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一桶金,做小犹太和方家姐妹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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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对方路过他身旁,丁鹏连忙走上前去,对着金庸深深一鞠躬,恭敬说道:“金庸先生,我是您的书迷,丁鹏,您的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加上越女传,每一本我都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非常喜欢。”

  这些话,金庸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他以为丁鹏是他的书迷,不由笑道:“谢谢你。”

  作为当代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金庸为人处世的态度,是非常和蔼可亲的,丝毫没有架子。

  丁鹏连忙又道:“金庸先生,我也是一个作者,最近写了一本小说,是关于现代人穿越到秦朝的故事,想要投稿,不知道行不行?”

  “现代人穿越到秦朝?”

  金庸听后,不由眼睛一亮。

  这个点子,似乎很新颖啊,他读书破万卷,至今也没有看过类似的小说。

  有趣有趣。

  金庸一下来了兴趣,他反正闲来无事,便笑道:“稿子在哪里?给我看看。”

  这样的好机会,丁鹏怎么可能错过。

  他连忙来到前台,对着小姐姐说道:“有没有纸笔?借我一些。”

  小姐姐懵逼了。

  要纸笔干嘛。

  难道这位先生没有带稿子,所以想要在这里现写?

  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姐姐在这里做了好几年前台,还是第一次见识到这么草率的小说作者。

  “有才的人,就是怪癖多。”

  小姐姐拿了一叠白纸,和一根钢笔,递给了丁鹏。

  在这个年代,人们用的,大多都是钢笔,或者圆珠笔,而不是像后世,清一色的水性笔。

  “金庸先生,请给我十分钟时间,我马上写给您。”

  说完,丁鹏便拿起一张白纸,就在前台处刷刷写了下来。

  开篇三个字,便是。

  是的,丁鹏准备写的这本小说,就是在93年才面世的国内首部穿越历史武侠小说,。

  当年,在高中的时候,这本书便已经被他翻烂了,到现在,对于里面的剧情,他依旧记得一清二楚。

  刷刷刷,丁鹏写的很快。

  由于原著太过情色,他不可能照搬原著那么写。

  不说别的,金庸先生也不会同意刊登。

  于是,他省略了一些前戏,直接写主角项少龙是个香港特种兵,偶然之下,穿梭时光机器,来到了秦朝,首先遇见了桑娘,然后凭借着高超的格斗技巧,击败恶徒,名震乡野,被乌家堡堡主赏识,来到了赵国国都,与赵国权贵周旋,遇见赵雅雅夫人……

  写着写着,丁鹏完全沉浸在剧情之中,写完一张,便放在一边,继续写另一张。

  金庸先生拿起那张写好的纸张,随意看了一眼,顿时,他便被里面新奇曲折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

  看着看着,金庸不由一拍大腿,大声叫好道:“好,写的真不错,历史与虚构完美结合,既写出了现代人穿越秦朝所遇见的各种窘迫,又表现出了那个年代特有的风土人情,看来阁下对于秦朝的历史,颇有研究啊。”

  众所周知,金庸先生最喜欢攻读历史书籍,对于历朝历代的事实,了解的相当详实透彻。

  其他人听见金庸连连叫好,不由也凑了过来,大致看了一眼之后,也觉得剧情令人耳目一亮,非常新颖,夸赞连连。

  作为一本休闲小说,最重要的,便是新颖创新。

  写的都是让人耳熟能详的事情,读者看后也会审美疲劳,觉得没有什么意思。

  金庸先生连续看了数张之后,不由轻拍丁鹏的肩膀,道:“不用写了,你的这本小说,过稿了!”

  过稿了,也就是说,他收下了。

  “来,我们上楼去,具体谈一谈价钱方面的事宜。”

  原本金庸先生和一众编辑约好了,准备一同聚餐的,此时也不得不推迟一下了。

  交谈的内容很简单,作品大纲,具体完结字数,以及每千字,多少钱。

  金庸先生的虽然非常出名,风靡香港以及大陆,但是他开出的稿费,却在同类型的报刊中,算低的了。

  倪匡先生就曾吐槽过金庸,太过抠门,稿费太少,要求加稿费。

  最终,金庸也没有同意倪匡先生的请求。

  反倒是一些没有提过加稿酬的作者,金庸反而会适当加一些。

  这便反应了金庸先生的性格,不能主动找他要,他自己会看情况给的。

  他喜欢听话的孩子。

  毕竟初来乍到,丁鹏也不敢讨价还价,因此对于稿费的事情,他让金庸全权做主,给多少都行。

  他对于金庸先生的人品,还是非常信任的。

  随后,丁鹏也提出了自己的难处。

  他说自己是来香港投奔亲戚的,结果亲戚不知道搬去哪里了,他举目无亲,身上又没有钱吃饭,又没地方住,因此想要预支一些稿费。

  金庸再次看了一眼丁鹏的作品,越看越是喜欢,他也看出了丁鹏此时的窘迫,便笑道:“原本对于像你这样第一次投稿的新作者,稿费是不能预支的,但是出门在外,谁没有一些难处呢,这样,你不是说没有住所吗?我给你提供住所吃食,你就专心把这本小说写完,写完之后,我按照小说质量,一次性把稿费结给你,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好了,包吃包住啊,完全解决了丁鹏的燃眉之急,他自然不会拒绝,连连点头答应了。

  金庸叫来一个人,负责安排丁鹏的吃住。

  接下来的几天,丁鹏一直埋头写作,因为有现成的剧情,他写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便已经把100万字的从头到尾,写完了。

  原著虽然有160万字,但是丁鹏删掉了大量露骨内容,缩减到了100万。

  金庸看后,大为震惊,既震惊丁鹏的创作速度,同时也震惊其小说的高质量。

  虽然有100万字,但是剧情环环相扣,非常紧凑,毫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此时的小说,字数大多在十几万或者几十万之间,很少有超过百万字的,这和后世的网络小说,大为不同。

  “小伙子,你很有天分,以后有新作,可以直接来找我。”

  金庸亲热的拍了拍丁鹏的肩膀,递给他一张自己的名片,显然,金庸先生心里生出了爱才之心。

  对于其稿费,他自然不会克扣,按照千字100的高价格,结给了丁鹏。

  一共十万块港币。

  十万港币,对于此时的香港来说,也不算很多。

  此时,就算是在酒楼工作的服务员,一个月也能挣到两千多港币上下。

  十万港币,相当于他们五年不到的工资。

  但是丁鹏对于这笔钱,还是十分满意的。

  毕竟,这是他第一桶金嘛。

  一旦这本火了,那么,他的稿费自然会水涨船高。

  收好钱财,丁鹏告别了金庸。

  他先是把大袋的港钞存入银行,留了数千块在身上,作为零用,随后,他便搭车赶往小犹太和方家所住的那所公屋。

  算算时间,差不多三日之后,小犹太,玲姐,还有方家三姐妹,便会搬入那处公屋,他得提前踩点,在那里租上房子,成为她们未来的邻居……

  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