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割耳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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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深处,

  嗡——

  紧绷的弓弦舒展开来,弓身轻震,

  咻咻咻……

  这是箭矢划过空气的声音,

  棱形箭镞两翼的侧刃前聚成点,簇锋小而锐,轻而易举的穿透并未着甲的蛮族骑兵,当箭镞穿透步衣时有鲜血浸出,箭矢的微端羽毛轻颤。

  凉州铁骑即便是在高速奔腾中握弓的手依旧很稳,轻而易举的收割着蛮子的性命。

  “这是呼远部落。”

  马有粮砍下部落中祭司的头颅咧嘴一笑。

  呼远部落不过是蛮族中一个小部落,人口不过数千,蛮兵不过八九百,甚至不用冲锋,一轮骑射整个部落就基本没有喘气的人。

  “今天吃羊肉。”

  身旁堆积的尸体并没有丝毫影响马有粮的食欲,反而是被圈里羊羔勾得食指大动。

  往日跟在陛下身边,

  混着鲜血和泥土的馒头还得狼吞虎咽,

  吃完了还得打仗,

  偶尔吃上一碗热乎的汤饼,即便里面落入了两根断指,挑出来大骂两声,然后继续呼呼的吃着。

  尸体边上吃饭,

  对于最老的那一批兵卒来说早已经习以为常,凉州铁骑同样是以最早的那一批老兵为骨干组建的,新卒在老兵的带领下,又经过血与火不断地磨砺这才有了天下一等一精锐的三十万凉州铁骑。

  一个时辰后,

  红柳枝上的羊肉已经滋滋的冒着油光,

  扯下一根羊腿,

  马有粮很是宝贝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抖出一些白色粉末小心翼翼的洒了一些,这才递给徐闲,拓拔部落中是有盐的,出征时也带着盐,可马有粮是那种骨子里节省惯了的人,虽是粗盐可往日还吃不上嘞。

  马有粮,有粮,有粮,

  其实单单这两个字就寄托了很多,

  很质朴也很实在。

  “殿下,吃点东西。”

  马有粮递过羊腿后憨厚的笑了两声。

  徐闲看着手中流油的羊腿,讲道理说是没太大食欲的,杀人已经杀得麻木,如今这油腻的食物,实在提不起半分胃口,可盛情难却,何况肚子确实饿了。

  羊肉入口,

  膻味就已经飘到了鼻孔,

  一口咬下去没有各种调料的羊肉实在有些难以下咽,强忍着反胃的感觉,想起那蛮子烹煮两脚羊的场景这沾着蛮子鲜血的羊肉就变得格外的香甜可口。

  恶狠狠的把整个羊腿吞入腹中,

  杀羊肉半的道理谁都知道,

  羊腿不大,吃下去也仅仅是果腹罢了。

  “马叔……”

  吃饱喝足话还没有说完,一个精致的烟杆就已经递到了徐闲手中。

  “谢了。”

  烟雾轻轻吐出,结成圈,

  缓缓上扬最终在空气中散去。

  “殿下,好好歇息一阵吧。”

  “呼远部落地处偏远,此处在蛮族中也不是要地,何况巡逻骑兵已经派出去,殿下还请安心。”

  马有粮看着四周正席地而眠的凉州铁骑叹了一口气,出门在外这日子可不比在玉门关舒服,何况这趟存着以战养战的心思本就没有带多少辎重。

  在昼夜温差极大的戈壁来说,白天找个背阴的地方睡觉比起晚上舒服许多,夜冷得甚至能结成寒霜,徐闲翻了个身还是没有丝毫睡意。

  场中依旧有人窸窸窣窣的记着什么,

  凉州一镇兵卒五万余人,设四十校尉,一人领兵一千二百五十余人,战场军功计算一般而言以斩首、陷阵、先登、俘获作为计算标准,当然最实在的还是以首级计算军功。

  不过斩首这玩意在很多时候并不实用,要知道砍头这玩意除了借住马势,还需掌握极高的技巧,简单来说是个技术活,那种腰间别着几个人头的莽夫还能从容杀人的始终是少数,在者说来人杀多了这脑袋也没地方放。

  除了其他方式需要记载下来,层层上报外,

  凉州军中一直以为割耳记功,

  “馘,军战断耳也。“

  天底下自古以来以左为尊,

  为了避免冒功,自然也是割下左耳,

  突兀的想起当年老爹讲起,当年自己满身血渍带着亲卫提着十几箩筐左耳去找朝廷领赏的场景,那中军文书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不知道惊呆了多少人,莫名有些喜感,当然其主将做这事就有些没品,不过倒也符合老爹那个年龄段的性子。

  细细看去尸体中还有兵卒正在场中割下蛮兵的耳朵,不过徐闲留神到了一点,场中的妇孺尸体都是完好的,没有人动那个心思。

  凉州军中军纪严明,每个人心中也有自己的傲气,战场杀敌堂堂正正这是应得的奖赏,屠杀蛮子这种事情他们做起来没有丝毫的压力,可用妇孺的耳朵换军功的事情还是没有人做的出来的,在庆国军中杀良冒功的事屡禁不止,可凉州却是鲜少听闻。

  “马叔,你杀了多少人?”

  徐闲突兀的开口问道。

  “十几人吧,毕竟手底下五万多儿郎,拢共也才一万多蛮兵,咱总不能厚着脸皮去抢,往日主将吃了大头怎么也得给手底下的儿郎留口汤喝。”

  马有粮笑了笑,杀敌之功,对于他这个身份的人来说其实早就没了太多意义。

  军中在凉州可以换银子,同样也是往上爬的资本,能者上,庸着下,这是凉州铁打的规矩,凉州兵卒素来贫苦,可打仗的时候,战场上却遍地是白花花的银子,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去取,而且拿的心安理得。

  “记上……”

  归海一刀抛下一个包袱,露出一角,全是血淋淋的耳朵。

  “嗯。”

  徐闲点了点头,身后自有人清点,昨晚归海一刀杀的人并不多,左手持刀始终不如右手来的习惯,熟悉需要一个过程。

  其实算起来北凉城一战积累的军功就已经是一笔极为不菲的银两,出征之前归海一刀去领了,可他还是孑然一身,因为所有的银子都寄去了那柳柳姑娘的家中。

  徐闲还在都还记得那对老夫妻看到满院银子错愕的神情,还特地跑到军中询问一番,晓得了是归海一刀留下的后,只余下了一句,帮那汉子存着,人呐,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自家闺女死了不怨别人,那汉子还年轻总得在讨个婆姨。

  凉州百姓是质朴的,从那对老夫妻的话中可以看出很多。

  归海一刀,同意了,

  那对老夫妻大概还不知道在下葬之前自家闺女是穿的一身红衣,已经拜过天地。

  所以归海一刀准备存很多银子,送她十里红妆,让整座北凉城都知道一刀已经有了婆姨,就是柳柳姑娘。

  还记得老卒的玩笑话,

  还有一顿喜酒,要请全城百姓喝。

  红霞漫天时,

  一天一夜的奔波,休整到了黄昏也是时候继续北上了。

  全军开拔,铁骑踏下草皮泥屑飞溅,

  不破金帐终不还不是一句空话。

  遥遥往南方望去,

  想必此时庆国已经大军压境,

  自己老爹那边压力大啊,

  这里这边还得加快进度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