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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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王戊之所以会迟到的理由。

  无非就是因为她早上起来时,被关月之硬拉着,试图给她打扮一番。

  而王戊又始终不同意。

  毕竟她前世今生都没用过什么唇红腮粉,今天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把那些东西抹在脸上,她以后在江湖上还混不混了。

  于是二人在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之间,转眼就墨迹到了现在。

  “比武和选角儿有什么不同。”

  听着王戊的话,关月之理所应当地反驳道。

  “这二者都是抛头露面的事儿,适当打扮一下,那不是应有的礼数吗。何况你相貌生得这么浪荡,性子怎么犟得跟头憨牛似的,打扮打扮,让别人开开眼界又有什么关系嘛。”

  “嘿,你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讽我呢?”

  反应过来的王戊随即黑着脸,伸手扯住了这毒舌妇的脸蛋。

  “呸,我回去就告诉我家里人,有人在外面欺负我,让他们派人来教训你。”

  一张小脸都被扯变形了的关月之依旧嘴硬。

  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如此肆无忌惮地与王戊打闹,居然会让她觉得分外轻松。

  她已经有好久都没这么放松过了。

  甚至一想到日后,她和王戊的关系总会变质,她的心里甚至还生出了那么一丝不舍。

  不过,等关月之又注意到了走在后头的小锦,见其,正用一副失魂落魄的神情看着自己与王戊互动。

  她心里的气就又不打一处来了。

  这个死王戊,几次三番冒犯我就算了,居然还把小锦给勾得神魂颠倒的。

  我早晚要弄清楚你们之间的关系,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事能瞒过我的眼睛。

  不通人情的关月之自然也不清楚。

  小锦啊,看重的是她的“临幸”。

  ……

  大约是吃完午饭之后,御林军派了一名骁骑参领走上擂台,意在指挥比武的有序进行。

  骁骑参领倒也秉公办事,将会场指派得井井有条。

  毕竟他们平时训练的都是兵马,一群江湖人虽然散乱不懂规矩,但是在御林军的警戒下,倒也基本还算听话。

  起码,明面上他们不会跟御林军对着干。

  迷踪门的队伍里,罗弥还在看着手中的图册发呆。

  何不鸣怎知道,这人说的借去看一看,居然要看这么久。

  不过,他也没好意思上前讨要。

  毕竟十五岁的一流后期高手,那可不是开玩笑的。论天资,估计连武当山的中明都只能压他三分。

  虽然这一届的英才会应当没他什么事,想来就是跟着见见世面。

  但是下一届的英才会,年纪刚好二十五岁的罗弥,那可是夺魁的热门。

  到那时,他估计也是绝顶高手了吧。

  心里这么想着,何不鸣的神情多少有些唏嘘,他这个二十四岁的一流初期,放在小门小派里姑且还算是个天才。

  但是放在天下英才之中,显然还是太过平庸了。

  江湖浩大,他说到底,亦只是一朵随时会被淹没的浪花。

  天下风云啊,与他是没有关系的,就只能在背后掰扯掰扯了。

  另一边,迷踪门的痴绝大概是注意到了罗弥的异常。

  动身走到了他的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头说道。

  “阿弥,你在看什么呢。”

  “哥。”罗弥听着痴绝的声音,从那宽大的衣领间抬起了头来,露出了一张白白净净的小脸。

  倒是一个玉雕一样的少年,好不可爱。

  “她来了。”

  这么说着,罗弥指着手中的图册说道。

  “王戊?”痴绝低头看了一眼罗弥手中的图册,见到上面那个比着剪刀手的小乞丐,出声问了句。

  “是。”

  “呵,听说她和紫衣门的大泽关系匪浅啊。”痴绝像是想到了什么,笑着说起了自己刚才听到的一则传闻。

  “所以我想和那个大泽打一场。”罗弥声音清幽,面无表情地重新看向了图册说道。

  “你现在还不是他的对手,一流后期,和一流桎梏之间,差的太远了。”

  或许是把罗弥的头发揉成了一个鸟窝,痴绝才温和地眯着眼睛道。

  “哥帮你教训他。”

  “哥。”

  “嗯?”

  “你打得过他吗?”

  “臭小子,不要看不起我啊……”额头上青筋暴起地,用拳头钻着罗弥的太阳穴,痴绝咬着牙微笑道。

  “要不是因为师父,我现在早就已经步入决定了好吗,怎会比那中明低上一头?”

  “可师父说,如果你那时突破,成功的几率只有五成。”

  “闭嘴……”

  “唔……”随着痴绝的手头用力,罗弥终于吃痛地捂住了自己的头。

  “哥,疼。”

  “疼就别拆你哥的台子。”

  ……

  痴绝是罗弥的哥哥,亲哥哥,要说他们兄弟为什么认识王戊,这又要说起十年前的一件事。

  那时,王戊才刚刚拜师在庞万山的名下,学了两手三脚猫的功夫,因为力气比普通的壮汉都大几倍。

  所以庞万山便经常叫她出去,帮人搬卸东西,干粗活给自己买酒喝。

  嗯,这种压榨童工的行为自然是不好的,但是庞万山当时将之美名曰为,练功。

  因此人在屋檐下的王戊也不得不听话。

  记得有一次。

  她在桂海的一家莫来当里打工时,刚好就遇着了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来当铺里当东西。

  这种年纪的孩子来当东西,难免受人关注,王戊就也支着扫把跟着看了几眼。

  男孩当的是一对兵器,看模样应该是一对峨眉刺。

  东西有些老了,甚至生了锈,不过料子倒是不错,所以老板就给人开了一两银子的价格。

  这不便宜了,依照当朝的货率,一两银子可以买三石米,一石米66公斤。

  放在另一个世上,差不多是一千来块钱。

  王戊那时身负武功,一个人能当三四个人使,一个月的工钱也就只有一两四钱银子而已。

  许是等男孩走了,略显好奇王戊凑到了老板身边,问起来这事。

  老板叹了口气,摇头道。

  “那孩子姓罗,就住街口,上头还一个哥哥。她母亲本来是个江湖人,和你一样,也是练武的。丈夫死了以后,就退隐了江湖,搬到了咱桂海来住。几年间,一家人日子过得都还不错。可惜,就前段日子,兄弟二人的母亲旧伤复发,撒手人寰了。”

  “我还记得,当时他们两个在医馆门口跪了一天一夜,然而我们这的大夫不会武功,也救不了人,没有办法。”

  “他们母亲死后,兄弟里的哥哥,就说要去拜师迷踪门,学成武功,日后为父母报仇。这段时间,两人便一直在凑路费,也不知道凑够了没有。”

  “那这。”听着老板的话,王戊看了一眼桌上的峨眉刺欲言又止。

  最后还是老板无奈地点头说道。

  “估计就是他们娘的遗物了。”

  所以老板才开了一个偏高的价格,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