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樊川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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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鸡这种行当,自古就有之,也不知道从哪朝哪代起的头,反正,是在宋代的勾栏瓦肆里彻底风靡市井。

传说宋代的瓦肆有三百多行,从早到晚都在上演时兴节目,参军戏、杂技、曲乐弹奏、双簧、戏法应有尽头,这斗鸡就属于瓦肆中老少皆宜的玩意儿。

斗鸡所用的鸡,不是寻常的家养母鸡,不以肥膘沉重为贵,最稀罕的一定是精瘦有肉、毛色鲜亮的各类公鸡,若家鸡养得太饱,就失去了血性,到了斗鸡场,那也是个满地啄米不会咬架的菜鸡。

从古时候开始,这种斗武公鸡通常不会叫它吃得太饱,又加上经常奔跑上蹿下跳,身上也不会积累厚重肥油,它们吃的营养全用来供养骨血和皮毛,必然导致精气神发之于外,那一身的羽毛尤其鲜亮,尾羽膨松有流光,再配上血红鸡冠子,不管是在烛火下还是阳光下,看起来都精瘦有神、威风凛凛。

总体上确实比肉鸡瘦弱,那但只要掀开那身皮毛,就可以看到皮下虬结的血肉骨骼。

岳观潮放眼望去,木围挡中的斗鸡正被玩主抱上场,这些斗鸡平常被当宝贝似的伺候,早就养刁了脾气,上了场依旧蔫了吧唧,只等玩家给吃口咸肉干,这才振奋了精神,脖子里的毛都炸起来了。

斗鸡一旦起了精神,玩家只要拿着沾了血的长毛杆站在两边就成了,它们自己就能斗起来,若是中途没了兴致,只把杆子朝鸡嘴边捅几下,鸡闻到血腥气立马会振奋起来,重新跟对家斗得你死我活。

公鸡相斗,全在于一抓一啄,修炼的也都是嘴尖指尖的功夫,在这一过程中,谁输谁赢已经有所预兆。

有知道门道的行家,会在家用锉刀打磨鸡喙,原本就坚硬的鸡喙经百般磋磨,堪比开了刃的刀片,锋利无比。至于鸡脚,则是训练它的抓握力气,能抓在杆子上整天整夜不摇晃,这鸡脚上的功夫就成了,之后依旧是打磨指甲,让它锋利如刀。

这种斗鸡算是武装到了牙齿,一旦两鸡相斗,尖喙利爪可算是大杀器,只要往对家身上一啄,连毛带肉全给薅下来,顿时血流如注。

你想跑也没用,它的利爪一旦抓住身体,就是飞上天也再难挣脱,再多啄个几十次,对家这斗鸡就再也不能用了,只能回家炖了吃口干巴肉。

如此半个时辰,基本上胜负已分,按规矩赢家通吃,既拿走押的银钱,也能把对家的斗鸡给啄死。

至于输家儿,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那输不起的,往往在斗鸡场外抱着鸡子嚎啕大哭。

自古愿赌服输是天理,功夫全在舞台后,要想享福就得先学会吃苦,这输不起的货色,这辈子怕也赢不了他人。

若有经了百场斗战还不死的鸡,那妥妥的是禽中凤凰!

像这样一决生死的场合,有那爱惜自家宠物的人,他不愿意让自己养的斗鸡入场,多会选择在斗鸡棚里现买一只,放进围场斗鸡,赢了能赢钱,输了也不心疼。

岳观潮看向嬉笑怒骂、人哭人笑的斗鸡帐篷,那最里面的铁笼子,明显关着几十只斗鸡,他们就是掌事单门买来的畜生,专用爷们买来争斗一番。

“掌事儿的!”

岳观潮他们绕过场子,走到帐篷最里面,这里有一套梨木桌椅,那身体发福的中年人坐在高背椅子上,优哉游哉拿盖子掠着茶叶,呼噜喝上一小口。

“哎,贵客,您玩得还尽兴?”

这中年人身高不算太矮,古铜色面皮国字脸,发福的身体略略臃肿,谈吐倒是不俗,估计也是个家里不差钱玩家,自己出了钱打场找乐子。

“我看他们斗鸡,心里也痒痒了,给我介绍一只斗鸡,也让我尝尝赢钱的滋味儿。”

岳观潮说完,中年人赶紧站起来:“贵客,斗鸡这行全靠自己张罗,我给您选的斗鸡要是输了,您能忍得住不找后账?胜负自己把握也愿赌服输,这我帮不了您只能您自己去看看,哪只入了您的眼,也算是它的福分。”

岳观潮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拿起灯盏来到铁笼子边,能被掌柜的收来的斗鸡估计只占了便宜这一点,什么品种什么花色的都有,有的昂首挺胸,有的耷拉鸡冠,还有的跟死了一样,一动不动。

他对斗鸡的规矩有所耳闻,却不知道怎么选斗鸡,当下见铁笼里的鸡就没有重样儿的,连对比的巧劲都用不上,一时有些泄气。

方为难时,岳观潮此刻脑中忽然想起唐老头的眼睛,他悄悄从怀里掏出玉囊,打开虎符闭上眼睛,仔细感受笼中斗鸡的精气神儿。

随着注意力渐渐集中,他猛地睁眼看向黑漆漆的角落,那烛光照不到的地方,两只眼珠子射出飒飒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