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九章:陛下,我要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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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也!”

  一个中年儒生,摇晃着手中的鹅毛扇,慢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下巴上的胡子长度留的恰到好处,右手上的鹅毛扇子,缓慢的扇着风,也不知道他在这大冷寒天里冷不冷。

  左手捋着下巴上的胡子,给人一种诸葛亮在世的样子。

  他的声音当中满是自信, 他又接着说:“王爷,唐王数次说过,要杀回陕西,活捉孙杰!

  咱们和孙杰又没什么仇恨,有仇恨的是唐王。咱们这个地方山穷水穷,远远比不上南阳。

  再说了, 现在咱们手中的地盘也越来越小, 以孙杰那个体量,也未必能看得上咱们。

  到时候咱们可以许诺, 只要他能帮着咱们把唐王消灭,那么唐王的南阳就尽数归他!”

  真的不知道这个中年儒生大脑里装的是什么?

  但大概率应该不是脑子。

  不是大肠就是粪便。

  这种说法,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大殿当中很快就有其他人提出了反对意见,甚至还有大声呵斥着。

  “这是什么蛊惑人心的话语?灭了咱们,南阳也是他的!”

  “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你这是引狼入室,你这是助纣为虐!”

  “该死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蠢笨的人!”

  大殿当中,各种各样的批评声音响了起来。

  但是,这个中年儒生,不仅没有任何愤怒,反而面带笑容。

  手中的鹅毛扇摇晃的更快了,吹起来的风,将下巴上的胡子吹到半空里。

  长袖广袍一甩, 那翩翩风度,真有魏晋之风。

  很多人总喜欢说出一些惊世骇俗,又或者和世俗相违背的话语, 并不是说他能看到独特的方向, 而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种人,在现代,有一个非常贴切的名字。

  叫做杠精。

  而眼前的这个中年儒生,便是如此。

  “非也非也!”

  中年儒生不断的摇头,他解释道:“如今天下大变,各地群雄并起。

  在咱们中原、山东以及南方都有各种各样的势力。现在天下局势已远非当年,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之下,想要一统山河,何其艰难?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虽曹操有逐鹿天下之心,可无平定天下之力。

  如今的孙杰便如同当年的曹操,想要拿下整个中原,想要拿下整个天下,没有那么容易!”

  这个人就好像一直活在幻想当中,竟然把孙杰比成曹操。

  这种比喻,实在太扯淡。

  “行了,你先坐下吧!”

  朱常洵大喝一声,让这人先坐下。

  “你们诸位还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朱常洵愁眉苦脸地看向大殿当中的其他人。

  能有什么办法?

  什么办法都没有。

  此时的局面,如同困兽之斗一样。

  “王爷,以在下之见, 还是应该向陕西求援。

  横竖都是一个死,为什么不搏一把呢?”

  中年儒生那蛊惑人心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

  天地大亮,寒风四起。

  有一匹战马从潼关入关,前往长安。

  可当他刚刚进入潼关之后,便被潼关城的守将拦了下来。

  查清楚了他的身份来历,一辆汽车拉着他,朝长安城而去。

  临走之前,潼关的守将,往长安发了一封电报,说明了如今的情况。

  这个骑士不是别人,正是朱常洵派出来前来求援的使者的前锋。

  使者团队还在后面,他是提前过来报信的。

  这一消息,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传到了孙杰那里。

  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孙杰只觉得无语。

  见过愚蠢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愚蠢的人。

  自己和他们老朱家之间,可是有着天大的仇恨。

  不想着对付,反而跑过来求援。

  如果朱元璋泉下有知的话,恐怕也会跳起来将他裤子扒了打。

  书房当中的孙杰,看着潼关那边发过来的电报,只想笑。

  孙传庭站在他的面前,说着这些事情。

  “使团领头的那个人叫做李朗,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举人,考过好几次进士,无一例外,一次未中。

  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考中受了刺激,脑子有些不正常。平时总是以为自己是诸葛亮转世,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拿着一把鹅毛扇。

  如果天下没有大变的话,恐怕他现在也不过是乡下的一个土举人。如今倒是给了他用武之地,在福王那里做事!

  不过,他做事从来没有章法,想一出是一出,东一榔头西一棒!”

  孙传庭不停的摇着头,脸上满是古怪的表情。

  如今天下的各大势力当中,都有孙杰布置过去的探子。

  几乎天下所有的事情,都逃不过孙杰的眼睛。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孙杰压根不怕他们搞什么阴谋。

  “这人倒是有意思,真是普天之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孙杰哑然失笑。

  一旁的卢象升也接过话茬,道:“大明朝的这些文人官员,能力好的好,差的差。

  最好的和最差的,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也确实如此,明末这个大环境当中的官员,上限极高,下限极低。

  “陛下,那咱们该怎么办?”孙传庭问道。

  孙杰想了想,道:“既然人家求到咱们头上了,那就帮一把。

  令,第一新编军向潼关进军。第五新编军向山西南部进军!”

  孙传庭和卢象升,将孙杰的这些命令全部记了下来。

  孙杰的征兵已经完成,其中正规军有十万人,预备役有二十万人。

  正规军这十万人,被分为十个新编军。

  每个新编军有一万人,之前的那些老兵,有一大部分都成了这些新编军的军官。

  那些功劳大、头脑灵活的人,基本上都会进入大秦军校学习,成为军参院的后备力量。

  每一个新编军下辖三个师,每个师三千人,同时拥有一支一千人的军直属。

  师下面分为三个团,团下面就是营、连、排、班。

  火器在孙杰的这些军队当中非常普及,为了方便各个军种之间的配合,所以孙杰仿照了现代的军制。

  每个军都有骑兵、炮兵等兵种,不需要额外调配。

  这十个新编军中,有两个军驻守在长安城附近,合称长安军,是孙杰的亲卫。

  军中士兵,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之前的老卒,精悍,忠诚。

  如今兵工厂那边正在加班加点制造98K,长安军将会成为第一部分装备98k的士兵。

  剩余的九个新编军,一个在辽东,一个在北平,一个在山西。

  辽东以及北平那边的新编军,由梁五统领。

  赵大顶前不久,被孙杰调到了宁夏镇,布防宁夏、甘肃、延绥三镇。

  掌控两个新编军,以及几个预备军。

  预备军就是预备役士兵,装备比正规军稍微差一些。

  两个新编军就是两万人,收拾福王他们,实在是简单不过了。

  孙传庭和卢象升领下孙杰的命令,便走出了御书房。

  两人的关系本来还不错,可自从他们两个人各自成为文武参院当中举足轻重的存在时,几乎很少像之前那样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两个人还在刻意的远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他们两个人也知道各自的身份,都是朝中大员。

  为了避嫌,他们两个人不得不这样做。

  事实上,他们这种做法完全多虑。

  但小心驶得万年船,他们两个人都在大明朝那边摔过跟头,自然不会再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两个人就好像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一样,各自走在回去的路上。

  虽然这件事情没有放在明面上,但孙杰或多或少也察觉到了。

  ……

  他们两个人回到各自的部门之后,迅速作出了安排。

  他们做出来的那些决定或者章程,必须要经过孙杰的同意,才能够传达下来。

  如果没有孙杰的大印,他们两个人的文书也不过是一张废纸。

  在拥有电台以及明确的体系之下,孙杰之前所说到的那两个新编军,迅速按照孙杰的决定,开始往各自的方向移动。

  这两个新编军虽然里面都有很多的新兵,但是战斗力却不容忽视。

  这两个新编军本来驻扎在长安城附近,距离长安军不远。

  有时候还会在一起集训,但这两个新编军的新兵,很多时候都比不过长安军。

  军中的风气便是慕强,厉害就是厉害,无能就是无能。

  但这两个新编军并不服气,他们的心里都憋着一股火气。

  在他们看来,长安军也无非就是比他们多打几场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把场子找回来。

  所以,当孙杰的调令传达到他们军队当中时,这两个军队的士兵嗷嗷叫唤着,非常麻利地在各自长官的带领下开始运动。

  现在的新编军,身上的军装基本上都是新式军装。

  军装呈灰色,制式和现代的军装差不多。

  除了刀盾兵、长矛兵以及骑兵身上还有铠甲之外,剩余的兵种,身上几乎都没有铠甲。

  也只有这些面对面肉搏的士兵用得上,至于炮兵又或者弓箭兵,也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

  根本不用害怕,敌人会冲破刀盾兵或者长矛兵的军阵。

  基本上,不管是什么敌人都扛不过,那几轮饱和炮击。

  在孙杰军队当中当兵,很多时候都比较无聊,打仗时也一样。

  因为很多士兵都没有出手的机会,也只有在追杀溃兵,又或者是丛林作战以及城市作战当中,可能会有用武之地,至于其他时候,大部分都用不上他们。

  就在这些士兵开始往各自目的地运动时,李朗也终于来到了长安城外。

  他看着行走在官道上的那些卡车,以及卡车上面那些精锐无比的士兵,脸上的震撼久久无法消逝。

  和眼前的这些士兵相比,李朗有一种福王的军队都是些乡下野民的感觉。

  他嘴巴大张,久久无法闭合,站在车厢上的他,不断的拍打着车厢边框。

  右手当中的鹅毛扇也已经落到了车厢当中,只不过一时之间并没有察觉。

  “如此精锐的兵马,世所罕见,简直世所罕见!”

  急忙将落在车厢当中的鹅毛扇重新捡了起来,可他并没有恢复之前那种云淡风轻的样子。

  但他的心里却起了一个不该有的念头。

  “军队如此强盛,还有这种能日行千里的木牛流马,打下整个中原,恐怕也不是什么痴心妄想的事!”

  李朗心中感慨。

  虽然他是一个无用的书生,虽然他是一个无能的儒士。

  但有些事情他还能看清楚。

  事实上,他很多时候都分不清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如何。

  可现在,他却完全能看清楚孙杰军队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厉害。

  实在是孙杰的军队比福王的军队要强上太多太多,光根据直观的感受,就能分辨清楚。

  哪怕是一个三岁小孩,也能分清楚这种巨大的差距。

  “这些士兵壮的就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全天下都没有这样的士兵。

  还有这种神奇的木牛流马,简直超乎寻常。

  还有着宽阔无比的道路,整个天下之间,再也找不出第二条。

  福王那边肯定成不了事,估计唐王也够呛。

  现在整个天下间,恐怕也只有陕西这边才有称霸天下的实力。

  我李朗也不是愚忠之人,陕西这里才是天命所归……”

  李朗巴拉巴拉,喃喃自语的不断的说着。

  幸好他的声音非常小,也只有他能够听到。

  如果被车厢上的其他人听见,尤其是福王的那些心腹,恐怕落不下什么好果子。

  汽车进了城,停在了长安城的驿馆外面。

  刚刚把使团安顿好,李朗就开始作妖了。

  他悄咪咪的从自己的房间当中溜了出来,把使团当中的所有人全部扔在了这里。

  然后又悄咪咪的走出驿馆,跑到了外面的大街上。

  驿馆位于内城,皇宫的建筑最高。

  他一眼就看到了皇宫在哪里。

  顺着眼前的笔直大道,往皇宫而去。

  路上那宽阔无比,且人来人往的水泥大道,更是让李朗心中大为震惊。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干净整洁且有宽阔的大路,当年他进京赶考时,哪怕天下首善之地的京城,也远远比不上这里。

  越走心里的感叹也就越多,这一路而来的见闻,深深的烙印在了他的脑海当中。

  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来到了皇宫外面。

  只不过,刚刚出现的他,就被皇宫外面的卫兵发现了。

  在皇宫外面的广场上,缩头缩脑,探头探脑,贼眉鼠眼,想不被发现都难。

  皇宫外面的巡视士兵架起他,就要把他往远处扔。

  李朗急了,连忙扯着嗓子大喊:“我是从洛阳来的使者,我要拜见陛下,我要拜见陛下!”

  “我管你是不是什么使者,只要没有陛下的诏令,任何人禁止随意出入皇宫,现在赶紧滚,不然把你扔进大牢,好好享受一下!”

  架着他的士兵,面色阴沉,大声呵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