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楼下到一楼的过程中,我并没有遇到任何人:“旗袍女人说D栋除了她和丈夫,还居住有四个家庭,但我目前只遇到了其中两个家庭,还有两个家庭究竟住在哪个房间呢?”
“唉,敲遍房门都没人应答,算了,还是看看其他楼栋有没有人居住吧,我必须在午夜十二点前,探清这个锦绣楼中存在多少人。”只要摸清锦绣楼中的居住人数,我应该能规避不少危险。
“A栋201住着锦绣楼的管理员,也许我能从他身上得到居民的全部信息。”想着想着,我便越过D栋大门,重新回到了被楼栋包围的花园上。
我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傍晚六点多了,得抓紧时间了。”
说完,我再也顾不上肚子里的饿叫声,径直往锦绣楼A栋走去。
花园并不大,很快,我便越过花园来到了A栋大门前。
大门紧闭着,我作势伸手推了推,发现大门已经上了锁。
“这可难办了,谁能给我开门呢。”此时此刻,我有点后悔自己太早走出D栋了,导致D栋大门已经自动上锁。
若果我没有走出D栋大门,而是经由D栋内部去往A栋,估计就不用面临目前的困境。
“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无奈苦笑一声,便扭转头颅打算先解决肚子问题:“既然进不去A栋,那就先回去吃个饭吧,距离午夜十二点还有漫长的六个小时,我还需准备更多的东西防身。”
我一边想着,一边不紧不慢地往锦绣楼的出口处走去。
不过就在我快要踏出锦绣楼的时候,心中忽然响起一阵巨大的预警。
有危险!
我慌乱地停下脚步,往地面上一看。
只见一条裸露的电线,正隐秘地横亘在我的脚下。
我沿着脚下的电线望去,发现这条裸露的电线连通不远处的电线杆!
尼玛!只要自己走快一步,就会撞上这条通电的电线,生生触电而死!
“究竟是谁想害我!你特么给我出来!”连番遇到危险,我愤怒地转身望向锦绣楼。
可锦绣楼的楼栋上寂静得可怕,连个鬼影都没有。
不!我看错了,楼栋上似乎闪过一道人影?
“是A栋,A栋二楼上有人!”我分辨了一下人影出没的楼栋,当即怒气冲冲地往人影大喊:“我看见你了,你给我死出来!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三翻四次害我!”
我这一喊等于打草惊蛇,A栋二楼上的人影瞬间销声匿迹,也不知进入了那个房间。
“锦绣楼的管理员就住在A栋二楼,也许就是他想害我。”距离太远,我分不清人影是男是女,但我认为管理员的嫌疑最大。
“看来此次任务的确比想象中还要难,我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鬼物我尚能应付,但面对人的算计,就有些头痛了。
“还是别在这里逗留太久了,先回去一趟。”紧接着,怒气尚未彻底平复的我,便小心翼翼地越过那条裸露的电线,走出了锦绣楼外。
走出锦绣楼的我,终于发现了外面的变化。
分明才傍晚六点多,但锦绣楼外面已经一片漆黑,漆黑得伸手都不见五指。
我心底惶惶地往远处眺望,只见这片漆黑中漂浮着很多黄绿色的光点,美得令人发慌。
在这些黄绿色的光点旁边,还环绕着不计其数的红色圆点。
这些红色圆点很像黑夜中猛兽的眼瞳,无比森然。
“黄绿色的光点或许是萤火虫,但那些红色圆点究竟是什么?”我只望了一眼,便赶紧收回目光,打算叫一辆返回恐怖书店的快车。
我下单后等了十来分钟,都没有司机师傅选择接单。
“附近都没车么?”没司机师傅接单,我只好打开手机手电筒,慢慢往前步行走去。
我慢慢往前步行的同时,很小心地远离这些诡异的光点,不敢靠近它们半分。
“西南郊区的黑夜似乎来得特别快,是任务就要开启的缘故么。”我一边走着,一边在心底疑惑地发问。
不知走了多久,就在我备受黑暗煎熬的时候,一束亮光终于跳入眼眶。
“是路灯散发出来的灯光。”灯光割裂了身边的黑暗,我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高高的路灯下立着一个站牌,我望了一眼,发现站牌上写着“锦绣楼”三字。
“原来是锦绣楼的公交站点,可我记得这个公交站点,明明就在锦绣楼的对面,只需要两分钟便可到达,我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才到?”我满腹疑惑地瞥了一下手机,得知自己从锦绣楼走到这个公交站点,一共花了半个小时。
“看来随着黑夜来临,锦绣楼周边都发生了变化。”我撑着犀利的双眼望去,只见锦绣楼上空黑雾重重,似有大事就要发生。
不过“滴”的一声凭空响起,暂时打断了我的目光。
我往手机上望去,原来是快车订单已被司机接单。
“真就这么诡异?我刚刚走出那片诡异的黑夜,附近就有司机接单了。”接单司机离我的有些远,需要五六分钟才到公交站点。
我只好百无聊赖地观察眼前这块站牌。
站牌的正面上,被流量女星的代言广告占据着。
广告里的流量女星裹着一身学生制服,露出两条白花花的长腿,很是吸引眼球。
我美滋滋地望了几眼,便心满意足地放回贪婪的目光。
可就在这时,我的余光忽然注意到站牌的左边角落处。
那里似乎粘贴着一张寻狗启事。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张寻狗启事。
“本人爱犬于三月二十八号在锦绣楼附近走失,如有目睹者,请好心电话联系我,联系人电话15893734383,提供有效消息者,本人答应必有重酬!”
这段简短的大字下面,缀着一幅小狗的照片。
照片中的小狗长着毛茸茸的白毛,而白毛之下则缀着两颗楚楚可怜的小眼睛,看起来很是可爱。
我看了一眼这幅小狗的照片,便知道这是一只博美犬。
博美犬原产德国,拥有体型小巧可爱、体毛长而蓬松的特点,很适合当人类尤其是女性的伴侣。
“这狗的确很可爱,难怪这位谢小姐愿意重金寻找。”我瞥着一眼启事上的联系电话,便不再关注这张寻狗启事。
不一会儿,司机师傅终于到来,我一声不吭地上了车。
见我上了车后,坐在前排的司机便发动引擎,往恐怖书店方向驶去。
若是从上空往下望来,可见漫长的郊区道路上,人影和车影都踪迹全无,只有这辆全身漆黑的车,载着我缓缓地往前行走,例如大海中风雨缥缈的一叶扁舟。
车内过于寂静,坐立不安的我,只好观察起坐在前排的司机。
由于坐在后排的原因,我只能隐约看见司机的侧脸。
司机的侧脸很粗糙,上面布满了疙瘩,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老男人沉默寡言,似乎并不喜欢和乘客攀谈,只默默地开着车。
我也识趣地没有开口,脸容舒适地享受这一路的沉默。
二十分钟后,快车终于到达恐怖书店,停在了书店门口。
我利索地下了车,站在恐怖书店前。
还没到晚上八点,恐怖书店仍在营业。
不过书店附近的店铺已经打烊,街道上人迹罕至,像一座鬼街般。
在空荡荡冷清的街道上,恐怖书店的外部装饰甚是引人注目。
方形牌匾中的血色店名、立在牌匾两侧的白色灯笼、门两侧的鬼字对联和那两个不倒翁人偶,都在挑战人们心中的恐惧。
我扶稳随风飘荡的人偶后,便径直进入了恐怖书店。
恐怖书店中并无顾客,李繁森正无所事事地坐在吧台内侧。
“吃晚饭了吗?”我打开冰箱拿出一瓶绿茶后,便对着李繁森问道。
“刚刚吃完,点了外卖。”李繁森站起身来,恭敬地回答。
“那就好。”我一边说着,一边拧开盖子,往喉咙里灌下甜美的绿茶。
一瓶绿茶尽皆落入喉咙,我舒服地摸了摸肚子:“小森,我先回楼上房间吃饭去了,待会一到八点,你就准时关门知道吗?”
紧接着,看见李繁森点了点头后,我便抽出一把钥匙,经由铁门返回了504租房。
大冰箱里贮存的食物有很多,简单地烧个汤再炒了几个菜后,我便唤出李英秧,与她一起吃饭。
李英秧看见一桌子的菜很是开心,当即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饭后刚好是晚上八点,我拿出手机看了看监控,看见李繁森已经着手关店后,我便满意地放好了手机。
李英秧难得出来一趟,抱着冰箱吃了好几根甜筒后,才一脸不舍地飞入守则中。
“今晚叔叔准备干场大事,看在叔叔给你这么多甜筒的份上,小英秧记得罩着叔叔喔。”我摸了摸异物图鉴中的李英秧画像,眉开眼笑。
说完,我便收好守则,躺在了床上:“距离午夜十二点还有近四个小时,倒不用急着赶往锦绣楼,先养精蓄锐一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