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我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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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 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 心猿意马, 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 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 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 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 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 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 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 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 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 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性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十分钟后,两个一人捧着杯冰饮,在少人的角落里坐着,手上也是一人一个叉子,分一个草莓蛋糕吃。

    楼宁之先问:“你喜欢吃草莓吗?”

    庄笙注意到她第一个叉草莓的动作,说:“不太喜欢,你吃吧。”

    楼宁之喜滋滋地咧嘴,先把草莓吃光了,意犹未尽:“草莓可好吃了,没有草莓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是啊,没意义。”庄笙附和着,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心想:有你就有意义啊。

    “你是为什么不吃草莓啊,不喜欢味道,还是过敏。”

    听说过海鲜过敏,牛羊肉过敏,草莓还有过敏的?庄笙心里腹诽着,嘴上胡说八道:“不知道,打小就不爱吃。”

    “那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啊?”楼宁之又问她,眼神居然很认真。

    庄笙看着她:“水蜜桃吧。”像你一样的,又嫩又水滑。

    “那巧了,现在刚好是季节。”楼宁之一拍手,高兴地说,“我家有好几箱阳山水蜜桃,我吃过,可甜了,咬一口都是汁水,正愁吃不完要坏呢,回头我送你两箱吧。”

    庄笙愣了一下。

    楼宁之:“你要是不想吃这种箱子装的,我们去阳山摘啊,现摘现吃,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暑假都在家呆着。要不就这几天吧,我听你们导演说戏快拍完了。”

    庄笙转了一下眼睛没敢看她,忽然就起了浓重的愧疚感,人家真心实意待她,她脑子都在想着怎么那什么她。

    把心里的绮念清一清,庄笙轻舒一口气,说:“箱子装的挺好的,现在密封措施都做得不错。”

    这话正中楼宁之下怀,立马改了口:“我也这么觉得,现在这个天可热了,在家里吹空调呆着多好啊,谁闲着没事去摘桃子。”去摘草莓她还考虑考虑。

    庄笙看着她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十分想问她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出来找她吃晚饭,还一等俩小时。“啪”一声,楼三小姐一巴掌拍在了自己小腿上,留下了蚊子猩红的尸体。

    对,还喂蚊子。

    心底千回百转,最后化成了一大口冰饮灌进喉咙,天灵盖一阵刺疼的寒意蓦地蹿起,头疼得她差点当场跪下,下意识额头就抵住了身边女孩儿的肩膀。

    “你怎么了?”楼宁之问。

    “喝急了冰着自己了,缓一缓。”

    楼三小姐再次哈哈大笑,一边帮忙按着她的太阳穴,一边笑着劝她下次不要再犯了。

    庄笙头疼差不多好了,手上的温度却没舍得放开。一直拖延到她觉得拖不下去了,才自如地坐直了身体,小口喝着,扭头看蛋糕已经快被消灭完了。

    两人坐了会儿,庄笙看看手机时间说是不是回去看看叫号,楼宁之点头同意了。

    庄笙先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地上那个却不肯起,一副懒筋抻不开的模样。

    庄笙弯腰朝她伸出一只手,笑着拉住她,想把她从地上拽起来,不知道是对方太轻还是怎么样,这一下居然拽得过了头,楼宁之不但站了起来,反而随着她的力道向前扑,将她扑在地上,庄笙慌忙以手支地,稳住了身形。

    “你没……”事吧。

    话刚开口却唇上一热。

    头顶星河倒灌,眼前树影婆娑。

    近在咫尺的距离,两人双唇相贴,四目相对。

    大姐楼宛之回复:

    二姐楼安之回复:

    楼宁之啪啪打字:

    楼安之:

    楼安之:

    楼宁之:

    楼安之:

    已经在工作不打算回复的楼宛之随意扫了一眼微信界面:“!!!”

    自己家小白菜被猪拱了?

    楼安之:

    楼宁之:

    小女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是收不回来的。吹出去的牛,怎么也要补回来,楼宁之发动自己回路清奇的大脑,左顾右盼,寻摸着能找谁给她假装一下对象。

    庄笙见楼宁之在那儿咔咔打字,也没空跟她说话,心情低落了一下,将盘子里最后剩下的几只小龙虾都剥好,蘸好酱,放到她面前的盘子里。

    然后抬眸,对上了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

    “你当会儿我女朋友吧。”楼宁之说。

    一回生二回熟,昨天都接吻了,今天再假装一下没什么吧。

    庄笙整个人都怔住了。

    手套上的油滴在桌面上,整个胸腔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充斥着,心脏在里面左突右冲,若不是闭着嘴,就要从口中窜出来了。

    噗通,噗通,噗通。

    跳得太快真是有些疼意。

    庄笙眉头跟着便是一蹙。

    楼宁之以为她要生气,说:“假装一下,也不要露脸,就露个手就行了。”

    庄笙迷茫地看着她,空白的头脑几乎无法思考任何事情,包括她话里的“假装”。

    好在她内敛惯了,发呆也会被冠以若有所思,简短的头脑空白没有被楼宁之发现。足足过了十秒钟,庄笙才从这种大脑一片空白的状态中抽离出来。

    楼宁之急得跟什么似的,“你别生气啊,不愿意就算了。”

    面子不要就不要了,可不能让新朋友生气。

    “没不愿意,”庄笙缓了缓,感觉自己再这样下去容易猝死,说,“事情你得给我说清楚吧。”

    楼宁之把手机递给她,庄笙看过聊天记录,说:“你打算怎么假装?”要再接吻吗?她乐意之至。

    楼宁之盯着庄笙饱满的红唇,心底闪过一个念头:唉,想接吻。

    还是出于怕把她吓到的想法,楼宁之心里叹了口气,退而求其次道:“就是拍一个十指相扣的照片,再拍点儿桌子上的残渣。我二姐连个给她剥麻小的人都没有,大姐不算。”

    庄笙点头:“那我去洗手。”

    “先拍一张。”楼宁之制止她,低头看盘子里的汁水,“可惜已经剥完了,不然还能来个现场小视频。”

    庄笙想起来:“不是还有你中午打包的吗?我去拿一个出来?反正视频里也看不出来冷的热的。”

    楼宁之摆手,说:“算了吧怪折腾的,瞎瘠薄拍拍得了。”

    于是庄笙坐在椅子上,摊着一双油漉漉戴着一次性手套的手,这一张拍了很久,庄笙以为她是直男拍照水平,想说要不然自己指导一下她,好歹是拍戏的,知道构图什么的。

    “拍好了。”正当她想开口的时候,楼宁之出声了,然后把图给她看,“怎么样?”

    庄笙:“……”

    幸好自己没开口。

    怎么就忘了对方是首都电影摄影系的准新生,哪怕她看起来不大靠谱,但是在这方面居然是很有真材实料的,明明是一桌子残羹冷炙,硬是给她拍成了艺术品,明天就能上摄影展。

    当然,在庄笙的滤镜下,这些都是进行过夸张的。客观来说,楼宁之的拍照水平还不错,不愧对她将来要学习的专业。

    庄笙起身去洗手间,盯着眼前的那只右手,刚刚还发誓今晚回去不洗这只手来着,哪知道现在就要拍十指相扣的照片了呢。

    庄笙看看身后没人,终于扬起嘴角笑出声,用洗手液将手洗了三遍后,确保闻不见一丝麻小的味道,回去了。

    楼宁之还在埋头打字,估计在和她二姐叨叨,庄笙在她面前坐下,低声说:“我好了,怎么……拍?”

    “你坐到我这儿来。”

    庄笙坐在她身边,肩膀靠着肩膀。

    楼宁之比划了两下,伸出自己的右手,庄笙跟着伸出左手,两双同样修长的手握在一起,十指相缠。庄笙轻轻地呼吸了一口气。

    “你冷啊?”楼宁之奇怪地问道,怎么感觉她在发抖呢。

    “估计是,空调温度开得太低了。”

    “哦。”楼宁之看着她脑门上出的汗。

    “拍,拍吧。”庄笙怕再耽搁下去,她真的忍不住了。楼宁之的手柔若无骨,握在手里就像一段丝滑的苏锦,控制不住就想要一寸寸地抚摸过去。

    对自己未来的专业还挺感兴趣的楼三小姐“不负众望”地拍了几分钟,挑挑拣拣地选了一张最满意的。

    庄笙后背靠在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扯了纸巾盒里的纸巾把手掌和手心的汗擦干了,楼宁之很自然朝她伸过来一只手。

    庄笙愣了下。

    “帮我也擦一下,”楼宁之说,“你手怎么那么容易出汗?”

    庄笙还能说什么呢,笑了一下,把她的手也擦干净了,小心地避开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楼宁之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

    庄笙神态自若。

    她不是感觉不到对方探视的目光,但是她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应对,伪装不喜欢一个人比伪装喜欢要难多了。她垂着眸,看了一下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

    晚上十一点,熟悉的十一点。

    高涨的情绪忽然就冷却下来。

    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一到规定的时间便要坐着她的南瓜马车离开,回到她原本的生活里,洗衣、做饭,为了生计奔波,钟声响起前的那一段风花雪月,都是用二十年的时间和运气攒来的。

    庄笙静静地望着自己搭在膝盖上的左手,清晰地感觉自己被分割成了两个自己,一个自己和楼宁之谈笑风生,一个自己在茫茫人海中踽踽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