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回家(求收藏,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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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异界的 11月 2日。

  不知不觉,爱德温来异界也有一周的时间了。

  而右手穿越戒指上的那两条背向而行的红蓝线,在今日早上的六点,也已碰头,组合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

  红蓝闭环一闪而逝,化成一颗银色的飞星,在晶莹通透的戒指内,进行着一圈又一圈,无休止的圆周运动。

  飞星既出,便意味着爱德温终于可以回家了。

  “那么,这就走吧。这次穿越的准备依然不足。等下次穿越,一定再列一个详细的清单,把该带的东西全部带上。”

  说着,爱德温闭上眼睛,一个念头后,便凭空消失在了他在异界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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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斯顿,郊区别墅。

  回到家中的李,第一件事便是脱掉自己身上那一身不合时宜的复古绅士装,然后在卧室的浴缸中放满温水,花半个小时,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温水澡。

  之后,换回了 T恤,短裤和拖鞋打扮的他去到别墅的地下室,把这次他在异界的斩获——异界刀疤客的双手剑,匕首,兽皮背包,连同从第二代“力夫人形驮运自动机”的后脑勺内掏出来的名字,一并从空间拿了出来。

  而那个兽皮背包中的东西,除了装有针管和墨水的铁盒子,以及那个全是用神语记下的,对现在的他来说完全就是天书的笔记本得以保留外,其余的,则被李全部当垃圾扔进了家门口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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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房的桌子上,依序摆着两张 9英寸*9英寸的羊皮纸。

  这是两个“名字”,一个是李从橡木旅馆老板女儿米娜那里用一块巧克力“借”来的;一个则是从力夫人形驮运自动机的后脑勺内掏出来的。

  力夫的后脑勺设有一个带锁的匣子,驱动力夫的“名字”便储存于这里。

  两个名字,每个名字 81个字母,总计 192个字母。

  李剔除掉重复的字母,一共找到了 28个神语字母。

  然后,他又拿出从“异界刀疤客”那里得到的笔记本,一个一个的对照,最终,发现了构成神语的字母,竟然多达 48个!

  要知道,英语也只有 24个字母!

  其他的以字母构词为主的语言,比如德语,法语,俄语,意大利语……最多也不超过 30个字母!

  李几乎可以想象,高达 48个字母的神语,其复杂程度和构词的多样性,恐怕将是英文的数倍!

  “难怪白霜会说没有三五年时间,学习神语别说精通,连门都入不了!”

  最初,当白霜这么说的时候,从小被周围的人当成是“语言天才”的他对此还颇不以为然,以为不是异界教授神语的老师蠢,就是异界学习神语的学生蠢。

  现在,在了解到神语字母至少有 48个,甚至还有可能更多的实际情况后,他准备修正自己的看法。

  “看来,这劳什子神语,或许真的很难学也说不定!”

  坐在电脑椅上,盯着被他先是在白纸上抄写,然后照相,最后再以图片格式保存在电脑上的一张“神语字母表”,李手捏下巴,喃喃自语。

  神语字母不同于现实世界的任何一种字母,电脑键盘无法输入,他也只有通过最笨的办法将其保存到电脑上了。

  几乎任何语言的学习,都是从字母开始。

  由字母组成的神语肯定也不例外。

  不过,现在的李,对神语的了解也仅限于眼前的这 48个字母,以及十来句只会说,不会写的神语命令。

  “唉,真恨不能立刻就进入皇家命名师学院进行学习!

  “或者,哪怕给我几本有关神语学习的参考书,让我自学也是可以的啊!”

  望着屏幕上的神语字母表,李无奈的感慨道。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哪怕他自诩为语言天才,仅仅只有一个字母表,没有其他任何学习资料,他也只能“望字母表兴叹”。

  对异界战利品的整理和归纳告一段落后,李又花了两个小时,在他平时写日记,写随想,兼做实验记录的硬壳笔记上开始写日记,将过去的一周他在异界闯荡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

  他准备等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就把这本笔记寄给出版社让他们出版发行,书名他都想好了,就叫《爱德温·李异界奇遇记》。

  回邮件,回手机上累积成堆的留言,回电话,将在异界穿过的两套礼服和风衣拿到干洗店去干洗,打电话叫家政公司的人来家里做清洁……

  当李把积累了一周的事情干完后,已经是华灯初上,日落时分。

  不过,今天的事情还没完,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立刻去做。

  于是,李来到车库,坐上福特猛禽 F150的驾驶席。

  他准备开车去到他打工的地方,向老板辞职。

  穿越之前,李的身份是 MIT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系的一名大二学生。因为放暑假,李便回到了德州的老家,在休斯顿当地的一家酒吧,找了一份调酒师的兼职临时工消磨时间。

  这工作,他已经干了两年,每年的寒暑假都会来这里。最初的目的仅仅是人生历练兼赚点零花钱。

  后来,当他干了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这份工作带给他的,远远不是每晚几十百把块的零花钱,还有无数想象不到的艳遇和惊喜。

  他身材高大,长相帅气,既有西方人立体如雕塑的面部轮廓,又有东方人细腻柔和的皮肤,性格也活泼开朗,更是 MIT的学生,酒吧老板吉米很是喜欢他这个阳光帅气的小伙。

  因为只要有他在,酒吧里的女客,至少要比平时多两成,而且很舍得点平时不怎么舍得点的鸡尾酒。

  “不过,一个星期没去上班,打电话也找不到我,吉米怕是要抓狂了吧?”

  李发动福特的引擎,挂挡,加油,伴随着一声低沉的轰鸣,高大威猛的福特猛禽,犹如活过来的钢铁巨兽,在黑夜中咆哮着驶离了李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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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斯顿西城区,酒吧一条街。

  李刚刚走进放着轻音乐的“吉米酒吧”,就被挺着啤酒肚的老板吉米攀着他的肩膀,火急火燎的朝后面的换衣间推,一边推,一边又是庆幸又是抱怨的道:

  “谢天谢地, LEE,你终于来了,你如果再不来,那几个风骚大胆的娘们儿怕是要把我的酒吧给拆了。

  “你现在赶紧去后面换衣服吧——

  “对了,你这段时间去哪儿了?电话也打不通——不会跟有夫之妇私通,被人捉奸在床,然后打断了第三条腿进了医院吧?

  “哈哈哈……”

  “抱歉,吉米,去了一趟华国,走得太匆忙,忘了提前给你说一声。我这就去换衣服。”

  李找了个说辞,对吉米的玩笑则置若罔闻,因为这家伙实在是太爱开这种带颜色的骚玩笑,他若接腔,势必引来对方更加起劲的取笑。

  对此,李已经很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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