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百越部的菌人。”
谈平飞像个尽责的地接导游,详细解说道:“称其为人,是因为外形成人族非常相似,但其实菌人是山野精灵。只有在常年大雾、水汽丰沛的深林或湖泽,才能孕育出菌人。”
闻命稍微回忆了两秒,就在大脑中搜索到了《山海经》这本奇书与‘菌人’相关的记载。
他好奇道:“书上说这种菌人食之有辛辣之味,还说吃了能通晓万事万物的名字,是真的吗?”
“当然。”
“不会吧!”
“不是。”
闻命一脸无语,“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皮了?”
谈平飞笑道:“也就你们这些无知之人,才会以为吃了菌人能杀死三尸虫,再服仙药便能成仙的鬼话。”
闻命懒得跟这位傲骄的尸兄争论,问道:“那这小人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你不会真想吃一个试试吧,劝你打消这个念头,这玩意吃了很快就会产生幻觉,看见满天神女围着自己飞,甚至有人以为自己到了昆仑神山,还拜见了西王母。
人在幻觉里沉沦,而其肉身则迅速腐化,最后彻底化成一滩污血。
至好有什么用嘛,菌人能听懂山川草木之声,另外,长得还蛮讨喜的。”
听到前一句的时候,闻命还以为菌人跟云贵地区最负盛名的菌子差不多,都具有致幻作用的神经毒素。
万万没想到,这玩意的死亡率可比菌子高太多了。
关键是,一口恒久远,连火化的步骤都省了,跟阿紫有得一拼啊。
“这种接近生化武器级别的玩意,为什么会出现在人这么多的集市里?”
“打工啊,不然他们吃什么?”谈平飞理所当然道。
这个答案着实是没想到。
“他们不是精灵吗?还用得着吃东西?”
闻命不理解,好像东西方文化里的精灵,都是饮风餐露,以山野灵气为*******灵也分等级,与菌人长相类似的庆忌,也是泽精。但庆忌等级高,上古时期还一度被列入神兽类别里。庆忌可以不吃不喝,但菌人不行。这些玩意最喜欢吃人体内的寄生虫,他们在这里打工,店老板给他们提供一个喂食者。”
“这...怎么喂?”
闻命觉得有点点恶心。
“用蛊虫将体内的寄生虫驱赶出来。”
闻命:..........
用魔法打败魔法,以虫治虫,这很合理。
隆丘集果然是方圆五百多里最热闹的地方,不仅汇聚着来自各大主城与各个坊镇的商人、游客,还有从五湖四海来到此地讨生活的各种人,以及非人类。
街上大部分人都穿着普通,棉衣外套、夹克、皮衣、帆布裤,偶尔也有穿着花长裙的女子、脚踩登山靴的糙汉。看上去,就像江南市步行街上最常见的路人。
集市里的建筑,有的豪华如闻命生活那个世界的现代高楼,有的则故意在外墙面涂着黄泥,刻意营造出部落蛮荒气息。打造异域风情,也是招揽游客的一种手段。
大部分建筑四方笃正,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霓虹灯牌横七竖八地交错着,与入口处的残垣断壁,形成强烈对比。
这座建在废墟之上的集市非常大,毕竟是上古时期南部最大城池[会稽]的旧址,占地面积可想而知。
集市里的街道纵横交错,地形看上去颇为复杂。好在每隔一段路,就设有一块导示牌,上标画着所在位置与周边街道的布局图。
五号入口正对着的大街,宽约十米,名字取的很随意,就叫五号街。
沿着这条街走了十几分钟,左转进入隔壁三号街,前行三百多米,终于来到伏笑心心念念的天香楼。
三年前,伏天赐走马上任成为新镇守,为此他特意摆了几桌酒席,感谢扶持自己的涂灵镇老供奉和防风部的几位长官。
小姑娘就是那次跟着一块儿来吃过一顿,从此就念念不忘了。
闻命第一次品尝山海界的食物,就一整个给惊艳住了。
一口蜜汁糖藕,满嘴甜糯香滑;叫花子鸡烤的皮脆肉嫩,比江南市河坊街用荷叶包起来、不知道热过多少回的鸡肉,好吃了不知多少倍。
熊掌上桌的时候,说实话,他心里是有点不适应的。
毕竟,在他原本生活的世界,这属于是违法行为。
不过,这里是山海界,而他此时的身份是来自主城的赏金猎手。在矮人大叔的注视下,闻命面不改色地挟了一小块塞进嘴里。
鲜到掉头!
闻命心底顿时浮现这四个字,这味道简直没谁了。
总之,一桌八道菜,荦素都有,酸甜咸辣香,没有一道差强人意的。
不过,闻命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日常就是学校食堂或者自己煮点儿清水挂面,再加个溏心蛋。所以,对他来说这些菜色已经是到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最美味也最奢侈的一餐了。
原本,蒙广还点了一瓶老板娘特酿的果酒,言简意赅地表示,伏镇守非常感谢小闻大人救了爱女一命。小闻大人着急赶去隆丘集,但是镇里有要务伏镇守走不开,就让他这个当叔叔的代为宴请。
闻命看了眼果酒的标价,999,立马谢绝了。
不是他要帮伏天赐省钱,也不是喝不了酒,纯粹就是不喜欢那种头脑不清醒的感觉而已。
于是,蒙广便端起茶水走到闻命旁,以茶代酒敬了一杯。
闻命看着个子还不到自己下巴的矮人大叔,笑呵呵说道:“能在防风部见到蒙大叔,还真是有点意外啊。”
蒙广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毫不含糊地回道:“小笑爷爷救过我的命,我许诺过他老人家,护伏家二十年。”
“叔你又说这个,爸爸说了,你不欠我们的。爷爷、爸爸还有我,我们都是你的亲人,我们是一家人。”伏笑一脸认真地说道。
这女孩虽然心大得有点没边,但并不是真的粗线条。性格乐观直率,场面上也敢说话,还说得很是那么回事。
闻命觉得,这丫头将来继续父亲衣钵成为一镇之守,也不是没可能。
蒙广这个糙汉子,听到伏笑的一番话,眼神顿时就温柔起来。大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之感。
“那您在涂灵镇长居二十年,灭蒙那边不召您回去吗?”
闻命这句话,听上去轻描淡写,其实信息量巨大。
不是他喜欢拐弯抹角,直白提问会有种故意探究对方身世的意思。倘若大叔不愿意回答,那就尴尬了。问题不挑明,大叔不想说就可以装不知道有灭蒙这个组织,大家各自心知肚明就好了。
结果,蒙广端着空了的茶杯坐回原位,想了想,直白说道:“我族中人,最重承诺。
那年我执行任务,没想中了埋伏,同伴都死了,我以为我也逃不过一劫。却不想,被伏老救下。
他老人家还特意让随行的一队人,将我同伴的尸骨运回涂灵镇,存入镇墓之中,免得曝尸荒野被凶兽叨了去吃。
我留在涂灵镇,不单单是为报我自己的救命之恩。当年我伤好得七七八八,就把这事儿上报给族里了,族长也同意让我留下。”
原来是这么回事,闻命心中了然。
这年头,这么耿直忠诚的人,真的难能可贵。
不管对方这次跟伏笑一起来隆丘集,是想监视自己还是抱有别的意图,只要不危及自己的生命,自己就不会对其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