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呼!刺耳的水壶尖啸声在奇妙屋内响起,布姆此时正站在灶台旁,不断“指点”着做菜的六花。
而六花则铁青着脸,从最初的笑脸相迎,到此刻的沉默无语。自从布姆康复后,仿佛换了个人般。
若果说之前布姆冷的犹如寒冰,那现在的他就仿若一块巨魔族的膏药,并且还是过了期的那种。
“哥哥呀,虽然你洗衣服的样子很帅,但也不能每天都这么瞎混呀,不用修炼的嘛?不想成为大魔导师啦?”
六花端着盛满培根的银盘,苦兮兮的问道。她虽然喜欢布姆的改变,却总觉得对方还是要多为自己想想。
“劳逸结合,我最近对魔法师这个职业,有了全新的理解。”布姆给对方倒满果汁,笑着回道。
“哼!哥哥的借口真多,人家说不过你啦。要是你这么无聊,那我们索性离开纽克城,去高庭瞧瞧呗。”
六花将小脚翘到布姆腿上,口中咀嚼着食物,含糊不清的打趣道。
“可以啊,你想哪天启程呢?我现在是真的看开了,就像你说的那样,只要咱们俩不分开,哪里都是家。”
布姆用叉子挠了挠六花的小脚丫,随即轻声说道。
经过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被六花的行为打动。如果布姆的心智仍然不能成长,或者说对其怀有芥蒂,那只能选择孤独终老。
之前所谓的“家人”或许是一时冲动,也可能是幸福突然而至的迷茫。那此时的承诺,则是在深思熟虑后的决然。
他现在不在乎六花比自己强大,不在乎何时能成功进阶,甚至不在乎是否住在城镇内。
如果六花想一辈子留在森林里,布姆会毫无怨言的陪伴。如果六花打断去世界各地旅行,布姆也自然会陪同。
“大不了就是一死。”布姆没有理会对方的吃惊表情,继续将一块块牛肉塞进嘴中。好似这些食物,远远要比离开纽克城重要。
“哥哥你说什么?真的都听人家的嘛?真的真的嘛?”六花不可置信的问道,甚至觉得自己听错了。
“真的,以后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但安全第一的原则不能忘记。”布姆抹掉脸上的面包屑,笑着回道。
“那我们今晚就动身前往高庭!人家还没赶过路呢,小说里描述的可浪漫了。”六花眼中写满了期待。
于是乎,从午饭后,二人便开始筹划高庭之旅。作为西塞公国的心脏,布姆自然对其十分好奇。
而六花小脑袋里所想的,则是一本本她从未阅读过的言情小说。在她的认知中,友情是被自己亲手杀掉的“胆小狮”。
亲情自然是陪在身旁的布姆,至于爱情,她有着自己的理解。虽然这种念头被埋藏于心底,可却总能在那些言情小说里找到些蛛丝马迹。
铁炉被清理干净,还有些潮湿的长袍被丢进奇妙屋里,而奇妙屋则被六花揣入了怀中。
布姆哭笑不得的站在一旁,随即拎起了陨铁剑,再次收集起柴禾。六花这次没有阻止,但也没有出手相助。
直径半米的石堆内,随着一颗火球而劈啪作响。六花见此情况,随即从次元空间里取出几块鲜肉。
“我又不会骗你,奇妙屋收早了吧。”布姆拉了拉长袍,脸色显得十分无奈。
“嘻嘻,人家这不是高兴嘛,再说啦,哥哥会喷火呀。”六花一边翻转着木枝,一边回道。
“意思是你把我当火炉用了?真是小机灵鬼。”布姆握着钢刀,将肉块外表的焦糊部分剔除。
时间一晃而逝,布姆与六花此时穿过了金戟平原,身后的纽克城愈发模糊。布姆提着那个魔晶影灯,此物从买来后,着还是第一次使用。
二人走走停停的迎着阳光前行,以至于原本只有三天的路程,竟然足足耗费了一周。期间二人斩杀了两个佣兵团,自然也收获了不少财物。
这天,布姆与六花抵达了高庭。夸张至极的城墙足有十五米厚,密密麻麻的“野驴弩机”微微颤动。
一面面双头龙旗帜随风舞动,造型随意的建筑群艺术感十足。布姆与六花好似乡巴佬般站在原地,放眼望去,皆是好奇。
花月第一天,二人最终从王城奥古城走到了西塞高庭。高庭被称作“不夜城”,寓意着它的繁荣。
如果说奥古城的秘法集市,引领了时代的潮流。那西塞高庭则好似一位内敛的智者,早已向所有人敞开了城门。
二人行走在青石板路上,那原本为了隐藏身份的佣兵证明,此时却失去了效力。没人理会,更没人拦截盘问。
这是身为最强人族魔法公国的自信,更是叫板奥古城的底气。因此在数千年的明争暗斗中,双方皆以打压对方为目标。
“哇,哥哥你看!那个是什么东西呀?”六花挽着布姆的手臂,指着城内最高的建筑问道。
“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鬼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布姆顺着对方的手指方向看去,充满了震惊。
那是整个高庭内最雄伟的建筑,更是两位巅峰大魔导师的居所。没人胆敢随意靠近,甚至连西塞大公也不行。
双子星塔,火系大魔导师卡麦林,与神经系大魔导师赫拉克勒斯的居所,更是西塞魔法师军团的驻扎地。
作为公国核心,其不但充当着震慑反叛者的作用,更是无数魔法师心中的圣地。说起是奥古大陆的魔法文明起源地,也毫不为过。
“哥哥,我们现在干什么呀?”六花与布姆钻进了熟悉的暗巷中,静静观察着那些匆匆而过的行人。
“我们先去找间旅店,将今晚住的地方确定。”布姆接过了钱袋,笑着回道。
“那之后呢?哥哥陪人家逛逛呗,毕竟这可是我们第一次来高庭嘛。”六花再次开口说道。
于是二人待找了个旅店后,便再次钻进了人群里。高庭的面积比奥古城大了两倍,街道也宽阔无比,但却依旧拥挤喧闹。
身着各式各样服饰异乡人多如蚊蝇,所谓的贫民区极其混乱。其王城所不同的是,这里显得更加暴戾,也更加直白。
越是繁荣的地方,就越是充满了生机,也越是杀机四伏。布姆不断打量着身边的一切,希望能快速融入其中。
而六花手里却攥满了小吃,一会扭头咬着炭烤猪蹄,一会又叫嚷着跑向甜品店。活着就是及时享乐的原则,在其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