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长途跋涉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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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程开始前,李重对自己的目的地非常明确,那就是宿主的大脑。

  这源于他在上一个宿主身上产生的深深执念。

  正常来说,寄生虫进入宿主身体后,有许多地方可供生存。

  尤其是麋鹿的身体足够庞大,拥有众多让寄生虫眼前一亮的好地盘。

  心脏,肺部,肝脏,肌肉,血液,大脑,乃至肠道,无一不是上上之选。

  每一颗油润的内脏都是一片肥美的沃土,强壮的肌肉组织则是蛋白质爱好者嬉戏的乐园,就连肠道里也每日上演着一场流动的盛宴。

  只要进入这座伊甸园,就能夜夜笙歌,沉醉在酒池肉山里活到生命的尽头。

  不但食物丰富,安全可控,还可以迅速发育,完成虫生最重要的事情——繁殖。

  后代子孙也能从宿主的腔道排出体外,开启新的一轮循环。

  这跟他寄生蚂蚁时的地盘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后者是一片无比贫瘠的国土,要啥没啥,所以他没得选,直接进入大脑,全方位接管了宿主的身体。

  在蚂蚁身上尝到甜头后,即便有了更多选择,李重一心想做的,还是一只脑控型寄生虫。

  任何有脑子的动物,都会优先保障大脑和心脏这种关键部位的营养供应。

  那是生物的控制核心,是血肉城堡的枢纽所在,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呆在大脑里,他不但能最大程度生长发育,还能驱使宿主完成一系列自己想做的事情。

  这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只可无限升级的基因机甲,乃至基因堡垒。

  只要宿主有手有脚,有一定的行动能力,且在食物链上的位置足够高。

  他能做到的事自然会越来越多,到最后,跟生而为人其实也没啥区别。

  要知道他做人的时候,可是属于被吸血的最底层,而不是高堂之上的捕食者。

  现在能有一个翻身做主人的好机会,他绝不会放过。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在他看来,寄生虫显然也有鄙视链。

  寄生在大脑里的脑虫,明显就要比龟缩在肠道里的绦虫要体面。

  身为智慧生物的尊严,让他无法忍受屈居于鄙视链的底层,成天与排泄物为食的日子。

  哪怕身为一只虫,他也有理想,要做一只高贵体面,拥有智慧的虫子。

  那种一门心思躲在肠子里,毫无理想和尊严,只知道吃吃吃的岁月静好虫,才不是他想要的虫生。

  俗话说得好,不想掌控大脑的寄生虫,不是一条好虫子。

  既然做了虫子,他就得做一只虫子里的战斗机。

  全面掌控宿主,不择手段地达成自己的目标,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这种前提下,他只有一个选择。

  那就是,不断蠕动,不断爬行,前进,前进,再前进,然后抵达那片理想乡。

  当然,想要顺利走完这一程,肯定会困难重重。

  为此他早早就做足准备,把自己从头到尾武装到了牙齿。

  十万细胞聚集在一起,变形成了一条鼻涕虫,有一个圆润的头部,一个尖尖的尾巴。

  整个身长大概一毫米,能像坦克履带一样向前蠕动,主动寻找方向,还能钻开坚韧的血管和厚实的肌肉组织。

  头部有嘴,口囊里长着匕首般的牙齿,非常适合咬进肠道内壁,撕碎沿路的血肉。

  皮肤上的细胞排列紧密,形成一圈一圈的小小凸起,能够吸收四周液体中的养分,并吞噬组织细胞。

  可以说,一个个细胞就像搭积木一样,一番大改造,把身体变成了一条非常适合在宿主体内长途跋涉的小虫子。

  成年麋鹿体长2米,远比蚂蚁要庞大,身体内部是个艰难的求生场。

  要从身体末端的肠道爬进最前端的脑袋里,直线距离怎么都超过了一米五。

  这是一条曲折环绕的爬行路线,虽然他的身体才针尖大小,长得也像一根针,但并没有真正的针头那么锐利。

  一路上,他必须要靠自身的力量穿过肌肉的重重阻碍,越过无处不在的毛细血管,在内脏的狭小缝隙间找到一条通道。

  万幸的是,宿主的身体里充斥着各种化学信号,不断给他引导着前进的方向,不至于走上相反的方向。

  也许会爬得很辛苦,穿洞也会累了点,甚至还会绕一大段路,但他最终还是能成功抵达目的地。

  现在,李重小心翼翼躲过肠道内的激流,咬穿了蘑菇森林的底部,一拱一拱地钻了进去。

  出了肠道,他体表的感受器全力激发,很快嗅到了胆汁的气息。

  于是不断前行,很快来到腹腔内壁上。

  这里很安全,也很光滑,不用担心会被冲走。

  接下来他沿着一条直线在上面慢慢爬行。

  胆汁的存在就像头顶疯狂闪烁的一个巨大广告牌,几乎是在狂喊着“来这里啊,来这里啊!”,引导他爬向腹腔的顶部。

  这是一道强烈的坐标,指引着去往肝脏的路线。

  他只需要跟着这个走,就绝对错不了。

  因为所有哺乳动物的身体结构都大差不差,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同。

  心脏永远位于双肺外侧,眼睛永远位于大脑前方,肝脏永远比肠道离大脑更近。

  这些内脏就像身体大陆上一个个特定的地标,只要越过一座又一座高山,他就知道自己离目的地更近一步。

  而内脏分泌的各种液体,简直就是天然的指示牌,只要找对特定地标的特定指示标记,他就能前往想去的任何地方。

  等他爬到肝脏上面,继续向前,就可以越过双肺和心脏,一直抵达腹腔的尽头。

  接下来,他会爬到食管上,沿着食管前进,直到前方无路,便一直打洞,咬穿肌肉和黏膜,从鼻腔直接进入大脑,成为一条尊贵的头部寄生虫。

  这是一段漫漫长路,起码要花上两三天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一片暗黑中,他爬啊爬,终于来到了肝脏的位置。

  这里胆汁的味道格外浓郁,就像一个流淌着炙热滚烫岩浆的大型火山口,散发出硫磺的气味。

  李重只是远远感受了一下这副壮观景象,就打算继续往前走。

  不过,在浓郁的胆汁中,隐隐夹杂着另一道气味。

  这味道闻起来有点腥,还有点甜,非常新鲜可口。

  不断地飘过来,就像蚂蚁闻到新鲜肉虫的香味一样,勾起了他的一丝强烈食欲。

  “咦?原来早已有居民在这里定居了。”

  “真巧,我竟然还有这么一群鲜嫩可口的好邻居。”

  “这要是不过去拜访一下,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啊。”

  李重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内心深处早已跃跃欲试,迫不及待地想要去见识一下自己的同类。

  张开的嘴里,一丝晶莹的涎液缓缓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