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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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东、林云和宋春涛三人一起参加会议,宋春涛还是那身装扮,手腕上的表金灿灿,晃得大家睁不开眼睛,这金表立刻让他成为会场上最靓的仔。

  杨立臣暗自点头:看起来这位宋经理不是骗子。

  杨立臣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宋经理,您提出买下工厂的意见我们已经讨论过,可以,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价钱问题,面粉厂毕竟是国有资产,不能贱卖,当然,我们也不会加价,这是面粉厂的资产明细表,你可以看一看。”

  宋春涛接过表———看不懂,林云在一旁看了一眼,总价是二十六万元。

  也不用宋春涛开口,林云直接说道:“杨区长,资产明细表上总价二十六万元,这价格其实是稍高的,别的还算可以,那套设备定价十二万有些不合理。

  毕竟已经十五年了,五年前买入花了二十万,按照每年百分之十的折价,如今价值十万,而且折价并非是从入手时开始,是要从生产日期时算,这样算下来,这套设备其实已经到了报废期。”

  林云的话吓了众人一跳,特别是杨立臣等人,都是皱起了眉头,怎么回事?对方要砍价?

  不过林云接着说道:“我们也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毕竟咱们政府财政也不宽裕,二十六万就二十六万,不划价!”

  杨立臣又是一愣,看了看宋经理,又看眼林云。

  “这位年轻人,你是?”

  周怀中赶忙道:“杨区长,他叫林云,是林学东厂长的儿子,宋经理就是林云请来的。”

  “哦,林厂长的儿子?还请来了宋经理?”杨立臣有些糊涂了。

  宋春涛在一旁操着那口别扭的普通话道:“杨区长,林先生可是不普通人,我们在深市认识,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帮我赚了不少钱。

  当我听到林厂长的方便面经营困难时,我就决定买下这个小厂子,当然,这不是施舍,而是我相信林先生可以让企业起死回生。”

  杨立臣马上问道:“宋经理,您说林云可以帮你让企业起死回生,这是什么意思?”

  宋春涛回答道:“哦,杨区长,我准备聘请林云当新企业的总经理,所以刚才他说得话就代表我的意见。”

  杨立臣笑道:“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来,这里面有林云小朋友的功劳,林厂长,你是咱们区的改革先锋,你儿子又请来了宋经理,你们父子的本事都不小呀!”

  林学东道:“杨区长,如今时代变了,什么股市,什么融资,这些新鲜事物以前连听都没听过,很多事情都不是我能想象的了,做企业也是这样,不抓住时代的发展,以后只能落伍了。”

  杨立臣点了点很赞成对方所讲。“林厂长的觉悟很好,没错,现在世界飞速变化,这就是我们国家要改革开放的原因,不改革就没发展,只有跟紧改革的步伐才能再创辉煌………林厂长有这觉悟,我们同样有,所以咱们双方就坐在这里谈合作,这就是进步。”

  林云暗自点头,看来这位杨区长是一位勇于改革的领导,在九十年代初,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是要承受很大压力的,既然这样,那林云就得和对方好好划划价了。

  “杨区长,我们还有一件事要与您和各位领导商量一下。”

  “什么事?尽管提。”

  “那就是工人的问题,如果我们买下企业,原来的工人怎么办?”

  “工人问题………嗯,你们是怎么想的?”

  杨立臣又把问题踢了回来。

  林云马上说道:“面粉厂的工人都是集体工,而我们买下企业后,所用的员工自然不能是这类工人,我们已经和员工们讲清楚,愿意跟着过来的人,欢迎,不愿意过来也没关系。

  对于这两类工人,那就需要杨区长做好后续安排,愿意跟过来的工人,我希望杨区长能给予一定扶持,比如买断工龄时多给一些钱。

  不愿意跟过来的人,杨区长要派人做好他的思想工作,我们可不想因为职工的事情影响企业生产。”

  杨立臣听完点了点头:“林云小朋友能想着职工,很好,你放心,工人是我们的财富,你们企业也是我们的财富。

  周主任,你回去调查一下,看看这两类职工各有多少,愿意跟着新企业干的,在工龄款发放时按照最高线执行,不愿意的人,你们负责安排新的岗位。”

  周怀中点头答应,可心里叫苦,安排新的岗位?哪有新的岗位?其他企业都自顾不暇了。

  “那我们就谢谢杨区长了,这件事要快,咱们也要尽快办理相应的手续,一手交钱,一手交厂,这些办理完成后我们就要成立新的企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开工复产。”

  林云等人走后,杨立臣对身旁的人说道:“这个小孩子不简单,办事有条理,做事很干脆,企业交给他倒也放心。”

  然后又对周怀中说道:“周主任,你要尽快和对方把手续办理完成,对了,拟订个协议,现在的公司都要签协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签字画押才能做数。”

  周怀中立刻答应。

  ………………………………

  “杜大哥,宋大哥,慧姐,这是我写的公司章程,你们看一下。”

  林云把手写的几张纸递给三人,这是一份合同,花了林云一个小时,没用多少时间,却非常具体和专业。

  三人各出资二十万元,各占公司百分之十三的股份,一共是百分之三十九的股份,林云占了百分之五十,林学东则是百分之十一。

  股份分的很明确,也很简单,但利益分配上就非常详细了。

  每个人所持的股权,董事会投票权以及每年净利润的分配等等,要知道林云前世就是一位金融专家,很多上市公司都聘请他当顾问,甚至他亲手操办过的IPO项目就有三个,都是市值几百亿的大公司。

  三个人看了片刻都晕头转向,因为根本看不懂,只知道每人每年将分的净利润的百分五。

  百分之五看似不多,可净利润的分配不仅仅是给股东收益,还要购进新设备,扩大再生产以及用于销售以及宣传等等,即便是林云已经也只能得到百分之八的净利润利益,按比例来说远低于三人。

  同时合同中还说明了未来公司上市后的分红机制,可以说,这份合同即便放在三十年后,也是非常完善的合同,更不用说在九十年代了,一旦公开,将成为众多企业模仿的文本。

  当然,林云也有一些小心思,为了更好的控制企业,合同中关于他在董事会上投票权高于其他人很多,即便以后上市,股权稀释后,只要他的股份不低于百分二十,其他董事会成员基本上就没办法否定他的决议。

  这倒不是林云专权,实在是只有他专权才能让企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