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三个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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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是又死了一次?”

  “不对,是又找到了新的宿主。”

  李重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拼命回忆自己死前的最后一幕。

  他要对当时的场景进行复盘,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两道让他刻骨铭心的身影立即出现在眼前。

  “就是这两个家伙害死了我的上一个宿主。”

  “那个胖子倒也罢了,反正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那个年轻猎人简直就是个大骗子,亏我还以为他很友善,原来都是装出来的。”

  李重咬牙切齿地想道:“我迟早要找他们算账,就是这两个混蛋,彻底破坏了我的寄生大计。”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先在鹿体内过一段平静祥和的好日子。

  然后他会主动将自己投喂给一头饥饿的灰狼,完成一次成功的转移。

  等到寄生在灰狼体内,拥有集体狩猎这样的顶级技能,野外的生活就有了保障,可以慢慢筹划如何寄生到人体的终身大事。

  虽然可能需要一点时间,过程会有点慢,但会始终处于一个稳中向好的状态。

  万万没想到,该死的猎人竟然会出手,一下子打断了他理想中的寄生计划。

  一如当初人类重拳出击,灭杀了如日中天的蚂蚁帝国。

  无论哪一个,对他来说都是一场无妄之灾。

  “新宿主是谁?灰狼?秃鹫?不会又回到蚂蚁身上了吧。”

  从他获得的部分信息来看,现在并非猎鹿季,两个猎人铤而走险肯定是为了猎取鹿角,所以只会收割最精华的部分。

  剩下的大部分尸体肯定会落在本地的肉食动物口中。

  灰狼不会放过现成的美食,秃鹫肯定会闻着味赶来,苍蝇和蚂蚁这些分解者会吃掉每一块腐肉。

  李重可以想到,面对抛弃的鹿尸,这些丛林清道夫肯定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我不会寄生到了一条蛆的体内吧?”

  李重突然想到了一个无比炸裂的可能性,差点眼前一黑。

  他这下是真的急了,连忙感受着自己的身体,想跟宿主建立连接。

  然而,下一秒,李重彻底愣住了。

  “不对,我为什么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了?”

  他凝神静气,沉入意识最深处,却赫然发现这里已经大变样。

  变成了自己完全陌生的模样。

  原本的意识世界是一片纯粹的黑暗,看不到,听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东西。

  现在,这里成为了一片海洋。

  他能感觉到,四面八方充斥着液体带来的压力。

  非常轻微,但确实存在。

  水中隐隐发着光,照亮了面前的一小块区域。

  光线来自三个发光的大泡泡,都悬浮在水中,紧紧环绕着他,就像三个大灯泡为他照亮四周。

  无论他游向何方,这三个泡泡都会跟随在周围,犹如三只阴魂不散的幽灵,

  李重停了下来,悬浮在水中,看着三个泡泡也变得静止不动。

  他能感觉到,这三个泡泡跟自己有一种血脉相融的连接,仿佛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难道我的身体被分成了三个部分?”

  “那岂不是意味着我有三个宿主?”

  李重惊疑不定地想道,随即兴奋起来。

  宿主越多,他能做到的事情也就越多,三个宿主意味着操控能力的一次飞跃。

  以后他获取的资源将越来越多,成长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一切都将以滚雪球的速度,走上一条正向循环的高速通道。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其中一个泡泡,想要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

  越往前,就越发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吸力。

  很快,就在他靠近到一个触手可及的距离时,整个意识突然被一股大力拉扯,瞬间被泡泡吸入其中。

  下一秒,他立即感觉到了身体的存在。

  一小团细胞聚合体正游走在大脑组织里,当探索到喜欢的神经元和胶质细胞,它们就停留下来,分泌出特定的蛋白,编织成一个松散的包囊。

  随后,它们钻进去定居,开始吸收脑组织中的营养,随着时间的流逝,细胞的数量急剧增加。

  像这样的包囊,在宿主大脑中还存在不少。

  很明显,在他意识缺失的这段时间,组成身体的细胞们熬过了宿主的胃,肠,血液,以及免疫系统的追杀,潜伏到了大脑深处。

  跟在上一个宿主大脑中定居的过程一模一样,只不过新宿主体内没有其他的寄生虫,因此也就不用多费功夫去打发讨厌的邻居。

  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发行为,就像蚂蚁离开蚁巢后,遵循着基因赋予的本能,开始探索,觅食,捕猎,然后归巢。

  李重顿时深感欣慰,细胞大军自动化程度好高,只要给出指令,就能按照既定路线,自动完成任务,简直是太好用了。

  不愧是演化了数十亿年的基因机器人,就是比人类不到百年历史的智障机器人好用太多。

  “谢天谢地,既然有大脑,说明是哺乳动物,总算逃脱了重生成蛆的悲剧。”

  “接下来,让我看看你是何方神圣吧。”

  神经电信号在新宿主的大脑中风驰电掣般闪过,一道道电流途经神经节般的包囊,留下了无数的信息。

  李重眼前一变,出现了一块蓝蓝的天空。

  这块天空四周呈圆形,并且在不停地移动。

  天空的中心,一只头颈长着金色羽毛的黑色大鸟,正在展翅高飞。

  一双如长毯般宽阔的巨大双翼,弯如铁钩的灰色尖喙,顾盼间神威凛凛的锐利双眸,无不带来一种极具力量感的冲击力。

  “好一头绝世猛禽!”李重顿时心生感叹,同时也感应到同样的想法在宿主大脑闪过。

  “原来宿主拿着望远镜在偷窥一头金雕的日常。”

  “这么猥琐的事情只有人类才干得出来,天啦,我终于美梦成真,寄生到了人类身上。”

  意识到这一点,李重瞬间泪流满面,这大概是重生以来最好的消息了。

  经过重重波折,他终于抵达了梦中的天堂,食物链顶端的霸主,最狡诈最无情最残忍的智慧生物——智人的体内。

  然而,接下来一股股信息所带来的冲击力,让他的意识差点宕机。

  “等等,所以那头鹿还是被猎人吃掉了?”

  “你这个阴险狡诈的臭小子,可真是该死啊!”

  “就是你杀了我的宿主,活该现在被我寄生。”

  “不对,原来猎鹿的另有其人,这小子纯属捡漏。”

  “呵呵,不管怎样,反正我又可以做条快乐的米虫了。”

  搞清楚一切后,李重心满意足地退了出来。

  看了眼这个泡泡,他决定以宿主的名字来命名。

  “就叫你强森吧,打猎这种无聊的事,我就不多体验了,还是去探索一下其他两个泡泡吧。”

  意识里刚闪过这个念头,眼前的泡泡上瞬间浮现出两个绿幽幽的大字。

  “强森”

  “还能这样?”李重又惊又喜,赶紧又扑向下一个泡泡。

  过了一会,他从泡泡内闪现而出。

  “这个泡泡就叫高顿吧,原来这是一家三兄弟,看来下一个泡泡的主人很清楚了,就是那个不怀好意的死胖子。”

  “不过高顿还有点意思,竟然在药企工作,虽然研发能力有限,算不上什么技术骨干,但也属于高级知识分子。”

  “在三个宿主里面,他的工作学历智力都是最好的,前途远大,很有用处。”

  “高顿,我很看好你哦,以后我会对你重点关照的。”

  李重很清楚,宿主的条件越好,他的寄生生活也就过得越舒服。

  目前看来,高顿无意是最佳种子选手,第一次寄生盲盒,就能开出一个潜力股,他对此相当满意。

  “呵呵,死胖子,三兄弟里面就你最没用。”

  “你的命运已经决定,以后就是我的一块实验田,有什么想法都会在你身上先做试验。”

  “你最好祈祷自己的命够硬,经得起我的折腾。”

  李重心中闪过一丝冷意,扑进了最后一个泡泡。

  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句话。

  “亲爱的戴维,很遗憾地告诉你,活检结果出来了,你已经确诊恶性黑色素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