何时成功,已经不关达贡的事情了。尼尔家族的人忙于政治,没人来送达贡,那他就让好兄弟送到城门前。
领主府的近卫拦住了多玛,他不能继续向前走了。两个人在金狗商会堆积的货物中间做最后告别,然后一个人向地表,一个人向地底,相互分开。在达贡的坚持下,多玛先走出视野,他才会钻进通道,这样还可以多看看坚古城两眼。没想到多玛吹响口哨,叫来俊龙,三两下就跑得没影,于是达贡便没有再拖延的理由了。
封城令下,坚古城与外界连接的通道都是极为狭窄崎岖的羊肠小道,一次只能让一个坚古族人收腹提臀通过。为了召开集市,尼尔领主秘密对窄道进行维修,拓宽部分瓶颈,并在头顶上架了一条钢缆,用于吊装货物。金狗商会就是用这条钢缆将货物运进来,现在又要将收获运出去,城门附近堆积的箱子就是他们这两天要完成的工作量。
“先让那个矮人王子出去。”商会的人早就做出了安排。“让他出去晒晒太阳,也熟悉一下商队的环境。还要在路上走大半年呢,多磨合就能少出乱子。”
于是达贡直接挤进货物搬运的序列里优先出去。他在通道里走,背包就吊在钢缆上,用一根绳拽着走。
狭窄的通道难以通行,不过周围岩石紧密地包裹过来,如同大地母亲拥他入怀,是一种熟悉的安全感。通道的前方越来越明亮,很快就超过了火把、提灯甚至地底的岩浆,那应该就是“太阳”的力量了吧?
转过一个弯角,隧道已经很亮了,但这种白晃晃的亮光似乎还在加强。达贡怀疑它有没有极限,心里便有些发虚,好像那个太阳正在对他使用“烁”符文一样。第一次,达贡觉得脚下有些发虚、发软,觉得亮光笼罩的外面充满着可怕的危险。有一瞬间,他想逃离,回到熟悉而且充满亲情、温情的地下城市中去,但是属于武者那种不服输的尽头让他抬起左腿向前迈,再抬起右腿跟上去。
转过最后一个弯,达贡看到了洞口。阳光从洞口斜射进来,仿佛十多条柱子。肉眼清晰可见的灰尘在柱子中飘飞浮游,一切都变得更加清晰、多彩。在洞口外面,不再是地下环境中紧接着的另一个洞窟或隧道,而是广阔的大地。那如同虚空一样宽广、无顶的环境,给了达贡无边无际地不确定感、不安全感。
他咕嘟一声咽下口水,努力隐藏双腿的颤抖,使劲拽了一下绳索。背包滑过最后一段距离,达贡赶紧将它解下来,然后把猎首斧拿在手中。洞口外面充斥着欢快的笑声,还有些口哨和滑稽小曲的动静,应该是金狗商会的众人。但达贡只当前面是洪荒猛兽,手里提着武器才能放心。
跨出洞口的第一步,达贡就被太阳直接“攻击”。接近正午的夏季烈日狂暴且不近人情,毫无温柔,毫无谦虚,将炫目的光线与灼肤的热浪扣在达贡头上。眼泪忽的一下就流淌下来,达贡赶忙用一只手在眉毛上搭起凉棚,制造一点阴影出来。
六十年,达贡没见过太阳。或许这样说不太准确,因为从盖魔城送回来的路上,襁褓中的达贡或许见过太阳。在烈日之下,达贡努力但缓慢地慢慢睁开眼睛,盯着脚下的地面来适应外面的亮度。朦胧的视野中,一个脆弱而摇曳的白色物体吸引了他的注意,它在风中摇摆,仿佛在欢迎和鼓励达贡来到地面。那是……花吗?
深吸一口气,达贡可不想变成小野花一样脆弱的生物,他是个坚韧的坚古族人,是武器大师的儿子和徒弟。他的母亲就曾在外面的土地上、太阳下耕种,他肯定也可以在外面的土地上、阳光下生活。
移开眉毛上的手,达贡看到了地平线,看到了远方的山脉和绵延到脚下的峡谷、平原。壮美的景色令他震撼,他没想过空间居然可以有这么大的距离,坚古族的眼睛居然能看到那么远的地方。然后,他看到了天空,蓝色的、无边无际、没着没落的巨大空间让他立刻头晕目眩。那个时侯,地面似乎要掉入天空,坠落和旋转的感觉从脚底涌上头顶,达贡一下子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地上。
“哈哈哈哈,结果出来了,矮人王子摔了。”
笑声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胃里翻江倒海,达贡觉得非常难受,同时也有点委屈。他没见过天空,没见过太阳和云,没有见过如此光亮的环境,不适应是正常的。那些人笑什么?
不过,自己的确是摔倒了,倒也值得一笑。就像父亲说的那样,他们笑是得到了快乐,失误了爬起来得到的是经验教训,同样也是快乐。
“那就都乐吧。”达贡晃晃脑袋,然后在地上跺跺脚,用手拍拍、摸摸,外面的大地暖和一些,但一样坚固、厚重,肯定能支撑我一个坚古族人。他心想,刚刚让我摔倒的不是这一贯的大地,也不是遥远的天空,只是我自己而已。刚才我要摔,现在我要起,我要还站得又直又稳,谁还能阻止不成?
于是,他站了起来,咽了口唾沫,胃里也不再难受。站得稳了,视野便也开阔许多,他这才注意到自己位于一处缓坡上。坚古城的侦查隧道藏身于几块大石之间,四个坚固的近卫在四面把守。长满青草和野花的缓坡下,二三十头细腿高脖的四足动物被拴在石头桩子上,它们旁边是并列的两排共十辆四轮大车。
吐着金色舌头的金毛犬旗在车队的最前面和最后面飘扬,整个商队大约有二十名人类,六七个半身人以及四个坚古族人组成。一个土黄色头发的半身人站在酒桶上跳舞,有些人从他手里拿走纸片兴高采烈,有些人则空着手远离他骂骂咧咧。这个半身人在那边嚷嚷着“矮人王子、矮人王子”,让人觉得聒噪。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在广阔的天地间高声吼叫:
“我叫达贡·奥力森·尼尔,坚古族人,我不是矮人王子。”
“太阳笼罩的大地,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