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少秋强买强卖,搞得温玉很是无奈。
虽然不知道到时要怎么解释,可现在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见一步走一步了。
温玉将咖啡喝完,从咖啡馆缓缓走了出来。
当温玉走回东戏门口时,便看见学校门口围了好大一圈人,很是热闹。
走近一瞧,当看到那标志性的鲜花和气球时,温玉就猜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情了。
在青春洋溢的大学生活中,这类场景时常出现,也是吃瓜群众们最喜闻乐见的。
巧的是。
人群中心处,表白的男主角和被表白的女主角,温玉都认得。
男主角就是他之前选出来的年轻陈建明饰演者,赵子枫。
而被表白的女主角,则是他的同班同学,也是前身的梦中情人,陈楚妍。
剑眉星目,桀骜不驯,颇有前世陈老师风采的赵子枫,举着一捧玫瑰百合花束,单膝下跪。
他深情款款地说道:“楚妍,我喜欢你,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陈楚妍没有丝毫犹豫,马上摇头道:“对不起,我并不想谈恋爱。”
见剧情并不按想象那般发展,人群顿时爆发出了一阵嘘声,伴随着窃窃私语。
“哇哦。”
“啧啧。”
“我看他们挺般配的啊,男俊女靓,女主为什么不同意啊?”
“我又不是当事人,我哪知道啊!”
“可惜了……”
不习惯被人围观,听到周围品头论足的声音,陈楚妍蹙着眉头,侧身挤开人群就离开了。
如小丑一般,被独自留下了人群中心处,赵子枫捏着拳头,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凭借一副好皮囊,泡妞向来无往不利的他,还是第一次丢那么大脸。
看到这一幕,温玉心里有些好笑。
虽然赵子枫外貌长相跟陈老师年轻时有得一拼,都是那么风流倜傥,但论泡妞道行,差得可不止一星半点。
只有呆头鹅才喜欢以告白作为追求号角。
真正的情场高手,都是等躺在床上的时候,让身旁的女生主动问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她的。
这里面的道理,其实很简单。
上赶子不是买卖。
站在女生的角度,遇到这种猝不及防的表白,感觉就好像逛商场的时候,突然被销售员拉住了,被强行推销不感冒的包包一样。
就算这个包包品质还行,但女生下意识就会觉得,这个包包很廉价,不然不会需要主动推销。
这个时候,女生下意识的想法就是,这么廉价的包包,怎么配得上本仙女?
翻译过来就是,这么差劲的男人,怎么配得上本仙女?
这就是为什么原世界里的PRADA、CHANEL、GUCCI,从来不搞地推的缘故。
论对女生消费心理的把握,这些品牌才是一等一的高手,值得广大男同胞学习借鉴。
追女生,关键不是要证明你多喜欢这个女生,而是要展示给女生看,自己有多优秀。
追求就掉价了,吸引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男生一开始就表白,只会暴露自己的需求感,自此沦为舔狗。
而舔狗,最终只会一无所有。
别问温玉是怎么知道的,原世界的他也不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青春期的情路,也是一言难尽……
陈楚妍这位女主都走,也没啥热闹瞧了,围观群众渐渐散开,温玉也抬脚往宿舍走去。
虽然有些好奇,他们二人在剧组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温玉眼下还有正经事要做,没时间理会这些八卦事情。
回到宿舍,温玉打开电脑,继续开始了苦逼的码字工作。
……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
温玉把全副精力都用来码字了,过起了宿舍——教学楼——饭堂,三点一线的生活。
经过五天的更新,已经更新了近七万字。
12月28号。
清早。
签约通告,终于姗姗迟来。
对于这种现象级小说来说,这个字数才来签约,已经很晚了。
其实这也怪不了编辑,主要是温玉更新速度太惊人了,从第一章发布到现在,只过去了五天。
作为新人,编辑能在五天内关注到他,并发来签约通知,已经是很快的反应速度了。
接到站短提醒后,温玉在企鹅上通过了编辑的好友添加申请。
温玉跟这位名叫“青河”的编辑聊了起来。
刚添加了好友,青河便迫不及待地打字问道:“中原五白你好,请问你是哪位老作者的马甲?”
温玉:“为什么这么问?”
青河:“从情节构思、人物塑造,还有剧情节奏,都不像是新手作者,我当了那么久编辑,这点还是能看出来的。”
自认为看穿了一切,青河自信地抬了抬镜框,继续打字道:“您之前有创作过什么作品吗?”
温玉:“没有。”
“……”青河嘴角的微笑僵住了。
“不想说也没关系。”
以为是这人不想透露,青河继续打字道:“新书公众期不用更新那么多的,每天稳定更新两章就行,留点存稿等上架再爆更不迟。”
温玉:“没事,我手速贼快!”
“……”青河的眼角开始抽搐。
第一次见这么狂妄的作者,他无语了,他在心里吐槽,等你丫卡文的时候就知道错了!
好心提醒不听,青河转过话题道:“那个签约合同我已经寄出去了,你估计明天就能收到,到时签好名再寄回来就行。”
“知道了,下次再跟你聊,我码字去了。”
对话框里发来这么一句话,青河就看到“中原五白”的头像直接暗了,反应不过来的他,嘴巴张得大大的。
回过神来后,他龇牙哂笑道:“哼!还说不是马甲,从来没有那个新手作者敢这么对待编辑!作者的级别越高,架子就越大,这样看来,这人最少得是个LV5的老作家!”
“这人到底是谁呢?中原五白这个笔名是什么意思?”
青河咬着指头,开始了头脑风暴。
……
不知道青河的心路历程,将企鹅下线了,温玉便开始心无旁骛的码字。
自己一天能打多少字,以前温玉不知道,这几天他终于知道答案了。
那就是三万字!
一分钟平均能打50个字,一小时能打3000字,一天工作十个小时,也就是三万字。
得到这个数字后温玉惊呆了。
不是因为太多了,是因为太少了!
据温玉了解,前世的“触手怪”老鹰吃小鸡,可是能日更两万五的。
那就只比他这个照抄的,少五千字而已。
以前是没有概念,温玉亲自下场后才发现,自己开挂都甩不开那家伙。
然后他的脑海里,情不自禁地冒出了很多问号……
那家伙不用吃饭睡觉的吗?
情节不用花时间构思的吗?
那家伙莫非是个外星人?
难道也是某个平行世界穿越过去的?
温玉细思极恐,感觉自己发现了了不得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