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天骄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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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巨石城一日后,鲲玉夙就提出了分别。

不需要过多解释,任不欢也知道鲲玉夙从石立那里弄到了许多重要情报,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回鲲鹏圣城。耽搁的一日是为了确保石立没有派出跟踪的人,能够让他安心的赶路。

众人也没有强留,看鲲玉夙着急的样子就知道他不能再这样悠闲的赶路了。

难得交到这样的好友,分别自然是有不舍的,不过各人有各人的路要走,分别无法避免。哪怕是任不欢,到了该离开鲲鹏大陆的时候,无论这里有多少留恋也必须离开。

“白麒前辈,任兄,象兄,若水,你们到了圣城一定要联系我,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

留下这么一句话,鲲玉夙带着猫济狂奔而去。

至于孔月笙和狼筅,鲲玉夙没有任何表示,一个是龙若水的丫鬟,一个是白麒前辈准备的陪练工具人,没有必要打招呼。

鲲玉夙的离开也让众人的脚步慢了下来。

原本是配合鲲玉夙赶路的,现在也变得不着急了。任不欢搭上了白麒的班车,去混沌古陆的车票已经有了,所以不着急,接下来就是和象山、龙若水继续最先的目的:历练!

白麒前辈基本上不管事,每天只是负责跟着,夜间露营时才会给象山和龙若水安排战斗任务,基本上就是和狼贪工具人打一架。

至于任不欢,他不接受白麒的安排,早早的进入混沌时空戒内,将石神空间镯进行。

这石神空间镯里没多少好东西,除了一件半圣器太古剑,其它的东西丝毫引不起任不欢的兴趣。所以说鲲鹏大陆的人就是穷啊,堂堂十大种族之一巨石族的族长,手里的东西竟然那么差,而且数量还少,许多在他们眼中的珍宝在任不欢这里不值一提。

就凭这,也想造鲲鹏族的反?

任不欢无语的同时也放心不少,起码鲲鹏族不会被灭,鲲玉夙也就是安全的。

至于鲲玉夙的鲲鱼戒,任不欢倒是给忘了了,倒也没什么可惜的,毕竟现在身家太过丰厚,许多东西都不知道怎么用,又不好送人,让任不欢一度十分的烦恼。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我现在的短期目标是回苍莽大陆,长期目标是成圣,一切只需要努力去做即可。”

任不欢没有过多去纠结,反而心宽得很。

众人慢悠悠的赶路半个月,终于离开了巨石区块,到达了巨石区块北部的纹虎区块。纹虎区块是万族之一的太古纹虎族所掌控的区域,只有横跨这块区域,才能到达鲲鹏圣城。

“太古纹虎族是十大种族之一,以皮毛上奇异的黑色纹路而得名,天生凶悍异常,修为的提升也比其它种族快了几倍不止,善于以小博大,越级战斗乃是家常便饭......”

狼筅面对象山的逼迫,只得说出自己所知之事。不过他说着就下意识看了任不欢一眼,说起以小博大,这位人族才是大佬,太古纹虎族是越级战斗,这位大佬直接越阶杀敌,实在太过凶残。

真让狼筅评价,任不欢才是永远的神!

任不欢摊开高价买来的地图,然后立刻确定好了线路。很简单,直接横穿就行,也正好穿过纹虎区块的首府神虎城,就当是旅游了。

其他人自然也没有反对意见,毕竟身边跟着一个半圣强者,哪怕是踩着太古纹虎族的脑袋过去,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危险。而且白麒也没有任何要发表意见的意思,全权交给新任关门弟子任不欢。

任不欢等人很快到达纹虎区块的第一座城:蚕丝城。

蚕丝城是蚕族的地盘,蚕族以生产蚕丝织品为主,不善于战斗,但战力也不弱。而且蚕族产出的遗物有很强的防御功效,还有一些专门制作的拥有特殊功效的衣物,可以使战斗力得到短时间内的提升,极为受欢迎。

蚕族也凭此在万族中占据着不错的地位。

任不欢自然没别的说的,直接买买买,不光给戒指内的大家买,还给曹萌、沈清霜、敖雨和秦小萝她们买,反正因为经常拥抱而熟知她们的三围,所以买起来没有多少犹豫。

龙若水一直气呼呼的看着,最后还是缠着任不欢也给她买了几件漂亮衣服,这才罢休。

孔月笙看得羡慕嫉妒,但任不欢根本没有看她一眼。

除此之外,众人还获知了一个消息:两个月后神虎城举办天骄聚会!

这也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毕竟任不欢和李小白、轩辕冲他们进行过天骄论道战。身为修士,争强好胜也是理所当然,有一些则是想参考一下别人走的道,所以天骄聚会这种事也是理所当然。

据说是太古纹虎族的第一天才提议的,也专门邀请了纹虎区块内各族的天骄参加。

任不欢几人瞬间就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他丫的聚会不是为了别的,绝对是为了显摆。这个太古纹虎族的第一天才估计是想给纹虎区块各族天骄一个下马威,既能够打压各族,也能刷一波存在感,还能彰显太古纹虎族的强大,是一举多得的阳谋。

世上不缺聪明人,任不欢几人能够想到,其他人也能想到。

不过,即便如此,各族天骄也对聚会趋之若鹜。毕竟,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见识大场面的机会,一个攀龙附凤的机会,一个刷存在感的机会!

哪怕最后风头被太古纹虎族出尽,各族天骄也不见得没机会出名。

名声这种东西,无论是谁也拒绝不了!

就说任不欢,如果没有符圣后人的名头,估计也不会被人看好,哪怕他表现得再强,大家也不大认可他的未来。而有圣人传承的话,众人就会相信任不欢能够越走越远。

欧冶又何尝不是因为“气运之子”的名声刷出了存在感呢?

“任兄/任大哥,我们要去吗?”象山和龙若水问道。

“去啊,当然要去!”

任不欢没有犹豫的开口回答:“既然天骄们聚到一起,我们刚好去见识见识。如果可以的话,咱们也在聚会上刷一刷存在感,毕竟是半圣的徒弟,可不能让别人比下去了。”

“任兄/任大哥说的是!”象山和龙若水嗯嗯点头。

白麒见状只是笑笑,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心中却也忍不住期待起来。通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象山和龙若水进步很大,去见见那些所谓天骄也好,让两个小家伙看清自己的定位。

至于任不欢,如果真的选择出手的话,肯定能把那些天骄虐到爽,他白麒以半圣的颜面保证!

“既如此,我们就继续向神虎城进发,按照我们的速度,时间刚刚好。”

任不欢做了决定,继续带着众人高高兴兴的逛街采买,一件件漂亮衣服收入囊中,让任不欢忍不住眉开眼笑。因为不差钱,也因为时间仓促,任不欢都懒得降价,在城内大买特买,十分的豪爽。

所以,虽然任不欢是人族,但蚕族也对任不欢十分的友好。

当然了,钱财露白的结果就是,任不欢几人的队伍被人盯上了!

第二日刚出城没多远就遇到了劫道的,而且规模还不小,似乎是好几个队伍进行了联盟,人数达到了三百人。三百人截杀六个人的场面并不稀奇,毕竟修仙界不是以人数论输赢。

这三百人中大部分都只有金丹期,少部分是元婴期。元神期自然最少,仅仅有八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