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口站了几分钟,慕景宸才面无表情地走进来。
换了拖鞋,他脱下大衣扔在沙发上,步伐沉稳地上楼。
没过多久,慕景宸又换了衣服走下来。
他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卫衣,米色西裤,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岁,像个温暖体贴的居家男人,清俊逼人、赏心悦目。
这身衣服是林可馨给他买的,慕景宸以前从来没穿过。
他觉得,卫衣这种东西是中学生穿的,他这个年龄的男人,不需要。
林可馨离开以后,所有关于林可馨的东西,慕景宸都不敢碰。
他怕自己沉迷在失去林可馨的痛苦中,怕自己没了锋利的爪牙,无法冲敌人挥出致命的拳头,更怕自己被对手打倒,就此真正失去他的女孩。
但刚才上楼去换衣服,走进更衣室,慕景宸一下子就想起了这身衣服。
他几乎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换上,还在穿衣镜前照了十几分钟,对衣着几乎到了苛刻的程度。
之所以这么慎重,是因为,今天是慕景宸和林可馨结婚一周年纪念日。
下楼的时候慕景宸手里拿着两本结婚证,一本他的,一本林可馨的。
至于林可馨留下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寿终正寝了。
林可馨离开的当天,慕景宸就用那份离婚协议书点了烟,里面的内容,他连看都没看。
根本不在计划内的事情,慕景宸不会承认,也不会给自己继续添堵。
他才不管林可馨走得多远,想没想过回来。
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分开,他只是给他的女孩一点喘息的空间,一个展翅高飞的希望。
只要林可馨还活着,还健健康康地活着,那么,就算她躲到地壳下面去,慕景宸也会在地球上挖个坑,跳进去把她追回来。
林可馨一直觉得他们的婚姻是个笑话,慕景宸却从来都是认真的。
他把两本结婚证打开,目光复杂地看着照片中的男女。
结婚那天的情形慕景宸记忆犹新。
那天,他吃得很饱。
在六年前真正让林可馨成为他的女人之后,那天是慕景宸最满足、唯一吃饱的一天,也是他和林可馨的第二次。
明明只是第二次,但他像是了解了女孩一辈子。
他那么熟悉林可馨的身体,那么熟悉她的每一个部位。
他像个老练的猎人,猎物还没有露头,便冲进山洞,乘风破浪,将猎物斩杀得稀里哗啦。
那天事后,慕景宸本来和林可馨一样,都裸着身子躺在被窝里。
女孩的身体让他着迷,他一分钟都不想松开她。
但举起手机自拍的时候,慕景宸还是犹豫了。
结婚是很庄严的一件事,他不能搞得这么香艳。
虽然,这张结婚照也很香艳,但至少,他很严肃。
照片中的他西装革履,冰冷的眼眸平静如水,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但慕景宸自己知道,当时他有多激动。
女孩就在他怀里,没穿衣服。
不是慕景宸不给她穿,而是舍不得给她穿。
那天,他把林可馨累坏了,女孩身上到处都是他留下的痕迹。
但她还是那么乖巧地蜷缩在他怀里,像一只被虐待后,寻求庇护的小兽
这样的林可馨几乎把慕景宸的心揉成了一滩泥。
他不要吵醒她,不要给她穿衣服,不想她张嘴闭嘴就是钱,也不想看见她那种毫无作用、近似于卑微的反抗。
他就想那样安静又得意地抱着她,掌控林可馨的一切,同时为林可馨撑起挡风遮雨的臂膀。
走到餐桌前,慕景宸把自己和林可馨平时吃饭坐的椅子都拉出来,端端正正摆好。
然后,他把自己的那本结婚证放在餐桌上,举起林可馨的那本,在照片上亲吻许久,这才和自己的那本并排对齐摊放在餐桌上,走进厨房。
以前的慕景宸,信奉君子远包厨。
他讨厌做饭。
一个人住在云山别墅的时候,慕景宸叫外卖,或者,干脆不吃。
可自从林可馨离开之后,慕景宸每天都会下厨,自己做饭吃。
因为林可馨心疼他,林可馨怕他养出胃病。
所以慕景宸不虐待自己的胃,他不但要把自己养得壮壮的,他还要学会各种菜式、点心,等着他的女孩归来,一样样做好喂给她吃。
今天上午慕景宸给钟点工打过电话,冰箱里的食材很丰富。
慕景宸穿上围裙,把食材一样样拿出来,清洗干净,开始烹饪。
慕景宸炒菜的动作很好看,明明站在油烟中,手里拿着锅铲,但却给人一种错觉,他好像坐在谈判桌前,披荆斩棘、突出重围,姿态优雅又霸气。
不到一个小时,四菜一汤上桌。
红烧狮子头、醉虾、江城麻辣鱼、蜜汁鸡翅、青菜豆腐汤,全是林可馨最爱吃的。
这三个月,慕景宸几乎把林可馨喜欢吃的菜式全都学会了,尤其是这几样林可馨最爱吃的,他做得最好。
王书吃了两次,惊叹快赶上张妈的水平。私下里跟何灵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慕景宸学不会的,只看他有没有心去学。
慕景宸自己也承认,因为有心,因为想在重逢那天让林可馨吃上最可口的饭菜,他真的很用心在学做饭。
一旦用心,什么都不难。
短短三个月,他都快赶上江城大饭店的特级厨师了。
摆好餐具,又开了瓶拉菲倒满酒杯,慕景宸脱掉围裙,在餐桌前坐下。
给林可馨座位前的空碟子里夹了块红烧狮子头,他温柔地笑道:“可可?尝尝我做的狮子头,是不是比你做的好吃?”
说完,慕景宸又给自己碟子里夹了一只,安安静静吃起来。
红烧狮子头吃完,他又给林可馨夹了只醉虾。
“可可?小龙虾是生活在臭水沟里的,经常吃对身体没好处,还是吃新鲜虾好。醉虾虽然没有小龙虾那么够味儿,但也很好吃,你尝尝?”
继而是江城麻辣鱼和蜜汁鸡翅。
“可可?我现在做的江城麻辣鱼和蜜汁鸡翅都快赶上步行街那家老店了。虽然烹饪方法是我从那家店里学来的,但我做的绝对比外面的干净,你吃多少都不会吃坏肚子。慢慢吃,不要狼吞虎咽,没人跟你抢……”
没多久,林可馨的碟子里夹满了菜。
醉虾去了壳。
江城麻辣鱼剔了刺。
蜜汁鸡翅被小心翼翼脱了骨。
都是林可馨最爱吃的菜,但没有人碰。
最后,端起酒杯跟林可馨桌位前的红酒碰了下,慕景宸一饮而尽。
“可可,结婚纪念日快乐!”
红酒的醇香,夹带着轻微的苦涩和酸楚,从舌尖一点点润进嗓子里,灼烧着慕景宸的胃。
眼睛里有水波流动。
做了个深呼吸,将心中的悲楚全部压下去,慕景宸继续吃,很安静地吃。
直到吃饱,他才放下筷子,抽了餐巾纸擦干净嘴巴。然后,拨通强尼的电话。
电话过了许久才接听,强尼的声音充满疲惫:“HI?慕?”
慕景宸皱了下眉:“强尼?你昨晚去做贼了吗?怎么大清早如此无精打采?”
这话不问还好,一问强尼的声音立马变成了哭腔:“慕?可馨昨天放学的时候摔了一跤。”
慕景宸愣了一下。
还没等他询问,强尼又说:“幸亏文轩来了。我真正见识什么叫东方式男人。慕,文轩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绅士风度,最温柔、最阳光、最体贴细致的男人。我正在跟文轩商量,希望他能同意由我出面,让纽约大学同意他来芝加哥任教,每个月只需回纽约大学上两次课。这样,文轩就能寸步不离地在可馨身边照顾她、保护她。
不过,这件事情有点难度,文轩实在太绅士,他说,他在哪里做学术研究都可以,只要可馨同意他就没意见。但可馨好像不太愿意。慕?你能不能想想办法,让可馨同意文轩过来照顾她?我真搞不懂你们中国人,可馨明明很依赖文轩,她和文轩相互都有好感,为什么住在一起那么别扭……”
慕景宸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这么不够用过,他用了足足五分钟,才意识到强尼叽叽呱呱在说什么,声音一下子冷下去:“你说什么?文轩是东方式好男人?我太太不愿意,你还打算拉皮条,跟纽约大学协调,把文轩调到芝加哥任教,让他搬来和我太太同居?”
“慕?爱情是伟大的,我看得出来,文轩很爱可馨,我也……”
“任何超越婚姻的爱情,都是可耻的!”
“好吧!”强尼终于不再宣扬他的“爱情至上论”,他改口说:“慕?你要知道,可馨是我学生,不是我太太。当然,如果你同意,我不介意和她同居照顾她……”
“强尼!”慕景宸的声音突然拔高:“你是不是想死?”
“噢,慕?你不能这么霸道,你这是侵犯人身自由,你又不让我爱你太太,也不同意文轩爱你太太。那怎么办呢?文轩在纽约任教,他不可能随时随地陪着可馨,而我,也要享受我自己的爱情和生活,我对可馨没有监护的义务,我不能二十四小时陪伴她……”
“谁让你二十四小时陪伴她了?我太太的生存能力很强,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
“对,她确实生存能力很强,但今年芝加哥的雪非常大,道路很滑,她身材臃肿,出门没有人搀扶总会摔跤。她每天从公寓出来,要步行二十分钟左右才能到学校,难道这二十分钟,你想让她摔死吗?”
“你说,可可……身材臃肿?出门总摔跤?”
慕景宸的第一反应就是林可馨生病了。
他的女孩那么苗条,那么纤细,瘦得叫人心疼,怎么会身材臃肿?难道美国和中国饮食上差距太大,可可才去了三个月,就从小猴子变成了小肥猪?
不会吧?
慕景宸这里心思百转,强尼还在继续聒噪:“慕?我实在保护不了你太太,昨天那一跤摔得有点重,医生交代要卧床保胎一个月,你知道,我要上班,我不可能……”
“啪……”慕景宸的手机从掌心滑落,摔在了地上,后壳直接飞脱出去……
第二百八十六章:结婚纪念日的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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