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他是女神派来拯救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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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猫艾琳坐在黑箱子上,高傲地仰起头,

  “我们终于可以住到有独立盥洗室的地方了。”

  “不行,这笔钱暂时不能动,我和汉娜还没有找到工作之前,这些必须作为家里的应急存款。”

  洛克将黑箱子收了起来,放到了汉娜房间的衣柜里。

  艾琳露出了不满的表情,直到洛克承诺她以后买更好的食材,做更美味的料理,才安抚好艾琳的情绪,让她没有操控洛克的身体去洗100次公共盥洗室。

  露西坐上了私家车,中年保镖开口提醒道,

  “露西小姐,请不要完全相信那个人,他一定是有目的地想接近您,才会将贝克家族调查得如此清楚。”

  “詹森叔叔,请不要这么说,我希望这是您最后一次说洛克先生的坏话,他是女神派来拯救我们的。”

  露西捏住了脖子上的金色叶片吊坠,默默开始期待。

  身为保镖的詹森不知道这个方案有多么出色,但从小就接触商业的露西却明白,这绝对是天才才能想到的解决办法。

  而此时,老汤姆公寓的洛克,也趁着夜色还未全面降临之际,带着黑猫匆匆出了门。

  目标,东区,梧桐街。

  来到特雷大桥时,向来节俭的洛克掏出了心疼地支付了30米克的车马费,坐上了马车,路过长长的特雷大桥。

  从这座大桥上,远远可以看到繁荣的威尔斯区、高耸入云的生命大教堂以及以深蓝为主色调的市政大楼,更远则是金碧辉煌的女王区。

  穿越这条大桥,就仿佛完成了阶级的跨越,朝着美好的新生活前进。

  难怪西区有90%的梦想都是搬到东区,另外10%的梦想是世界毁灭。

  “看吧,西区和东区真是天壤之别,还是尽快搬到东区吧,租一座庄园,才能稍稍符合我的位格。”

  艾琳站在洛克肩膀上,喵喵叫。

  洛克选择无视,假如那些钱都用来租借庄园,那他和汉娜的未来又将无法保障。

  车夫将洛克送到了特雷大桥对岸的威尔斯区,笑着说道,

  “英俊的绅士,欢迎您下次惠顾,祝您旅途愉快。”

  尽管他嘴巴很甜,但洛克还是没有给他小费。

  洛克与艾琳下了马车,来到了灯火璀璨的威尔斯区。

  威尔斯区是真正有钱人的天堂,科索尔克最大的消费胜地,聚集了百货公司、歌剧院、赌场、玫瑰剧场、以及各种专项俱乐部,用纸醉金迷来形容完全不为过。

  这里的路灯在6点就会亮起,并且,即便没有路灯,百货大楼和各种商店的灯光也足以将这里照成一片星海,这些灯光彻夜不眠,因此人们又将这里称为“永不落幕的威尔斯”。

  地面铺满了印有生命之叶图腾的地板砖,道路比佩特区要宽阔4倍,有轨列车、无轨列车、私家车和马车构成了车水马龙的奇特景观,来来往往的人群都穿着得体的衣服。

  女士们流行撑着完全无法挡雨的蕾丝花边遮阳伞,戴有羽毛装饰的礼帽,穿洛可可风格的长裙,胸前大片白腻的肌肤上必须有珠宝的装饰,否则对她们来说就是不体面的象征。

  男士们则流行穿深燕尾服,或者西装,最次也是风衣,手持拐杖,头戴圆顶礼帽,得体的绅士还会牵着一条象征身份的贵族犬普利斯。

  普利斯类似于洛克前世的德国牧羊犬,它们忠心耿耿,可训性、服从性强,据说女王有一整个卫队都配置了这种普利斯犬,一时之间,养普利斯成为了科索尔克的潮流。

  洛克穿行在这些体面人之间,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鄙夷的目光。

  这件大衣在西区还显得比较得体,到了东区,就变成了人们眼中彻底的破烂。

  甚至有女士捂住了鼻子,明明洛克身上没有任何异味。

  洛克的耳中听见了不少她们的窃取私语。

  “可惜了,长得还不错,竟然穿得这么不得体。”

  “西区下水道来的老鼠吗?身上散发着一种贫穷的臭味。”

  没有理会这些议论声,洛克看见了冷冷清清的贝克面包房,这家面包房的面积是周围面包房的五倍,但生意却完全比不上旁边的小面包作坊。

  洛克知道这就是西区饮水污染事件发酵的影响,假如贝克先生再不采取有力措施,恐怕局面会更糟糕。

  在经过一家服装店时,艾琳突然用毛茸茸的爪子拍了拍洛克的肩膀。

  “你不打算买一件体面的衣服吗?”

  “?”

  洛克疑惑地看着艾琳。

  “你不觉得自己现在非常显眼吗?”

  艾琳提醒道。

  洛克环视一圈,发现周围确实有不少不善的目光,尤其是不远处那两个治安官。

  在西区,洛克基本上出入任何地方都能如鱼得水,可惜在东区,他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吸引过多的关注。

  这样的装扮,大概率连伍尔夫高级公寓的大门都进不去。

  洛克决定听从艾琳的建议,走进了服装店。

  店员是一位脸上有许多雀斑的年轻女郎,她笑着看向洛克,

  “您需要大衣吗?”

  “是的,小姐,我需要一件足够体面,能够进入伍尔夫高级公寓的大衣。”

  洛克自知在挑选衣服方面的常识匮乏,于是主动向售货员小姐请教。

  脸上有雀斑的年轻女郎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一些,她喜欢洛克的长相,更喜欢从洛克口中说出的话。

  服装店的售货员们不会鄙视穿着破旧大衣进入商店的市民,正因为他们衣衫褴褛,才需要购置新衣服。

  “如果您是要去拜访伍尔夫高级公寓的朋友,那您就必须穿最新款的羊毛绒大衣,还必须拥有一顶象征着绅士风度的礼帽和一双白手套,手杖与怀表也至少得是银质的,否则伍尔夫高级公寓势利的保安,绝对会阻拦您的去路,他们是一群只知道以貌取人的蠢货。”

  雀斑女郎非常健谈,将洛克领到了男士衣服专区,并挑选了一件咖啡色的大衣,“客人,相信我,这件衣服就是为您量身定制的。”

  洛克穿上了咖色大衣,确实很适合,搭配上洛克英俊的外貌,隐隐有种富家贵公子的感觉,可惜太高调了,洛克微笑着拒绝了雀斑女郎。

  “我需要那种低调一些的。”

  洛克笑着说道,“我其实是一位私家侦探。”

  雀斑女郎立刻根据洛克的需要,为他找到了一件款式经典的风衣,依旧是羊绒质地,穿起来非常舒适温暖。

  美观性虽然不如那件咖色大衣,但却很实用,因为风衣内层有四个口袋,足够装下很多东西。

  “这件多少钱?”

  “2000米克。”

  雀斑女郎笑着说道。

  2000米克?相当于一个纺织女工一个月的薪水!

  就这么一件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风衣,都还没有加雀斑女郎说的圆顶礼帽、白色手套、手杖和怀表!

  洛克看了看肩膀上的黑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