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五章 排队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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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二十五年制式步枪的有效射程,还是很不错的。

  这一支步枪的水平,应该是比德莱赛步枪,更先进一些的夏塞波步枪水平。

  是一款正儿八经的后拉枪机击锤卡宾枪,设计要比德莱赛步枪更加合理。

  虽然还是用的纸质定装弹。

  但是就是因为设计的发射方式,是底火安置在子弹底部的。

  所以只要稍微改装一下,就能够直接改成发射黄铜定装子弹的步枪。

  这就避免了之后黄铜定装子弹大面积普及后,士兵又要再次换一款枪的麻烦,以及成本的浪费。

  而这把二十五年制式步枪的有效射程,也来到了八百米。

  当然,这是极限的射程。

  实际上,在超出五百米后,虽然也能打中人,但是会出现偏移问题了。

  到极限的八百米,更是全凭运气。

  一般来说,大明军队还是习惯于在敌人接近到五百米内再开枪。

  这样能保证准度,基本是指哪打哪。

  这也是为什么彭克要在距离罗纳部落五百米外的位置停下步伐的原因。

  这个距离已经够明军尽情火力输出了。

  而罗纳部落的战士,却摸不到他们,必须要冲破五百米的弹雨!

  就算是被强化了的狂战士,这五百米少说也得中个十几枪了吧?

  当一千多罗纳部落的狂战士,红着眼睛从部落里冲出来时,彭克立马下令,允许自由开火!

  自由开火,代表的便是没有什么顾虑可言,以杀伤为主了!

  一千早已瞄准好的火枪手,立马扣下扳机,子弹唰唰唰的便射向了冲阵的敌人。

  而他们连看都不看一眼有没有射中,就继续从腰间的弹药包里拿出下一枚子弹。

  拉栓、塞入子弹、压膛、抬枪再次扣动扳机。

  一套日常被他们训练了无数遍的动作,行云流水的不断重复。

  一枚枚子弹,不断被射向冲阵的敌人!

  在这种大战之间,除了第一发子弹,大家会瞄准好再发射,后续的子弹,就是直接抬枪就射,根本不会多费心瞄准的!

  又不是什么狙击手,而且面对的还是一千多直愣愣往自己面前冲的野蛮人。

  瞄准啥啊?

  有这个瞄准的功夫,都可以多发射几发子弹了!

  射的准,那是神枪手才会考虑的事情!

  大明将领们训练士兵,也从来都是只训练射击动作,而不会在乎精准度!

  几千上万人的大战场,而且对面还都是只有冷兵器的部队,要啥精准度啊!

  对明军来说,枪开的更快,远远要比射的准重要的多!

  没有进入到两军挖战壕激情对射的散兵时代之前,一名优秀火枪手的标准,从来都是射得快,而不是射的准!

  排队枪毙,要啥准度?

  要的是,在挥舞冷兵器的敌人冲到眼前,进行短兵相接之前,尽快的多射出几发子弹!

  尽可能的让弹雨覆盖的更加密集,这样对敌方军阵的杀伤才会更多!

  这就像古典战争的弓箭手一样。

  大军都是要求弓箭手在最短的时间里,将箭囊里的箭矢全射向敌方大军,形成箭雨覆盖!

  而不是要一个个屏息瞄准半天才能射出一箭的神射手!

  有这个时间,敌人早就冲到你面前开无双了!

  虽然步枪并不能像弓箭一样抛射。

  但是步枪直射的威力,可比弓箭大多了!

  一千火枪手,平均2-3秒就能射出一发子弹!

  哪怕这些都是没有附魔的普通子弹,但是威力也高的惊人!

  一千多位陷入狂暴,身板远比明军士兵壮得多的罗纳部落战士们,可能肉搏能一个打十个明军士兵。

  不过前提是,他们得冲的到明军阵前!

  只不过狂奔了二十多米,第一波子弹就已经射到了他们身上。

  肌肉再硬,身材再壮,力气再大,那身体也是肉做的!

  这毕竟是一个被炼气士们称为末法的时代!

  “噗呲...”

  “噗呲...”

  虽然这些狂战人的肌肉密度,可能确实要比普通人高得多,防御能力也确实要厉害一些。

  但是一颗颗黄铜子弹,还是击穿了他们的身体,在他们身上打出了一朵朵血花!

  只不过一轮射击,冲在最前面的狂战士,就有三分之一身上都中弹了。

  但是除了十几个冲在最前面的,身上中了十数枪,心脏和脑袋这两个要害部位都被击中的狂战士,倒地不起外。

  剩下的大部分狂战士,还是依旧十分癫狂的埋头向着明军誓死冲锋!

  他们脑海里,现在只剩下冲到敌人面前,杀光敌人这一个念头!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砰……”

  一千火枪手,沉着冷静的不断射击、装弹、再射击。

  这一套动作已经被他们刻进了骨子里。

  只要指挥官下令开火,哪怕是泰山崩于前,他们也会面色不变的立马举枪射击!

  这是一支精锐部队,必须要具备的基本素质!

  哪怕这群狂战士越冲越近,脸上狰狞的表情越来越清楚的映射在了他们眼前。

  但是火枪手们依旧毫无任何情绪波动,机械式的重复着射击动作。

  一枚枚冒着硝烟的子弹,不断的被射向这群疯狂的野人。

  这五百米,可能是这群罗纳部落战士,人生中经历过最漫长的一次冲锋!

  等到他们冲到前排蒸汽重甲兵面前的时候。

  一千二百多战士,已经只剩下不到四百了。

  而且人人身上都带着几个弹孔,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作战能力了,全凭一口气才撑到的。

  好整以待的重甲兵们,只是论起手上的战斧用力一劈,军功便到手了。

  哪怕身上被铠甲包裹的严严实实,但是彭克也能从他们那轻松的动作间,感受到他们的喜悦之情。

  这应该是他们拿到过最轻松的军功了。

  彭克摇了摇头,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

  应该抓活的啊!

  不过现在也不是在这点小事上多分心的时候了。

  “全军前压三百米!”

  “给我瞄准罗纳部落的祭司,狠狠打!”

  “让刘老炮也动手!别用榴弹炮,用迫击炮就行!别把人都炸死了!”

  “往墙头那群祭司方向炸!”

  “把这个罗纳部落的什么狗屁祭司,全都送去见他们的天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