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实践出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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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把违法和犯罪分的很细,其他国家都是将违法犯罪混为一谈。

  违法,违反的是民事律法,是治安管理律。

  犯罪,违反的是刑事律法。

  “可是喝酒还刻意化解酒劲,喝酒还有什么意思?”

  “我没让你化解酒劲,但你不要借着酒劲撒酒疯!”吏部尚书纠正杜平的观念,“还有,你最近是不是又酒后飞行了?”

  “是啊,按照规定,我违反治安管理律一百六十五条,拘留十五日,打算什么时候关我?”杜平把治安管理律倒背如流,对律法理解超乎常人,而且他对大周的牢房比任何牢头都熟悉。

  一些学习心强的牢头,还特地找到杜平,向他请教律法方面问题,和大牢管理方面的问题。

  大周禁止未化解酒劲就飞行,这很容易导致修士飞行时对身体控制不足,坠到地上。

  说不定会砸到人。

  杜平经常违反这一条规定,熟悉的很。

  “现在改了,圣上觉得这种行径过于恶劣,于是将禁止酒后飞行从治安管理律改成刑事律法,换句话说,你不是违法,而是犯罪,按照规定,需要关你六个月。”

  杜平目瞪口呆:“什么时候改的?”

  “上个月初一颁布,这个月初一实行,你初二酒后飞行。要不是看你吃惊的表情,我还以为你是踩着点犯罪。”吏部尚书实话实话。

  “我只是喜欢喝酒,不是喜欢违法犯罪!”

  “哼,谁知道呢?”

  江离以为都过去五百年了,杜平也该老实下来,现在看来,这位以身试法的大修士屡错屡犯,一次不改。

  可见其意志力之坚定。

  吏部尚书对杜平也很头疼,有一位合体期老老实实受到处罚,固然可以说明大周律法前,修士与凡人平等,但你总在大牢进进出出的也不好啊。

  把大牢当成家,这根本体现不出律法的惩罚性,置大周律法颜面于何地。

  吏部尚书最大的功绩是处罚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他最大的污点则是处罚同一位合体期修士几百次。

  吏部尚书都有让杜平离开大周的心了。

  求求你让我们吏部休息一会吧。

  杜平否决吏部尚书的要求,坚定的说道,我生是大周的人,死是大周的鬼,让我离开,不可能!

  大周是我家,我爱大周。

  杜平把治安管理律都犯了一个遍,从嫖娼到赌博再到街头斗殴。

  吏部尚书简直不敢相信,堂堂合体期修士,竟然酒后压制修为和小混混打架。

  同为合体期修士,我为你感到丢人。

  吏部尚书觉得杜平简直是合体期修士之耻。

  吏部尚书还向姬止提议,立一部新的律法,叫杜平律,专门惩罚杜平,但被姬止回绝,理由是没有为一个人而立的律法。

  现在杜平不违反治安管理律了,开始向刑事律法进阶。

  求求老天爷派个人,收了这孽障吧。

  “杜平?”江离现身。

  “江、江人皇?”杜平见到江离,喜出望外,像是见到自己的上司。

  身为九州修士,都以成为人皇为目标,若是不能成为人皇,加入人皇殿也是许多修士向往的。

  杜平也不例外。

  “人皇。”吏部尚书向江离行礼。

  吏部尚书是姬止的亲信,江离找姬止的时候,他多次在场。

  “这些都是你犯得事?”江离走到三摞一人高的案卷前,随手翻阅,觉得杜平一生可以用一句话形容。

  前半生刻苦修炼,只为后半生在大牢多住几年。

  吏部尚书提醒江离:“五百年前杜平的案卷只有一摞半。”

  “你违法的次数不少啊。”江离感慨。

  “这说明我遵纪守法。”杜平解释。

  江离无语,确实,杜平违法后都老老实实受到处罚,处罚也是律法的一部分,可以说他遵纪守法。

  “你大部分都是由酒引起的。”

  “我修行的就是有关酒的功法,不喝酒不能修行。”

  杜平的问题其实不算大,在合体期修士中,勉强算是品行端正。

  这种犯了小错的人不是不能要,比如马卓两位统领,已经因为贩卖不健康书籍,在大雍已经被抓过一次。

  他们要是生活在大周,进入大牢的次数不见得比杜平少。

  但江离还是想要一个正常的合体期修士。

  他觉得人皇殿合体期以上的修士中,只有自己和柳统领是正常的。

  “你若是能酒后不会违法犯罪,倒是可以让你加入人皇殿。”江离稍稍松口,“五十年内,你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记录。”

  杜平咬牙:“行!”

  五十年对一位合体期修士来说并不长,大不了闭关五十年!

  “闭关的五十年不算。”江离提醒。

  吏部尚书说道:“人皇多虑了,杜平就算闭关也能喝酒违法,您可以翻一翻杜平卷第一百二十七册。”

  江离找到吏部尚书说的案卷,上面说杜平闭关时酒瘾发作,梦游出关,神游万里,来到酒馆喝酒,然后飘然离去,继续闭关,没有支付灵石。

  那一坛酒不值钱,够不上刑事律法,否则吏部尚书就能按照盗窃罪处罚他。

  虽不构成盗窃罪,却有盗窃行为,遂按照治安管理律处罚。

  “……”

  江离觉得杜平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大牢了。

  江离走后,杜平俯身写信,吏部尚书好奇问道:“你写什么呢?”

  “我觉得大周律法有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对禁止酒后飞行的惩罚过于严厉,不符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我给朝廷写信提意见,建议改成缓刑,或者减少刑期。”

  大周欢迎百姓对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吏部尚书无语,他违法几百年,导致他对律法理解十分深刻,多次给朝廷写信,指出律法错误。

  大周都想给他颁布锦旗,表扬他对律法方面的贡献。

  “给,写好了。”杜平把信交给吏部尚书。

  这封信足有万字,吏部尚书翻阅了一遍,写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论是从四要件理论,还是三阶层理论,都说得通。

  他觉得杜平对律法的理解深入骨髓,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位大周皇室学院律法专业的修士写的。

  这算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实践出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