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痛。
谁偷袭我!
拥有一双死鱼眼、身穿蓝白相间校服的林默躺在松软翠绿的草坪中睡午觉,原本盖在脸上的漫画书不翼而飞。
尖锐利器在脖子上打孔的疼痛感顺着脖子传遍全身,这种疼痛感对林默来说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痛痛痛痛痛,他被迫睁开了眼睛和拉开了嗓门。
这感觉就像是有人拿巨型的针管在抽自己颈动脉的血,引起了身体一系列的不良反应。
在他的视线范围里,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
人影渐渐清晰,距离很近。
太近了,就在他的脖子上。
以他的视觉只能看到一个头发浓密的脑袋,感觉到脖子被脑袋的主人牢牢的咬住了。
正常人谁会咬自己脖子?这…难道是狂犬病人?
林默一把将这“丧心病狂”的家伙推开。
手接触到了软软糯糯的部分,这感觉好像海绵,不,比海绵更有触感。
这是女孩子!
林默脑海如电光石火般闪过这个念头。
此时,”狂犬病人”已经站在自己面前,警惕地捂住自己刚刚被林默袭击的部位,愤怒道:
“你说谁是平胸?!”
林默才看清,这位“病人”竟然是一位少女。
准确的说,是一位美得让人窒息的少女。
她拥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垂落到了脚踝,星河般璀璨的棕色眼眸和白皙得几乎透明的皮肤。
而且这位少女他认识,就是刚来的插班生!
由于她超高的颜值,今早一出现在班里就引起了骚动,班内老好人男同学们纷纷暴露了lsp的天性,形成了一只舔狗部队,美其名曰叶子沫粉丝团。
没错,林默记得她叫叶子沫!但她为什么咬自己的脖子?!而且自己没有说她是平胸啊,虽然事实是…她的身材确实是板上钉钉!
一般这样介意被叫做平胸的人会因为某种条件方式误以为对方说出了你是平胸四个字,然后产生更激烈的反应,在心理学上又称之为被揭短妄想症。
而此时,林默不需要更激烈的反应,他立刻反驳:“我没有,我没说,根本就没有穷胸极恶,一点都不平!”
这番出卖灵魂的话似乎真的起到了安稳少女的作用,她没有立刻来一个回旋踢。
林默死死按住脖子上的伤口,尽管疼痛感在渐渐消失,但他害怕自己失血过多而亡。
叶子沫此时脸色煞白,嘴角还残留了林默的血,林默的血仿佛火焰一般灼烧着叶子沫的喉咙,殷桃小嘴上明显出现了被腐蚀的痕迹。
她捂住嘴,心里大惊,怎么会这样?林默的血竟然克制自己!
随后,叶子沫的肚子也开始疼痛,她捂住了肚子,额头溢出汗水。
看着叶子沫痛苦的表情,林默一脸懵逼。
喂喂喂,你不要碰瓷啊?明明是你咬了我,怎么自己还难受成这样?
我的血难道是什么黑暗料理?还是什么治疗便秘的泻药?你不要一副要窜稀的模样好吗?
林默内心吐槽,他从草地上爬起来,警惕地看着叶子沫。
叶子沫的痛苦写在脸上,让他不禁都怀疑自己的血有毒,自己摸了摸脖子的伤口,舔了舔新鲜的血。
有点甜咸交错的感觉,味道很正常啊,十七年正宗单身狗的血,味道就和刚杀出来的猪血没有任何区别!
呸呸呸,我在想什么。
林默收回思绪,继续双目直视“行凶歹徒”叶子沫,发现她的痛苦不像是装出来的。
将叶子沫这种痛苦与自己的常识结合起来,大姨妈!一定是她来大姨妈了!
林默记得自己的妹妹来大姨妈的时候,也是这样痛苦地捂着肚子。
警惕之心瞬间消失了,这么漂亮的妹子实在没必要对自己碰瓷啊。
林默伸出手,扶住叶子沫。
“你…你没事吧?”
叶子沫皱眉,推开林默,棕色的眼眸忽然变得血红,还露出了两颗漂亮的血族尖牙。
吓得林默本能后退几步,你碰瓷就碰瓷吧,怎么还吓人?
“吸…血…鬼?”
他不能确定叶子沫是不是在恶作剧,但这尖牙和瞳色太过逼真,让他信了70%,这70%足以让人感到恐惧。
林家是一个延续了很久的家族,有个奇葩祖上,是狂热的血族拥护者,一心想要成为血族,做过关于血族的各种研究,收藏了很多疑似血族的东西,因为他的奇葩,他的事迹也被代代流传下来,作为子孙后代的谈资。
所以林默潜意识里也相信有吸血鬼的存在。
“血族。”叶子沫纠正林默。
高贵的血族怎么可以用吸血鬼形容!叶子沫也有自己的骄傲。
“所以,你刚刚咬了我!?”
林默立即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无比震惊。
被吸血鬼咬了!那我会变成吸血鬼吗?还是没有脑子的丧尸?怎么办?林默慌了。
林默感觉人生才刚刚开始,就要结束了,如果成为没有脑子的丧尸,那漫画生涯就算是毁了!
“我免费连载了半年的漫画才收到站短,可以签约了!怎么可以在这种关键时刻变成丧尸!我不要啊!”
林默捂住脑袋,夸张地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中二之魂熊熊燃烧。
好在他选择睡午觉的这片草坪是学校后山,比较冷清,很少有人来这里,除了恋爱的小情侣偶尔出没之外,否则他这模样被围观的话,一定会登上校园最蹩脚人物榜单。
林默表面上只是一个普通高二学生,成绩还是吊车尾的。
但实质上他是一位自由漫画人,梦想是成为知名的漫画家。
这次轮到叶子沫懵逼了,她肚子的疼痛开始缓解,毕竟是高等血族,这点伤害算不了什么,恢复力杠杠的。
“什么丧尸?”叶子沫问道。
林默手指颤抖地指着叶子沫:“难道被血族咬了不会变成丧尸吗?”
“当然不会。”叶子沫一脸无语,感觉林默对血族的误解已经有马里亚纳海沟那么深了。
叶子沫恢复常态,红色瞳孔再次变成棕色,收起尖牙,双手环抱,站在林默对面,缓缓开口。
“被我们血族咬的人根本不会有任何事,只要索取有度,不会影响人类正常生活。”
“所以,我没事?”林默再次摸着脖子上的咬痕。
叶子沫点头。
“那你为什么咬我?”林默觉得自己问了个愚蠢的问题,血族吸血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在他们眼里,人类恐怕就是行走的血袋。
“你的祖先曾经救过我,我是来报恩的。”
叶子沫一脸严肃。
什么?!报恩?就像白娘子来报许仙的恩?不会吧,我那个奇葩祖先?真的做了这等好事?
林默再次打量叶子沫一遍,发现她真的很漂亮,1.62的身高,刚好到自己鼻尖,精致的五官,纤细的腰肢,还有一双特别加分的白皙大长腿,除了板上钉钉外,一切都很完美。
只是我还没成年,你报恩是不是来早了点,学校不允许早恋的。
“以身相许?”林默开口问道。
叶子沫白了他一眼,眼神传递你在想屁吃。
“我答应了你的祖先一个请求。”叶子沫说道。
“什么?”
林默搓了搓手,难道是要帮自己成为世界首富?
寿命悠长的血族能做到的吧?
如果是这样,自己就可以辍学,专心在家画漫画了,不需要按照小姨的规划来,非要读书不可。
想想就美滋滋。
“将你转化为血族。”
叶子沫平静说道,却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林默的热情。
将我转化为血族?你一定是在耍我,不过奇葩祖先也许真说得出来这种话,毕竟他是个狂热的血族追捧者,但我不是啊!我才不要变成血族!
“我拒绝!”
林默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脑子里已经迅速制定了一套逃跑方案。
科学证明,不管多么强的女性,在要害遭受袭击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做出防范动作。
林默毫不迟疑地将双手扑向叶子沫的丘陵地带。
林默是lsp吗?不是,他只是采取了教科书式的逃生方式。
攻其不备,争取时间,趁机逃跑!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样的逃生方式,还是林默一个漫画粉丝评论的,当时就给林默好好涨了涨姿势。
然而事实证明,那个漫画粉丝就是纯粹的lsp,所为的“教科书式”在战力爆表的吸血鬼面前根本就是扯淡。
因为在林默还未将他的咸猪手袭向叶子沫毫无起伏的山丘之前,林默只觉面前浮现过一抹雪白,一条白花花的大长腿在他面前晃过。
还没等他欣赏到所谓的美景,裆下就传来一股难以言喻的剧痛!
人类的跟吸血鬼的差距,在这瞬间一目了然,在林默还没来得及施展他脑海中的“教科书式”逃生方法之前,作为男性的要害已经受到对方的重击!
而作完这一切的叶子沫,依旧维持其高冷的姿态,双手叉腰的俯视着地上身体弓成大虾的林默。
林默双手捂住裆部,脸部肌肉已经因为疼痛的感知而扭曲起来,一双独特的死鱼眼挤出了已到伤心处的男儿泪。
如果这一幕被有心人拍下来,绝对会引起一片咸猪手被正义女神制裁的呼声。
相比起林默莫名其妙的举动,叶子沫更在乎“我拒绝”三个字的分量。
叶子沫嘴角微微抽搐,想起林默的诸多长辈,每一次叶子沫想履行承诺,都遭到了他们的拒绝。
这一次,叶子沫说什么也要成功!她可不想一直欠别人的人情,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到,她不打算再等林默的下一代出生后再碰一次壁了。
我堂堂托瑞铎血族第三十六代传人,千年难得一遇的日行者,如此骄傲尊贵,却在报恩这件事上一再碰壁,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个恩我是报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