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门里人的不爽隔着道门都能听出来。
正如楼宛之所料,楼宁之又在房间里骂娘,在心里一遍遍地数落楼宛之的不是。从小时候明明是妈妈给她的糖暗搓搓留下来一颗给自己开小灶,到大了以后对她的欺压蹂|躏,简直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我。”
楼宁之辨认出来她的声音,没放人,含着鼻音闷声回:“睡了,什么事?”没听见门外的回答,房门反而再次被推开了。
楼宁之发飙:“你怎么又不敲门?!”
“忘了。”大姐厚颜无耻地进行选择性失忆,再次捡起了地上的玩偶公仔,关了音响,把床上的一个枕头挪开,不请自来地换上了自己的,躺进被子里。
楼宁之在继续生气把人赶出去和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当中纠结了一下,没吭声,默认了对方的举动。但是不吵不闹不是这位大小姐的风格,她在被窝里折腾来折腾去,时不时用自我感觉非常长的大长腿蹬蹬被子,装作不经意地蹬在楼宛之,然后非常敷衍地说声“不好意思,腿太长了,踢到你了。”
楼宛之不和她计较这些小事,等她踢蹬够了,才问:“分数出来了吗?”
“出来了,过线了。”楼宁之撇了一下嘴,眼底的得意却暴露出来。
按照楼宁之成天混日子的脾性,让她光凭文化课考试考上好学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直接送出国就更不行了,在家里有人管着都能浪成这样,这要是去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干出什么事他们都不觉得惊讶。楼家虽然有钱,却一点都不想养出来个成天无所事事的废人,虽然楼宁之现在比这个也没差到哪儿去。在父母的谆谆教诲以及两位姐姐的威逼利诱下,楼宁之走了艺考的路子,又选了理科,高考比文科又再低了几分,经历了几个月的魔鬼集训,低空掠过目标院校的录取线,终于在千军万马中走到了独木桥的对面。
要不是这样,她能从楼安之那里借来车出去浪去?
首都电影学院摄影系,虽然她从小都不大爱念书,但是有真材实料的感觉也不赖,她那些狐朋狗友送钱的送钱,托关系的托关系,出国的出国,都有了好去处,但是都服气她。为什么?不就是因为她有本事么,自己就能考上。楼宁之不是不知道自己是纨绔子弟,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但经过高考以后,她觉着自己可能也是有点儿长处的,大大增长了自信,就比如那艺考,人家过得磕磕绊绊,她轻轻松松就拿了高分,文化课更是从零开始突飞猛进。
三个月掉了十几斤的肉不是白掉的,做掉的一打又一打的练习现在还被她珍藏着,她觉着她这辈子最努力的时候大概就是高考前那几个月了,一句话总结:不是人过的日子。
有人说,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后来的楼宁之想起高考结束后的这个夏天,再回忆那段岁月,完全是截然不同的感受,学习,真的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情了!
当然,现在的她还在津津自喜,并且从大姐那儿要了一台新车作为她考上大学的奖励,楼宛之痛快地答应了。楼宁之很快就忘记了晚上挨打的事情,高高兴兴地抱着楼宛之的胳膊睡了。
楼宛之轻轻地拍打着妹妹的背,眉头微微蹙着,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在沉思中慢慢陷入了梦乡。
“起床了小楼。”
“起床了,该去剧组了。”
像是有五百只蚊子在耳朵旁边一直嗡嗡嗡嗡,楼宁之烦躁地一把拽过被子,把自己的耳朵埋了进去。
“都八点半了,还不起来?”
“你昨天不是答应过我跟我一起去的吗?”
蚊子还在嗡嗡嗡嗡。
“不去了不去了。”楼宁之在被子里叫唤,“困死了不要烦我,出去出去都出去。”
耳边果然没有声音了。
她松了紧皱的眉头,正打算重新入睡,头皮猛地一阵刺疼,她疼得彻底清醒,嗷嗷叫着坐了起来,眼泪汪汪:“起起起起起我现在就起,你松开!”
楼宛之松开揪着她长发的手,拍了拍,衣冠楚楚地站在她床前,笑容嫣然:“非逼我动粗,早这样乖乖的不就好了?”
楼宁之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委屈巴巴地起床洗漱。
楼宛之看了一下腕上价格不菲的限量版名表:“你还有十五分钟准备。”
楼宁之风风火火地把自己拾掇了一番,牛仔背心加短裤,肤白貌美显腿长,手腕带了条银色的细链,简约时尚。大姐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点了头,让她坐到餐桌上:“吃早餐。”
楼宁之手还在鼓捣自己的丸子头,有一绺头发老是往下掉:“你不是说只有十五分钟吗?”
“那是给你洗漱和穿衣服的时间,我要是说你有半个小时,你肯定就磨蹭到最后不吃了。”
楼宁之笑嘻嘻:“知我者莫若……”
楼宛之打断她:“别知了,想知了去外边树上挂着去。快吃饭,要迟到了。”
“你是老板迟会儿到怎么了,谁还能给你扣钱不成。”楼宁之心底嘀咕着,到底没敢在她姐姐面前说出声来。她爹现在甩手掌柜,公司全都是大姐管着,自己现在优渥的生活都是对方给的,拿人手短,吃人的嘴软,对,所以自己对她揪自己头发的行为没有多加反抗,都是有正当而且强大的理由的。
“我问过了,你那个摄影系以后有一个从业方向就是拍摄电影,一会儿到了剧组你可以去摄像师那儿学学。不管你以后走不走这个路线,多点儿经验总没错。”下车前,楼宛之还在教导她。
“知道了知道了。”楼宁之说,“我一定虚心请教,行了吧?”
她心里说:请教个屁。
要知道她选摄影系纯粹就是觉得天天脖子上挂个摄像机挺酷挺能装逼的,要让她跟个糙汉子一样扛着特笨重的摄像机在片场跑来跑去,真不如杀了她。
刚下车,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差点被扑面而来的热浪给掼回车里,睁个眼皮都觉得头晕,她这是要中暑了吧,赶紧找了副墨镜戴上。
这太阳也太他娘的毒了一点。
西装革履的保镖过来给二位大小姐撑起伞,楼宛之的助理给楼宁之及时送上一杯冰镇饮料,嘬了一口,楼宁之才吊儿郎当地跟着她大姐在早就等候已久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晃进了片场。
楼宛之笑里藏刀:“要不要我给你找个人把你抬进去啊?”
楼宁之站直了快要扭成花儿的腰,不忘撒一声娇:“人家腰疼嘛。”
楼宁之一眼就看到了片场拍摄中心,满头大汗地扛着摄像机奔跑的壮汉,她眼睛跟着摄像头的方向看去,主演在天上高来高去,摄像师在下面要死要活。
楼宁之替他辛苦,转脸就跟她姐装可怜:“你确定要我以后干这个活儿?你看我这胳膊腿儿。”
楼宛之:“……”
楼宁之噎了她一下,开心得很,大马金刀地往阴凉处摆着的不知道主人是谁的躺椅上一坐,优哉游哉:“您去视察,我在这儿等你。”
楼宛之静静地盯着她,眼中风起云涌。
楼宁之屁股被扎了一下似的猛地弹起来:“走走走,一起视察视察。”
楼宁之快闲出屁来了,她姐跟顶快谢没了的导演侃侃而谈,自己又听不懂,真不知道找自己来干什么。眼看她姐絮叨个没完,她就四处张望,自家公司投的片子,主演应该长得不赖,想看看主演庐山真面目,结果一圈人围着,再加上反光板,简直了。
退而求其次在旁边一圈儿转悠,这一看倒叫她看到了张熟悉的脸。站那后边第二排的,穿着淡蓝色水袖长衫的,好像是那个雷锋,不,她学雷锋做好事送去医院的那个人。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啊。这么大的片场居然遇到个熟人,这让无所事事的楼宁之心情顿时上扬了一下。她抬起手,想跟人家挥一下打个招呼,抬到一半却放了下来。
她做好事不留名来着,现在又打招呼会不会不大好。转念一想,她不告诉人家不就行了,反正她昏睡了一路,压根不知道谁救的她。
做通了自己的思想工作,楼宁之举起手臂,冲着群演那儿热情地挥了挥。
楼宛之:“???”
她问:“你干吗呢?孔雀开了屏似的。”
“没干吗啊。”楼宁之收回手,笑嘻嘻,现在那块儿在拍戏呢,自己不好去打扰人家。
楼宛之:“谈完了,走吧。”
“这么快?”楼宁之有点儿诧异。
“你不是想早点回去空调房里歇着?”
“是倒是。”楼宁之跟着楼宛之往回挪步子的时候有点不情不愿,她还没跟人说上话呢,也不知道她看见自己没有。
庄笙充当着这场戏的背景板,她即使当背景板也当得一丝不苟,根据剧情要求牢牢地将视线锁定在场上女主角的身上。
眼角余光捕捉到了一抹亮色,她忍耐许久,才将视线悄悄转了过去,正好赶上楼宁之转过身往回走的那一瞬间,
是她?
她眸心一怔。
此时太阳已经差不多升到了最高点,金色光芒被阳伞遮住,只照在她的小腿上。她远远地望着楼宁之,她的身形是那样玲珑有致,和昨天差不多的装扮,背心短裤,露出一截光洁的细腰,两条长腿笔直纤瘦弧度美好,如玉无暇,泛着莹润的光,充满了青春的活力气息。
庄笙后脊梁蓦地蹿起一阵酥|麻的痒意。
一个鬼使神差的念头冒了出来。
居然好想被她踩一脚。
她是疯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于笙姐这一行为的解释——
文艺版:如果不是来得莫名其妙,怎么算是怦然心动。
简单粗暴版:第一次见面瞄人手瞄人锁骨瞄人腰,第二次见面看腰盯腿,还想被踩一脚,笙姐不要做禽兽,做个人不行吗?!!!
8、剧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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