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顺是一个上班族,在公司做文案。
他的女朋友也是一个文员,两个人恋爱两年了。
他一直以为,会和女朋友结婚,女朋友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没想到,他们的分手会来自末世。
春熙饭店内,他的女朋友被马老三和老赵头强行霸占了,面对马老三的屠刀和那条恶犬,刘晓顺怂了。
虽然第二天就来了一伙强人,那几个当兵的将马老三还有他的两个徒弟,以及那条恶犬都干掉了,然后离开了这里。
刘晓顺胸中的怒火终于爆发,活活将赵老头打死了。
但是这样,也不能挽回他和女朋友的感情了。
女朋友彻底和他分手,一句话都不和他说,并且和另外一個男人的感情升温,彻底不搭理他了。
不单单是女朋友这样对他,春熙饭店内的其他人,也同样开始排斥他,觉得他没有一个男人的担当。
他被孤立了,甚至无法在二楼居住,只能去到了饭店一楼,一个人苟延残喘的活着。
他现在有两部手机,一部是自己的,一部是赵老头的。
赵老头这部手机比较好,石榴18。
刘晓顺没有舍得扔,就拿着赵老头的手机玩游戏打发时间。
但是他忽略了一件事,就是扔掉手机卡。
直到今天一个显示儿子博雄的号码打过来电话,他才慌了。
呆愣了半晌不敢接电话,直到他看到那条信息。
这一条信息,让他心动了。
他现在这样生不如死的活着,还不如大胆的搏一搏,也许就有机会了呢。
至于赵老头的死,他可以推给那些当兵的吗。
等到来赵博雄来接人的时候,他就离开饭店,反正这条小巷的丧尸已经不多了,到时候也不和饭店内的人见面,这末世朝不保夕的,自己和这些人可能永远不会见面了。
虽然这件事风险很大,漏洞百出,可是刘晓顺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必须搏一搏。
所以,他接通了赵博雄的电话。
“赵勋爵你好,我叫刘晓顺,事情是这样的.....。”
“马老三死了,他的徒弟也死了,你父亲也死了,打死他们的人,是一伙当兵的。”
“一个班长带头,一米八多点的身高,长的还算人模狗样的。”
“他手下六个小兵,都使用步枪。”
“对了,还有两条狗,看着凶的很。”
“他们杀了人第二天就走了,去了哪里不知道,但是看着是要离开城市的样子。”
“那班长叫什么名字啊?你让我想想......。”
“哦对了,他说过,他叫唐铮,对,就是这个名字!”
“手机怎么在我这里啊,是这样的,我就担心这件事石沉大海,没人给您通风报信,所以才主动找到手机,没想到您还真打电话过来了。”
“我现在住在.....幸福小区,对,就是这个名字。”
“您派人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随时等候您的召唤.....。”
电话挂断了,刘晓顺长出一口气。
这里不呆了,他要去那几个当兵的所在的幸福小区,等待新生活的到来。
......
东郊别墅那边,赵博雄挂断了电话。
“老大,接电话的是一个叫刘晓顺的人,他说我父亲是一伙当兵的杀的,为首的班长叫唐铮,就是不知道是皇家部队,还是某个贵族的卫队了。”
宋英豪沉吟了一下:“我听到了,这个人的话不太可信,搞不好是他杀的也说不定,他说什么为了等你的电话什么的,纯粹就是骗人的鬼话。”
“我知道,如果有机会找到这个人,我非得扒他一层皮,也要让他把实话说出来。”
“这件事就先这样吧,至于他说的那几个当兵的,可能也确有其人,不过现在这个世道根本没法下发正式通缉令,这样好了,现在手机还有信号,我也知道贵族群体之中还有一些人活着,我在群里发个消息,通缉一下这个叫唐铮的人。”
赵博雄点点头,虽然他感觉这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也算聊胜于无吧。
也许是看出赵博雄的心不在焉,宋英豪笑了一下,“博雄,千万不要小看贵族的力量,汉月帝国,就是靠着贵族群体支撑着,那个唐铮有一定的武装力量,应该没有那么容易死于丧尸的手里,但是帝国毕竟贵族为主的,我这个消息发出去,也许短时间没有大的用处,但是未来局势稳定,绝对要他好看。”
说着,宋英豪打开手机的一个群聊。
帝国中南贵族群。
他将唐铮的消息,编辑了一段文字,然后发送到了群里面。
信息之中,他将唐铮一行人,描述成了一伙逃兵,希望各地中南部地区贵族有看到他们的,帮忙拦截并和他联系。
“可以了,中南地区五省,还存活的贵族,都会看到这个消息的,希望会有用。”
.......
末世开始的第十天。
画舫沿着白龙江缓缓而行,一路行来,一艘船都没有见到。
唐铮站在船头,看着岸边的情况。
他们已经出了三江的市区,前面水面开阔,到了白龙江和浩江交汇的地点了。
浩江是汉月帝国境内的第一大江,这条没有动力的画舫无法穿越,如果强行穿越,搞不好就要被江水一路向东的冲进大海了。
所以他们就在这里靠岸,然后顺着江桥过去了。
唐铮让画舫靠边,一行人弃船登陆。
脚再次踩在大地上,三江市区已经在身后了。
将摩托车从船上搬运下来,一行人驱车,绕了几个弯之后,终于上了江桥。
三辆摩托车,九个人还有两条狗,有些拥挤。
唐铮再次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其中有一辆车是两个人,然后挎斗内装着物资。
四辆车,开始沿着江桥前进。
江桥这里也有一些拥堵,不过摩托车还可以前进。
历经了一个多小时的战斗,他们下了江桥,上了前往西边的高速公路。
将收费站附近的丧尸消灭,收集了一百多的资金。
踏上高速公路那一刻,唐铮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走到这里,就算真正的离开三江了。
高速路上车辆就已经不多了,也没有什么大规模的丧尸存在,前途坦荡。
一些零星的丧尸,已经不能对这个战斗班构成什么威胁了。
“车子的汽油还够用吧。”
“将军,暂时还够用,这高速上面肯定也有不少废弃的车辆,缺油的时候,我们可以下去抽一点上来。”
“好,那就出发吧!”
四辆摩托车排成一列,开始向着西边进发。
唐铮这一次坐在了第二辆摩托车上面,这辆车是新购买的,不像另外三辆伤痕累累,还满是丧尸的血迹,坐着比较舒服。
摩托车在高速上面飞驰,路上偶尔有零星的丧尸游荡,战士们根本不予理会,一脚油门就冲了过去。
看着没有什么危险了,唐铮也放下心来。
高速路的两边,还有无尽的农田。
七月中旬,麦苗儿还发青,还要两个月才能成熟。
但是这些粮食,注定是无人收割了。
路边的青草气息扑面而来,这里也闻不到丧尸的恶臭以及城市的硝烟,甚至连昔日的汽车喇叭声也没有了,异常的安静。
唐铮坐在摩托车上面迷迷糊糊的,一觉就睡到了下午。
看唐铮睡着了,战士们也没有打扰他,路上的时候基本不和丧尸接触,也不收集物资,就抓紧时间赶路。
等到唐铮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
唐铮示意慢行,争取在路上收集一些物资。
看到路上的废弃车辆,车子就会停下来,收集一下汽油,顺便看看有没有食物。
偶尔有些丧尸在车子里,直接击杀,还可以零星的获得一点资金。
中途的时候,唐铮也不会进入那些丧尸数量众多的服务区和加油站,到了夜晚,就在高速路上休息,战士们轮流值夜。
一路上不下高速,饿了就简单的吃点儿东西,赶路的日子过的飞快。
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一周的时间。
一周的时间,唐铮一行人跨越了三个省。
一万公里的路程,也已经走了接近八千公里。
还有两千二百公里,唐铮就能回到川西的老家了,预计三天左右就差不多了。
连续多日的赶路和简陋的餐食,让几个人都瘦了一些。
这一天,唐铮终于是有些熬不住了。
“呼!坚持不住了,我的胃在抗议,再吃真空包装食品,恐怕就要生胃病了,我们必须找个地方休整一下了。”
唐铮打开了手机,查看暂时还能用的电子地图。
“前方三十公里,有一个比较大的服务区。”
“这个服务区比较出名,叫做南湖服务区,是被一个贵族承包了。”
“那里风景不错,靠近一个湖泊,服务区有好多饭店,游客还可以去钓鱼,几乎算是一个旅游景点了。”
“我们去那里看看,哪怕要发生战斗,也要争取吃一顿好的,然后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才行。”
战士们也都充满了期待,虽然他们比唐铮还能熬一点,但是毕竟也是血肉之躯,连续一周的赶路,大家都吃不消了。
车子加快了速度,向着南湖服务区进发。
随着车子的前进,唐铮莫名的觉得有点儿心跳加速。
这个服务区,感觉要发生点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