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公里的机耕道,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尽管范晓华已经尽量把自己骑车是速度维持在也就比走路稍微快一点的最低速,但是十几二十分钟后,这条他和吴烟并排骑行的土路也就走到了尽头。
机耕道前面是一条四车道的大件路,即后世的“帝都大道”。
到了大件路,两人便要分道扬镳:吴烟将沿着大件路一路向北,朝县城的方向骑去。
而范晓华,则会在大件路前面二十米处转弯,驶入一条向东的两车道柏油路。
两人虽然都是兰回镇人,但是在不同的村。
范晓华在三水村,而吴烟则是在更靠近县城,差不多算县城郊区的羊石村。
两人分别前,范晓华还开玩笑说现在天色已晚,年景不丰,道路不平,要不他当一回护花使者,先送吴烟回家得了。
他的这话,却是让吴烟大骇,吓得心脏都快跳出来。
女孩怕他假戏真做,连“再见”都懒得说了,一双小腿,把车轮子瞪得飞快。
吴烟一边快速骑行,一边对范晓华也是越来越佩服不已,只觉得这家伙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仅仅一个寒假,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英语提升了不少,就连最难提高的语文,现在随随便都能引经据典,出口成章。
“就是有时候太没正行了,有些……嬉皮笑脸的……”
想着范晓华今日的表现以及前不久跟对方相处的点滴,吴烟的嘴角,便勾出了两道连她自己也未曾察觉的优美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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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范晓华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回到家的范晓华,怀着莫可名状的复杂心情,打量着眼前几间老旧的小瓦房:
只有一张方桌和四条板凳,既当客厅又当饭厅的堂屋;堂屋对着门的墙上挂着一个祭奠祖老先人的神龛,神龛左右分别是“天地君亲师”和“仁义礼智信”的对联;
堂屋的两边,有两间同样简陋,以15瓦的电灯泡作为唯一家电的卧室,左边是他的,右边是他父母的;
堂屋和卧室算是正房,除了正房,在他父母卧室的旁边,还立有两间相连的偏房,前面是厨房,后面是猪圈,猪圈内设有一厕所,或者更确切,更适合这个年代人们的叫法,茅坑!
这几间简单到可以说简陋的,白墙黑瓦的小瓦房,便是范晓华住了十几年的家,一个让现在的他,既感觉熟悉又感觉陌生的处所。
几分钟后,“参观”完现实“陋室”的他来到厨房,却见自己的母亲王娟正在一边烧火,一边炒菜。因为农村没有抽油烟机这玩意儿,此时的厨房,便有些烟熏火燎,四处弥漫着油炸干辣椒的抢人油烟。
“妈——我……我回来了……”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前那个身材娇小,动作麻利,年龄也比记忆中的那个人要年轻了二十好几,正在厨房内忙个不停的女人,不知怎么的,范晓华便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点堵,眼角也有点潮。
“华儿回来了呀?你赶紧帮我加把柴,把火烧大点。炒豆芽要火大,不然不好吃。”王娟头也不抬地冲门口的儿子说。
“好勒。”触景生情,因见到年轻的母亲内心一下子情绪翻滚的范晓华深吸一口,赶紧走到土灶的火门口,拿起火钳,夹起一团晒干的,被她母亲挽成小捆当柴火烧的油菜杆,塞进灶膛内。
放盐,放干花椒,放入洗好的绿豆芽迅速翻炒,起锅前又抖了点味精调味,不消两分钟,一盘又辣又麻的炝炒绿豆芽就此出锅。
“妈,今天晚上就只有一个素菜啊?没得肉嘛?”范晓华见炒好豆芽的母亲开始用刷把刷锅,收拾灶台,就知道今天晚上大概率又只能当和尚,吃“斋饭”了。
“肉?前天你老汉儿不是才割了一斤肉回来吗?这才过了多久,咋又想吃肉了?”王娟见才吃过肉没两天的儿子又想吃肉了,语气中便带着些抱怨。
他今天上午才重生,老汉儿前天割肉他哪里晓得?
被母亲这么一杵,范晓华脸上便有些尴尬,但嘴上还是反驳说:
“想吃肉不是很正常么?如果可能,我天天都想吃肉呢!”
“哼,那你范晓华只有下辈子投个好胎了,或者你读书鼓劲点,争取考上一中,考上大学,成为城里人,然后你就可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天天吃荤,顿顿有肉’了。”范晓华的母亲王娟半讽刺半鼓励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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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晓华的一家三口中,他,他母亲王娟,父亲范卫东,作为儿子的他肯定是最没发言权的。
而父亲范卫东则是一个老实巴交,寡言少语,半天憋不出个屁的老农民,一年四季,一年三百六五天,绝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农村的田里,就是在城里的工地。
“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鲁大爷笔下的这两句,范晓华感觉用在自己父亲身上,是一点儿也不为过的。
一个钉子一个眼,父亲性格上的“弱势”必然导致母亲的“强势”。
所以,在范家,他母亲王娟不仅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其他大大小小的事,家里需要添置什么呀,逢年过节吃什么啊,怎么安排呀,遇到婚丧嫁娶去不去,去的话送人家多少礼呀……等等,基本上也是由她母亲来安排和做主的。
母亲在家里“说一不二”的强势地位,有时候未免导致其说话有些难听,刻薄,欠考虑,所以,无论是范晓华和他父亲范卫东,在家里,常常都是母亲王娟“奚落嘲笑”,“讽刺挖苦”的对象。
不过,王娟虽然嘴上不饶人,大小事上喜欢跟他和父亲争个输赢,但是心肠不坏,心地善良,对他和父亲的好,那是既看得见,也摸得着的。
其他的不说,至少每年的新衣服,新鞋子,哪怕家里再困难,王娟都会节衣缩食,给他两爷子置办一两件,用王娟常挂在嘴边的话说,便是他和父亲经常出门在外,需要跟人打交道,置办两身体面的行头那也是应该的,绝不能被外人看扁!
倒是她是自己,已经很多年没买什么新衣服了,她自己穿的衣服,要么缝缝补补,要么去捡三个家庭条件比自己好的妹妹不要的旧衣服来穿。
对此,王娟嘴里也有说道,说自己一个天天待在家里的妇道人家,穿那么好干啥?
给谁看?
即便穿金戴银,那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之后,还不忘就此教育范晓华一句:
“范晓华,你想老娘穿好点也可以,那你娃就好好读书,争取以后当个城里人,娶个城里媳妇,那时,你老娘我肯定好好给自己置办两身好的,干干净净,体体面面,不给你丢脸。”
至于吃,每回父亲在外面割肉回来,做出来的菜都是他吃得最多,说他正在长身体,需要多吃油荤,而且连吃带裹,吃之前他母亲还得把第二天他在学校的午饭菜留一部分出来,提前给他预备好。
肉他吃得最多,他父亲第二,因为母亲觉得自己的丈夫要在工地上干重活,也需要多吃肉,多沾油荤,然后才有力气挖泥巴(范晓华的父亲在工地上帮人挖方,也就是挖基脚。那年代还没什么挖掘机。而当挖掘机开始普及的时候,他父亲也就慢慢地失业了)。
他母亲自己,面对一年到头也吃不到几回的荤腥,却是很少动筷,父亲叫他吃,她就板着脸说“自己一个女人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天到晚干的都是手脚活,吃那么多肉干嘛?再说,肉吃多了要长肥,我才不想长肥!”
总之,在范晓华的眼中,尽管母亲那张利嘴如刀,经常把他和父亲砍得“遍体鳞伤”,但却是刀子嘴,豆腐心,时间一长,不论是他还是他父亲,都知道自己母亲/妻子喜欢占嘴角便宜,也就不和她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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