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小国只是用来衬托大国
0.01秒记住本站域名 [5200xiaoshuo.com]

  很多时候,当某件事情超出一个人的见识后,往往会将这件事情归咎于神迹或者是某种不可思议的事情。

  奥尔朗克如今就算是这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武器的他,在第一瞬间以为这种武器,是某种巫术或者是自身幻觉。

  “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什么武器?这是巫术,这是巫术啊!”

  奥尔朗克骑在战马上,脸上满是慌张与惊骇。

  身旁的人,不断的往地上倒去,就像是被收割的麦子一样,齐刷刷,无法阻挡。

  飞溅起来的鲜血,像是下雨一样往他的脸上扑去。

  一张脸变得猩红,用血洗了脸。

  “嗖!”

  就在他大声呼叫之际,一发子弹朝着他飞来。

  不过,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这颗子弹并没有击中他,而是击中了他前方的一个士兵。

  “啊啊!!!”

  士兵惨叫着从战马上摔下。

  奥尔郎克止不住战马,马蹄子踩在了这个士兵的脑袋上。

  惨叫声戛然而止,如同捶打西瓜时的声音一样。

  马蹄子下面,脑浆子和鲜血到处四溅。

  白色的脑浆子,染上红色的血液,变成了粉色。

  大脑皮层尚未死去,还在不断的抽搐着。

  或许这个时候,大脑的神经递质,还在传递信息,想要将这具生命救活。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徒劳。

  牛犇看着前方不断死去的敌人,脸上满是兴奋。

  这种仗,最让人肾上腺素飙升。

  从军这么多年以来,牛犇最喜欢这种仗。

  不用担心自己的问题,远远的就能将敌人打死,就像是打标靶一样,一瞄一个准,一发子弹就能解决一个敌人。

  “兄弟们,都给我瞅准点打,这些子弹可贵着呢,咱们没有补给,要是你们不想用刀子和敌人拼杀,就给老子省着点用!”

  牛犇看着周围那些杀红眼的士兵,急忙大声喊着。

  如今的子弹还多着呢,这一路上而来,其实没有消耗掉多少子弹。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敌人,总是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将他们消灭干净了。

  加上又没有故意找敌人,所以剩余的子弹还有不少。

  但道路艰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是在这里将子弹消耗干净,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把机枪给我停掉,把机枪给我停掉!”

  牛犇看着正在搂机枪的士兵,大喊着。

  前方的战场已经差不多了,大部分敌人都已经被消灭,骑兵的冲锋势头已经被止住,除非想要大规模的杀伤敌人,不然机枪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步枪就已经足够了。

  机枪手哪里能听到牛犇的话,眼睛腥红的扣动着扳机。

  旁边的副射手还在那里火上浇油,兴冲冲的大喊:“奶奶的,打,给老子打,弄死这群狗娘养的,这群狗娘养的,还想弄咱们,真是耗子给猫拜年,想死了!你要是指头用不上劲,要是力气用光了,就让我来!”

  副射手趴在地上,身体不断的扭动着。

  看这样子,非常想亲自上手去试试。

  “啪!”

  牛犇摘下自己的帽子,对着副射手的脑袋就是一下子。

  “让你来,你还想试试?子弹就是这么糟蹋的,喊了那么多的话,你们两个是耳朵塞上牛毛了?给老子停了!”

  牛犇大喝着,同时一脚踢在了机枪手的屁股上。

  机枪手这才停了下来,有些憨憨的看着牛犇。

  “看着我干吗?子弹不是这么用的,都给老子节省点!”牛犇呵斥道。

  “知道了!”

  机枪手这才不情不愿的将机枪撤了回来。

  牛犇的呵斥和打骂,就像是长者对小辈的关爱一样,看起来有几分严厉,更多的是轻松。

  可战场上的奥尔朗克却没有这种感觉,此时的他,只觉得自己在地狱之中。

  他胯下的战马早就被打死在地,内脏流了一地,和人的内脏与鲜血混合在一起,分不清哪些是人,哪些是马。

  他躺在血水中,不断的挣扎着。

  双手如同溺死之人一样,不断的胡乱挥舞。

  荒乱之下,手中抓住了一根“稻草”,不断的拉扯。

  这根本不是稻草,而是一小节肠子。

  站着的骑兵,已经不剩几个。

  即便还有几个漏网之鱼,也早早的逃之夭夭。

  眼前的场面,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如同地狱一般,不管是谁上去,都要死在这里。

  他们受不了这血腥的气味,转身逃之夭夭。

  跟在骑兵后面的步兵,因为距离骑兵有很长一段距离,所以他们只听到了前方的枪炮声,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于是,他们加快了速度,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他们即将接近战场之际,一个骑兵从前方而来,停在了他们面前。

  “停下,停下,前方是地狱,前方是地狱,是恶魔的巢穴,快停下,去了就是死,去了就是死!”

  这个骑兵浑身是血,在这些步兵面前不断的大喊。

  可是,没有亲眼见过这种场面,又如何会相信这个骑兵所言呢?

  步兵统领大喝:“你这个逃兵,什么恶魔,众将士,随我杀敌!”

  步兵统领冷冰冰的看了这个骑兵一眼,带领着身后的步兵,朝着前方冲去。

  看着如此果断的步兵统领,这个骑兵转身就跑。

  有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这样的人,就该亲自去体验体验死亡的恐怖。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这个骑兵挥舞着手中的马鞭,越来越远。

  正面战场上的这几百个骑兵,根本遭不住这种规模的屠杀,没多久,便不剩什么。

  牛犇他们自然也不会对着尸体出气,或者一直射击尸体。

  就在士兵们准备打扫战场之时,一股更大的烟尘,从前方传来。

  步兵奔跑时掀起来的烟尘远远没有战马掀起来的烟尘大,但架不住人多。

  这几千步兵奔跑在沙漠中,气势可要比那好几百骑兵大的多。

  牛犇急忙来到之前的那个山坡上,举起手中的望远镜就往烟尘掀起来的地方看去。

  一队队步兵出现在牛犇的视野中,牛犇那原本冷静下来的脸,再次变得弑杀。

  “还真有不怕死的人,既然你们这么不怕死,那我就不客气了,看看是你们的骨气硬,还是我手中的枪硬!”

  说着,牛犇看向下面的士兵,大喊:“又有敌人而来,做好战斗准备,这次过来的是步兵,把他们放近了再打,尽可能的击杀!”

  这种大规模击杀敌人男丁之事,是牛犇最喜欢干的事情。

  在生产力不发达,生育率低下,死亡率高的时代,男丁是一个国家强盛与否的直接标志。

  一个国家有百万男丁和一个国家有千万男丁,是一个巨大的鸿沟。

  敌人的男丁死得多了,国力自然而然的就下降了。

  至于女人,那就不一样了。

  他曾经在大秦军校中学习过,孙杰给他们的要求是,在国内,奸淫妇女死罪,抢夺百姓死罪,践踏青苗、故意毁坏良田死罪......

  大秦军纪严明,规定了各项各条,可唯独没规定如何对待敌人,对待蛮夷。

  俗话说,法无禁止便可为,牛犇自然不是什么圣人,出兵在外,枯燥乏味,自然要去找些乐子。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不远的将来,这片土地上的人种,将要发生巨大的改变。

  看上去很残酷,但在这个丛林法则盛行的年代,再正常不过。

  从古到今,不知道有多少强盛的民族消弭于历史之中。

  唯有最强者,才能活到最后,笑到最后。

  步枪上膛,瞄准敌军。

  对付步兵,机枪就显得有些多余。

  牛犇手也痒痒,从手下的手中接过一把步枪,瞄准了前方的一个敌人。

  食指轻扣,子弹出膛。

  呼啸着飞驰而过,命中这个步兵的胸膛。

  这个步兵是个十八岁左右的年轻人,在他的家乡,还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等着他。

  只可惜,所有美好的未来,在此刻戛然而止。

  他的身体如同被人用巨锤捶打了一下,整个人顿在了那里。

  紧接着,一股钻心的疼痛袭来。

  就在他下意识的想要用手去捂时,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一个生命就此凋零。

  牛犇没有任何负罪感,只是轻轻的在枪托上刻上一道横杠。

  这把枪上,已经有十道横杠了。

  鲜活的生命,此时不过是一颗子弹,不过是一道横杠。

  对步兵的战斗没有持续多久,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就结束了。

  那些逃走的士兵,牛犇没有让人去追,任由他们去。

  追杀他们,浪费时间不说,还会影响计划。

  留下的大部分都是些伤兵,对这些人,牛犇没有任何同情,手中的刺刀,无情的刺中了他们的胸脯。

  “下一辈子,记住了,别投胎到这些小国家,一定要选择一个强盛的帝国,不然,可没有什么好日子过。

  小国家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彰显大国的荣耀和武功,只是用来衬托大国!”牛犇摇了摇头,又将手中的刺刀,戳在了另外一个伤兵的胸口上。

  这个伤兵眼睛圆瞪,双手死死的握着牛犇手中的刺刀,声嘶力竭的大喊。

  或许是不甘,或许是大骂,又或许是在悔恨。

  可牛犇听不懂,只觉得聒噪,手中的刺刀一卷,这个伤兵便没了气息。

  等牛犇带着人离开的时候,地上的鲜血已经渗入了大地,只剩下一地的尸体。

  又起了大风,吹来无边的黄沙,将他们掩盖,这里又恢复了正常。

  三天后,牛犇他们早已经走远,一队骑兵小心翼翼的来到了这里。

  他们在几个逃兵的带领下,在此处挖着。

  没多久,一具又一具死去的尸体,被他们挖了出来。

  那狰狞的死样,不断的冲击着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心中无法安静。

  几天后,这里的消息,传到了阿格拉。

  这一消息,让沙贾汗大惊。

  数千士兵几近全军覆没,这是自沙贾汗登基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事情。

  这又不是大会战,更不是城池争夺战,不过是一支千人小队,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伤亡?

  沙贾汗心中惊骇不已,如果不是已经得知这些人一路西去,恐怕,他晚上睡觉都不安稳。

  为了以防万一,他派出了大量探子,前往东方。

  甚至派遣了他的二儿子沙赫·舒贾前往孟加拉,准备突破那个世界屋脊。

  ......

  爆发在沙漠之中的战争,孙杰无从知晓,除非等到牛犇他们回来之时。

  金陵也已经进入了春天,万物都在发芽。

  皇宫的选址,提上了日程。

  在金陵这么多天的时间里,孙杰一直住在普通民房中。

  他不觉得什么,可麾下的官员,却脸上无光。

  这个天下最强大帝国的皇帝,竟然住在民房中,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金陵的皇宫年久失修,早就不能住人。

  修缮的花费,甚至都能再建了,没有修缮的必要。

  事实上,自从水泥混凝土以及钢筋应用以来,建筑的修建成本与日俱减。

  金陵皇宫以及北平的皇宫,修建时,需要从南方甚至越南等地运输巨木,巨木的砍伐成本和运输成本出奇的高,这里面的花费,要占大头。

  其实,从秦汉开始,皇宫的面积是呈递减趋势的。

  秦朝时的阿房宫“覆压三百余里,骊山北构而西折,隔离天日”,汉朝时的未央宫,气势恢宏,浩大无边,以至于汉高祖初见时都觉得靡费太多,唐朝的大明宫,规模虽然不小,可远远比不上秦汉。

  到了明朝,虽然紫禁城很大,但和秦汉以及大唐相比,却多有不如。

  清朝时,大规模修建皇宫已经走向落幕,只能修建各种各样的园子。

  之所以会是这样,正是因为建筑材料的急剧减少。

  秦汉之时,八水绕长安,到处都是原始森林,到处都是参天巨木,根本不用担心材料问题。

  参天巨木秦人和汉人随处可得,盖的宫殿自然庞大,唐朝时,关中渐渐出现疲态,等到了明朝时,整个北方以及南方,宜居的地方基本上全部被开发,参天巨木越来越少,无法支撑庞大的宫殿,为了节省成本,宫殿只能越建越小。

  水泥钢筋的应用,使得支撑材料不再局限于木头,没了运输成本与开采成本,代价自然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