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贡在太阳和天空下面眩晕了一会儿,然后慢慢适应。适应之后,他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坚古人。
“矮人王子,你暂时住在那边的马车上。”
土黄色头发的半身人脸上长满痤疮,一大一小的眼睛下面是浓重的黑眼圈,他说话的时候会露出歪斜残缺的牙齿,有这样的面貌这不难理解,因为他总叫达贡为矮人王子,这让达贡很想在他的脸上来一拳,击碎更多牙齿,顺便打爆那些痤疮。
“我的名字是达贡·奥力森·尼尔,我不是什么王子。另外,我是坚古族人,不是矮人。”
“如果你不是王子,那我不在乎你叫什么名字,除非你愿意额外给钱。”那半身人说道:“现在叫你矮人是为你好,让你好好适应适应。我刚在坚古城赚了钱,怎么会不知道坚古族这个名称。来,达什么贡先生,我是什么种族的?”
“半身人。”
“对,对对。你不可以是矮人,但我可以是只有半个身高的人?”
“对不起,应该称呼你为霍比特……”
“嘘!闭嘴!那个称呼只有我们自己能够称呼自己,你们这些外人不能用。”半身人摇摇头说道:“我叫托比,现在我来给你上一课。”
托比一挥手,从衣领后面抽出一杆小三角旗,红色的旗面上写着“童叟无欺小精灵”几个字。他走在前面,领先大约半步左右的距离,充当达贡的导游。
“我在金狗商队已经呆了十一年,只要能赚钱,你教我什么都行。你是矮人,我是半身人,那些是人类。精灵在北方,而精灵和人类的杂种叫做半精灵,精灵和什么的杂种都教半精灵,但是和兽人的杂种叫做半兽人。对了,嘴唇和下巴能长胡子的半身人被叫做侏儒。你说这里面有一个好名字吗?”
“人类和精灵还好。”
“好什么啊!你想,人类就是没特点,大概是人那个类别的,仅此而已。人类两个字突出的重点就是:没特点,不重要。这就像你看地上的泥巴,它就是泥巴,不是陶土、不是黏土,就是泥巴。至于精灵,大概就是得了精神病的灵魂,也不怎么样。你觉得他们的名字好,是你把他们想的太好了。难道你叫他们美人,他们就一定美了?我不这么认为。”
“照你这么说,这世界上就没有名字正常的人?”
“你错了。每个人都很正常,但你在别人眼中的标签不正常。别人怎么叫你,其实是在找你身上能够被他理解的某个特点。叫你矮人,是因为你的矮能够被他们理解,其他的他们一无所知。你不需要为他人的无知而愤怒,那纯粹是浪费时间。不如挣钱,不如挣钱。”
托比摇晃着脑袋,此刻他仿佛一个正在讲述人间重大哲理的思想家。
达贡看着托比的神态,觉得他很有趣,果然半身人都是欢快和活泼的吗?“托比,我仔细想了想你的话,觉得很有道理。如果每次别人叫我矮人、矮子或者其他称呼我都生气的话,那我一整天都不用干别的事情了。”
“是这样的呦,矮人王子。”
“嗯……好吧,随你吧,烂牙仔?”
托比激动的挥舞旗子,手舞足蹈地唱着:“欢迎来到金狗喔,我们都是贱骨头;吃完上顿想下顿,喝完菜汤就想肉。杀人放火干不了,黑吃黑都被识破喽;无奈只好四方溜,低买高卖揩点油……”
“闭嘴,托比,你这臭小子就会到处败坏我们的名声!”
循声看去,一个戴着宽大遮阳草帽、手里拿着烟斗的消瘦男子抄地上吐了一大团褐色的唾沫。他穿着白色的无袖短褂,圆领和腋下已经被汗水湿透,还有着往短裤方向蔓延的趋势。
“我是杰洛斯·布维,商队头目,这里所有事情我都说了算。达贡·奥力森·尼尔——我相信我的记忆里没错——欢迎你来到我管理的商队。”他向达贡伸出手来。
握手是人类的礼节,坚古族人基本不这样。在握手的时候,达贡发现这个杰洛斯的虎口以及小指附近的掌沿有丰富的老茧,这说明杰洛斯很可能是一个使用双向持握武器——比如匕首——的老手。
“我们一般不运送旅客,因为旅客往往事情多、赚的少。但是,我们必须尊重尼尔家族的地位,以及矮人氏族会议的要求。接下来几个月,你将跟随我们商队踏上北进的旅途,大概七到八个月之后就能到达秘纳米利斯。”
“你是商队的客人,只是我们没法给你准备一个带有床铺的专门客车,但我们经过努力,还是调整出一个位置来。”杰洛斯摆摆手,将托比赶走,然后带着达贡走向车队倒数第二辆四轮货车。
“拉这辆货车的是两匹温顺的母马,车子会很稳,你就住在这里,在两排箱子中间。”杰洛斯用手指在车厢后部画了一个圈,那个圈里暂时什么也没有。“我们会给你毯子、睡袋、枕头,一盏提灯。车厢上会用帆布盖一个篷子,等出发的时候就能完工。你有两个瓦罐,用来盛每天的食物,我们会给你勺子和叉,没有刀。你还会有一个水囊,自己别忘了灌水。”
“将所有货物从坚古城的小道里运出来再装车可能还要两天,因此在第三天的时候我们出发。晚上你可以睡在车厢里,也可以随便找个什么地方。但你要记住一点:商队里面我说了算,其他人答应你的事情都是狗屁。捂好你的钱袋子,别给他们任何人。你如果被骗了,那这一路上的麻烦还得我给你擦屁股,这会让我心情很不爽。”
“你呢就在这里好好住着,尿尿直接往车外甩,拉屎就跑下去道边解决,然后跑回来追上车。我们的速度不会很快,但也不会慢下来等你。如果路上走丢了,我们绝对会把你的行李送到精英学院,你自己就想办法。”
杰洛斯用一个小木片抠着烟斗,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随后他又拿起来吹吹,噗嗤噗嗤的。他在等着达贡说话,最好朝他发顿火,这样他就有理由拒绝这单生意,或者向雇主多要钱。等了一会儿,达贡只是看着他,仿佛知道他还没说完似的。
“日出时就上路,到了日落休息,中间一般不停。早上备好中午的饭,或者你等晚上吃也行。沿途我们会经过几个市镇,每个停留一般在三天,绝不会超过五天,那时你可以在附近活动活动。但是我们不会派人保护你。”
“我们是商队,不是佣兵,这些人都是做买卖的,能够保证不被狼叼走就很不错了。遇到穿破衣的强盗或者穿铁皮的强盗,我们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因此没有余力额外保护你。你可以自己花钱雇佣护卫,或者招募原以为尼尔家族服务的坚古族人。只是这一应花销都由你自己搞定,出了事也与商队无关。”
“如果你想额外要点什么,那就额外掏钱。由于咱们要相处的时间很长,我就善意的提醒两句:别着急。走走看看,能适应就适应,能忍就忍。你想在商队里过的和领主一样,出再多的钱我们也办不到。看好自己的东西,我能保证商队里没人敢偷东西,但靠近城镇就得小心一点。我暂时想到的就这些,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能给商队干活儿挣钱吗?”达贡拽拽胡子,说道:“我是个猎人,捕猎的能力很不错。”
“哈哈,哈哈哈哈!”杰洛斯突然笑了起来。他一边笑,一边摇头,倒也没耽误从袋子里捏了撮儿碎烟丝放进烟斗里,然后在身上摸燧石。他的烟斗内侧有一边镶嵌铁片,只要用燧石磨打,就能引燃烟丝。
吧嗒吧嗒吸了两口,杰洛斯最终摇摇头:“不行,没活儿给你。你老老实实呆在车上,别给我添乱,这就是最大的帮助。我听说你没离开过坚古城,也就是说你没来过地面。这地下的猎人到地上来还能抓到猎物?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要猎人。”
达贡想了想,说道:“我在车上坐着,白天能睡觉。到了晚上,我可以在黑暗中视物,帮你们守夜。”
杰洛斯皱着眉头想了想,缓缓吐出一口烟,然后点点头说道:“行。只要你白天不下车乱跑,晚上就在营地里守夜,那我愿意为每个安然度过的夜晚给你一个银币。钱不多,多了也没有。你可以不干……”
“我干了。”达贡一甩肩膀,将背包甩到车厢里,然后说道:“若是八个月一点收入没有,那就是在浪费我的生命。”
“嗯,这挣钱的劲头倒是符合金狗商队的传统。达贡,挣了钱别赌博,买点吃的用的都行,你可以去找地图头,就是那个在车队前面给马修蹄子的家伙。对,没头发,头上有烧伤的结痂。他是商队的管家,能给你公道的价格。”
达贡点点头,他觉得这个商队到处都充满了新鲜和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