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蚂蚁想入鹿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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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家又没了?”

  李重爬上高高的枝头,看向下方的杀戮之地,再次惊呆了。

  他刚从溪边探索归来,正跟在一群回家的侦查蚁身后。

  谁知在快要靠近超级蚁穴时,前方的侦查蚁突然纷纷倒地,在几分钟内就抽搐着死去。

  这一惊悚场面瞬间吓得他转头就跑,逃得远远地才停下来。

  等到心情平复,他慢慢往回走,一步一嗅,终于在超级蚁穴的边缘找到一条生死分明的边界线。

  界内传来大量油酸气味,那里躺着无数蚂蚁的尸体,同时还混杂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里面的土壤似乎带有某种毒性,任何蚂蚁只要一踏上这片土地,就会迅速倒地而亡。

  界外没有发现任何蚂蚁,连一具尸体都没有。

  所有幸存的蚂蚁在本能的趋势下,都会试图返回家园,在触及毒性土壤的那一瞬间,它们的命运就已经注定。

  李重在分界线边缘位置,找到一棵大树,爬上枝头远眺。

  欣欣向荣的蚂蚁帝国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亡禁区。

  那里寂然无声,陷入全面的死气沉沉中,高高的土堆犹如一座座蚂蚁的墓碑般耸立。

  地面上没有一只活的蚂蚁,也没有其他活动的生命。

  没有飞鸟,没有蜥蜴,也没有一只松鼠来这里玩耍。

  植被依然保持着完好,但枝叶上看不到任何一只昆虫的踪迹。

  一股寂寥的死气从这片杀戮场上腾空而起,聚而不散,笼罩在这片废墟上。

  所有的生灵似乎本能地感应到了什么,完美地避开了这一片,在外面的广阔地带上繁荣生长。

  周围异常的安静,只有微风穿过松树的树冠,发出一阵沙沙声,远处则隐隐传来溪水潺潺流动的响声。

  李重感受着远方的那处死寂,心中震撼无比,甚至还带有一种莫名的忧伤。

  又一个部落陨落了。

  迄今为止,这是发展得最好的一个部落。

  一群基因突变的蚂蚁,适应了身体的残疾后,突破了一个蚁后以及领地的限制,进化出全新的社会结构。

  它们横扫一切,建立了一个所向披靡的超级帝国。

  一切都在稳中向好,蒸蒸日上,朝着那亿万分之一的可能奔跑而去。

  假以时日,也许它们真的能有那么一丝机会,发展出一种独特的文明。

  然而,一切戛然而止,再没有以后了。

  蚂蚁帝国遭受到人类的降维打击,突然暴毙,就这样消失在历史洪流中,连一个水花都没留下。

  生存和发展的残酷,从未如此沉重地呈现在他面前。

  他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一只虫子的渺小和无力。

  对人类来说,任何超出掌控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只能怪蚂蚁生活的地方,离天堂太远,离人类太近。

  面对庞大到神明一般的对手,蚂蚁根本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蚂蚁的遭遇让他感同身受,想起了自己那不算太遥远的前世。

  上辈子的他,也是同样的渺小,他的人生也是同样的无力。

  哪怕面对领导的加班要求,也根本无从抗拒。

  他的人生,自有意识起,一直到猝死的那一刻。

  一直都被这种无力感所包裹,紧紧地束缚着,使得他无时无刻都有一种强烈的窒息感。

  仿佛空中有万千条无形的锁链,将他的手脚牢牢捆住,使劲挣扎也无法逃脱。

  就像蚂蚁帝国面对杀戮却懵懂无知,就像侦察蚁被本能所控制,明知不对劲却依然朝着死亡之地赶去。

  他依稀记得,自己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时,心中异常的平静,没有一丝恐惧。

  有的,只是一种逃离人生的解脱。

  其实蚂蚁和人,没有任何区别,都只是一群可怜的虫子罢了。

  就算重活一世,他也不想继续做人,只想做条自由自在的小虫子。

  一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李重的心情就愈发沉重。

  他一直以来的目标都是寄生到人类身上。

  但寄生虫对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也非常清楚。

  人类对付寄生虫的手段,要比对付蚂蚁的办法多得多。

  等他面对人类的时候,所要面临的铁拳,一定会来得更加猛烈。

  所以,一旦寄生,就一定要好好苟住。

  绝对不能被人类战胜。

  甚至最好不要让人类发现他的寄生。

  他必须要使劲浑身手段,伪装并潜伏下来,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存在。

  作为曾经的人类,没有任何虫比他更了解人类。

  他一定能完美地完成寄生人类的任务。

  李重一边思索着,一边缓缓爬下大树,心不在焉地往溪边走去。

  这场基因突变引发的惨案给他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紧迫感。

  现在整个蚁群只剩下他一根独苗了。

  蚂蚁在数量多的时候,确实很强大,但要是落了单的话,命运就比较悲催。

  从此以后,也没有小伙伴给他投喂食物了,更没有兵蚁为他驱赶危险的捕食者,一切都要靠他自己。

  所以,他必须尽快找到下一个宿主。

  否则,性命堪忧。

  李重加快脚步,很快来到小溪边。

  蚂蚁帝国全军覆没的杀戮场影响范围并不大,并没有辐射到溪边。

  可能树神们也觉得污染土壤已经足够糟糕,不想再让溪水将化学毒剂带往别处。

  投放的化学毒药都十分精确,将所有的蚁巢一扫而光,却没有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太大的破坏。

  这对周围的动物们来说,应该是一件好事。

  它们头顶的致命压力已经烟消云散,很快就会卷土重来,重新占领这块土地。

  不过李重应该等不到那个时候。

  他现在急于寻找到一头羊,一头牛,或者一头鹿。

  实在不行,一只兔子也行,反正现在蚂蚁都没了,生存压力应该不大。

  李重沿着溪边一直向前,不知道走了多久。

  走得又累又渴的时候,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片茂密的森林。

  在溪流与森林交界的草地上,传来阵阵野生动物追逐嬉戏的动静。

  他心中一喜,就近找了棵树爬上去,登高远望。

  嗅觉,听觉,视觉,三管齐下,总算找到了数米之外的野鹿群。

  一头头棕色麋鹿四蹄飞扬,争先恐后地在草地上玩闹撒欢,健美的身体穿过空气,划出流畅的曲线,仿佛一只只跳跃的生命精灵。

  几米的距离对蚂蚁来说很远,但对鹿群来说非常近。

  可以说,眼下李重距离这群梦寐以求的宿主,只有一步之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