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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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闲暇之余,东丈每天就只练出剑收鞘的动作,力求做到对手没反应过来就已中招的速度。

  就是拔剑术,居合道。

  讲究一瞬之间不给敌人有隙可乘,但现在东丈还是刚刚起步,出剑的速度也就马马虎虎,收鞘回剑就更加惨不忍睹了,只要不看剑鞘,手必定被扎,只能多多练习了,也是个水墨的功夫。

  仗着内力深厚,别人每天挥剑四五百次就会肌肉酸痛,拿不稳剑,东丈却是每天坚持出剑一千次,自身也懂些药理,便每天让刘婶去买活血化瘀的草药的来泡身。

  就这么过了一个月,东丈已经能捕捉落叶去劈斩,而后又开始锻炼左手剑,锤炼左手的灵活性,往往大多数人的惯用手就是右手,但假设右手被限制了呢,那不就是坐以待毙了吗,所以东丈不允许自己存在任何短板,左手也必须要练到跟右手一样灵活。

  东丈先是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只用左手用筷,渐渐熟练后开始左手挥剑,此后的每天东丈左手挥剑一千次,右手挥剑一千次,做到了一碗水端平的程度。

  一晃眼,大半年的时间悄然而去。

  庭院中,东丈腰束上下两层厚重的腰带,精钢剑斜插在腰后,双膝微微弯曲,右手把在腰后的剑柄上,敛声屏气的站在桂花树下,此时,微风一过,树上的叶子开始飘零而下,只听嗖嗖两声轻响,东丈反手出剑,一片残影过后,两片桂花叶在空中已被一分为二从中断开,且在落叶没分开的时候,东丈已经归剑入鞘。

  PS:腰带形象可借鉴佐助别着草薙剑的装扮。

  站直身子,东丈挺拔的身躯就映照在日光之下,这大半年的时间东丈自身又长高了些许,除了脸上带着些许稚嫩,身材是完全看不出这是一个十五周岁的少年了。

  伸了伸懒腰,东丈心想:自己现在已经把九阳真经练至第三卷圆满,比原著中的张无忌还要快上一些,剑术应该也练得差不多了,自己也该出去走动走动了,听消息似乎边境最近多了很多摩擦啊,是时候该去活动活动了。

  是夜,东丈跟刘婶两人在院子树下吃饭,看着刘婶,东丈慢悠悠的说道:“婶,我明儿要出一趟远门,快则半年迟则一年归来,你且看好家,这十两银子你收好。”

  “?”

  “这可用不得这么多啊少爷,婶身上还有平时你给婶的这多钱,你出远门就自己留着用,啊,出门在外处处都用得着钱,你放心,家,婶肯定给你看好了,等你回来还给你做爱吃的红烧肘子。”

  看到一脸真切的刘婶,东丈摇了摇头,又把钱袋推了过去:“给你你就拿着,在家吃穿都别短着自己,想吃啥就去买,别一天抠抠搜搜的,对自己好点。

  还有,身上的衣服该置办新的就去买,别成天省这省那的,你身上哪件衣服没有一两个补丁?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你照料我的这些时候心里面早就把你当亲婶了,一家人不吃两锅饭,安心拿去。”

  这两年时间,刘婶何尝又不是把东丈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也知道他性子就是这么执拗,便也只能作罢,只是当晚刘婶就一直在屋里缝缝补补的不知忙些什么。

  次日,一大早,东丈还没起来就已经闻到隐隐飘来的饭菜香味,好奇的走下阁楼来到庭院,石桌上就已经摆放好了三四个才菜,因为怕菜凉了,均都用大碗扣住,东丈好奇的掀开其中一个,入眼的赫然就是自己爱吃的红烧肘子,哭笑不得之余东丈内心也有些触动。

  拿起碗筷,东丈招呼了还在厨房的刘婶喊道:“婶,出来吃饭了。”

  “诶,诶,来了来了。”

  看着刘婶着急忙慌的端着一碗排骨冬瓜汤小碎步而来,东丈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得,又是自己爱吃的。

  “婶,就算再喜欢也没人大早上的吃红烧肘子的吧。”

  “嗨,什么话,别人想吃都还没有呢,我们少爷哪是一般人,你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到了,趁热赶紧吃吧,婶一大早敲门给你买的。”

  得,吃吧,就算东丈平时自诩饭桶,但一早上真把四菜一汤全部扫完的时候,肚子还真是撑得不行,看着刘婶满意的笑容,东丈自己也舒心不少。

  此时太阳也微微升了起来,还是得,不用多说什么,东丈长剑斜插后腰就要起身告辞,刘婶已经匆匆到里屋拿出一个包袱递给东丈:“别这么着急忙慌的,这是路上换洗的行囊,出门在外没有一身找补的衣裳可不行的。”

  “行,那就有劳婶,我出门了。”

  接过包袱挎上肩膀东丈大步朝外走去。

  “少爷,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了。”

  就这么的,东丈一路迎着早起的街坊步行走出了小镇,来到了官道上。

  遥想几年前,自己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生怕碰到山匪流寇就把自己咔嚓了,而现在艺高人胆大了之后,一路上鸟都不见一只内心还隐隐期待有不长眼的山匪来劫道,不可谓是士别三日啊。

  其实以东丈现在的脚力并不比普通的马匹差,比耐力可能还能把马跑吐,但自己又不是赶着去哪,既然没有目的地那还不如一路走走停停欣赏古代的风景来得悠哉。

  因为包袱里有刘婶准备好的肉干跟水,所以东丈并不用到处去寻找水源跟食物,饿了渴了就路边找一块石头坐下啃肉。

  总而言之,不要太惬意,身上也还有二两纹银,剩下的都给了刘婶,但走江湖怎么可能会饿死,那万万是不能的,现在又不是法治社会,而是还有着奴隶制的封建社会,走出乡镇,路上最不缺的就是抢劫。

  别人能抢我我还不能反抢回去嘛,出来抢劫的身上肯定都会带点钱嘛,不慌,完全不慌,此时的东丈就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不多时,一阵快马奔腾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东丈眯眼一看,是两匹快马,马背上一男一女正往他这方向疾驰而来,经过东丈的时候掀起了漫天灰尘。

  错身而过的时候,马背上的男人看都没看东丈一眼,径直而去,而那个青衣少女,则是跟东丈瞟了一眼后便也疾驰而去。

  看了他们飞驰而去的方向,东丈喃喃自语:哟,富二代啊,两个超跑。

  随即随意拍出一掌把临近自己的灰尘拍开,只见一股刚猛劲风扫过,东丈身前两丈内丝毫尘灰不得寸进。

  得,继续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