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再次接管了宿主的身体,在湖边尽情奔跑。
只不过,跑着跑着,他竟莫名有些不安,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窥视着自己。
就像潜伏在暗处的一条毒蛇,等待着那致命一击。
他抬起头四处张望,看到的却只有一片绿色。
“该死,鹿的视力太差了,根本看不到任何潜伏的敌人。”
看了好一会,还是一无所获,不由让他有些怀疑自我。
“可能是我想多了,应该没事吧。”
这时,鹿群结束了奔跑,纷纷来到湖边低头喝水。
李重刚把嘴巴沉入水中,准备畅饮一番。
就见眼前不远处水波一阵荡漾,清澈的湖面瞬间倒映出一只毛茸茸,嘴巴又尖又长的动物来。
凭着上辈子和这辈子的记忆,他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一只灰狼。
几乎是一瞬间,他身上每一根毛发都炸开,整个身体绷紧得就像一张拉满的弓弦,两条后腿用力一蹬,头也不回地拔腿狂奔。
“吓死我了,居然是一头狼,鹿和狼在一个湖里喝水,还挨得这么近,真是活久见。”
李重一边跑一边后怕,等到跑出去十几米远,才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
回头一看,顿时傻眼。
只见现场完全是一片祥和,整个鹿群都在埋头喝水,仿佛压根没看到那头狼一样。
至于那头狼,不但喝了好几口水,甚至还跳进湖水里,四肢扑腾着,好似一只戏水的野鸭。
水花的动静之大,只要鹿群眼睛没瞎,不可能看不到。
更不用提在这只狼的背后,还有两只个子小一点的灰狼,正在朝着岸边缓缓走来。
然而,这几十只鹿完全没有意识到任何危险,都在悠闲地喝水,有几只还在忙着吃湖面下的水草。
此刻,湖边出现了奇妙的一幕,野鹿和灰狼这一对天敌,竟然在迎头碰上的时候,没有表现出任何应有的反应。
鹿忙着喝水,狼忙着洗澡,彼此都当对方不存在。
或者是知道对方的存在,但都没有感到烦躁或不安,似乎完全对对方不感兴趣。
这只狼在鹿群中引起的反应,就像一条牧羊犬回到自家农场时遇到了一群羊所引起的反应一样。
错了,错了,整个场景全错了。
难道野鹿见了灰狼,不是应该撒腿就跑吗?
怎么会其乐融融,就像熟悉的邻居见面一样呢?
这好像跟我想的不太一样啊。
李重难以置信地看着两只狼来到岸边,喝饱了水,然后跟着那头洗完澡的狼,三只一起从鹿群中间走了过去。
狼没有理会鹿群,鹿群也没有理会它们。
鹿群中离狼最近的几只小鹿,没有在喝水,而是躺在地上,嘴里咀嚼着反刍的食物。
它们扭头看着狼走近,然后走远,一直都没有站起来,嘴巴也没有停止翕动,似乎把对方当成了三只最无害的野兔。
李重目瞪口呆地看着三只狼离开鹿群,朝着自己走来,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是马上逃跑呢,还是像小鹿一样表现得云淡风轻?
他其实内心深处是想跑的,因为怕狼使出什么兵不厌诈的诡计。
可是看了看那三只狼,不慌不忙地走着,一副漫不经心地信不闲逛的样子。
他又觉得刚才跑路的姿势有些丢脸,如果再表现出受惊的样子,实在有些过于大惊小怪。
一路上,三只狼不时地停下来,闻一闻苔藓的气味,走得不紧不慢。
这情景让他越发惊疑不定,不敢轻举妄动。
就在离他越来越近,只剩下两米的时候,三只狼突然齐齐往旁边一绕,似乎要朝着那个方向走掉了。
李重顿时舒了口气,浑身的肌肉都松弛了下来。
砰!
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枪响。
三只狼同时受惊跳起,耳朵紧贴头部,尾巴在身后伸得笔直,以最快的速度窜进了树林。
远处的鹿群也变得惊慌失措,争先恐后地四处逃窜。
李重瞪大眼睛,看着前方出现的两个身影。
正是今天见过的那两个猎人。
他们手里拿着枪,齐齐对准自己,一脸戒备地缓缓走来。
那个年轻的猎人眼睛里闪着愤怒的火花,嘴巴一张一合,正在大声地说着什么话。
但他一点声音也听不到,只觉腹部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随即心脏一阵抽搐,全身失去了力气,噗通一下倒了下去。
鲜血从身下汩汩流出,瞬间染红了一小片草地。
李重感觉到宿主的生命在迅速流失,他没来得及多想,第一时间下达紧急指令。
3000万细胞大军疯狂吞噬掉包囊,随着最后的一缕血流,冲进了宿主的肌肉和内脏中。
大脑中的细胞,也都从包囊里冲了出来,混进宿主的大脑中。
那1000个核心细胞,紧密凝聚在一起,身上披着一层蛋白质外壳,沉入宿主的大脑深处。
随后,他眼前一黑,瞬间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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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娘样的偷猎鬼,看看你们干的好事!”
强森看着那头健美如精灵般的野鹿倒下,心痛不已,立即暴怒大喝。
“你们是猎人的耻辱!有本事就光明正大地打猎,不要躲起来偷偷打枪!”
戴维端着枪的双手有些颤抖,他还是第一次把枪对准一个人。
很快,前方不远处的树林里缓缓走出两个青年男子。
左边男子三十出头,身材高大,黑发黑眸,下巴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正面无表情地看过来,手里的猎枪同样对准了他。
那冷冽的眼神看他就像在看一个死人,看得他一阵心颤,手里的枪都差点拿不稳了。
右边男子年轻许多,有着一头火红的长发,高高扎起,在脑门上盘成一个发髻,看起来有些怪异。
这人身上背着一把长枪,两手空空,面对两只枪口却浑然不惧,反而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哟,不就杀了一头鹿吗?你们反应这么大干嘛?搞得好像我杀了个人一样。”
“难不成你也看上这头鹿了?呵呵,好眼光,这个鹿角确实好看,不过我杀的猎物,想要我让给你,那可是做梦。”
强森压抑住怒气,冷冷说道:“现在猎鹿是违法的,我要去举报你。”
“还有,这头鹿你也别想带走。”
他顿了顿,说道:“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红发男子压根不信,笑嘻嘻地朝着地上的鹿走去。
“呵呵,别以为端着个枪就能吓到我了,有本事你开枪啊,我才不信你敢……”
砰!砰!砰!
红发男子走了三步,枪响也是三声。
每一声枪响,都会在他的身前擦出一丝火花。
他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这三枪很准,每一枪随着他脚步的移动,分毫不差地打在他的正前方,在他靴子的皮面上擦出一缕黑色划痕。
只要稍有差池,子弹就会打进他的脚掌。
啪啪啪!
身后的黑发男子放下手中猎枪,鼓起掌来,甚至发出一声喝彩。
“好枪法!”
“抱歉,我兄弟见猎心喜,一时手痒没忍住。”
“他也不是有意要偷猎,既然你们是本地猎人,那这事我们确实做得不对,这头鹿就让给你们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虽然嘴里说着友好的话语,脸上却依然面无表情。
红发男子冷哼一声,张开嘴正要说话。
黑发男子一声大喝:“给我滚回来,别惹麻烦!”
“还记得老板说的话吗?”
红发男子脸色一变,顿时不吭声了,掉头就走。
“你们怎么这么无耻!杀了头鹿就想这么走掉吗?”
强森一个箭步冲上去,却被戴维一把牢牢抓住。
他的目光忽然被红发男子身后的长枪所吸引,脸色瞬间变得凝重。
黑发男子朝着二人挥了挥手,同样转身就走。
戴维抓着弟弟的胳膊,劝道:“算了,他们只猎了一头鹿,我们就算把这两人逮住送到治安所,也就罚款几千块,再说他们全副武装,也不值得跟他们起冲突。”
强森心有不甘,却见两名偷猎者这一会的功夫,已经消失在密林中,只得恨恨作罢。
他走到野鹿面前,蹲下身来,看到腹部撕裂的伤口,脸上露出了悲伤的表情。
“一只美丽的精灵,就这么失去了生命,就像我遇到的那些人一样。”
戴维右手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可怜的鹿,愿它在天国安息。”
他瞅了瞅四只结实的鹿腿,心里默默补了一句:“好好在我的胃里安息吧。”
“我们把它就地埋了吧。”沉默好一会,强森才说话。
“别啊,这么好的肉,不吃了实在可惜。”
戴维顿时急了,不过他看到弟弟的眼神,连忙改口:“我是说,带回去处理掉比较好。”
“刚才还看到三只狼路过,埋了的话肯定会被挖出来吃掉,你也不想这头鹿暴尸荒野吧。”
强森再次沉默,半响才点点头:“行吧,只能这样了,不过要偷偷带回去,不能被别人发现。”
“那当然,我知道,现在不是猎鹿季。”
“对了,大哥,刚才你说得对,那两个不是普通的偷猎者,我们还是别惹为妙。”强森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戴维惊讶道:“你怎么看出来的?他们看起来就是典型的不法之徒啊。”
强森的声音瞬间变得冰冷:“猎人不会用自动步枪猎鹿,哪怕是偷猎者。”
“这玩意一般只用来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