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四三章 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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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怕哨兵们弄出什么事来,打算亲自去见见这两位干部。

  她算是最早在浑源县驻扎的一批人,和萧汐亲如姐妹,不过她没有萧汐那么厉害,能以女子之身与男人共同议政,所以换了岗位搞自己老本行——唱戏。

  当地人对戏曲接受度很高,而且战时文化产业衰败,百姓们生活条件达到温饱水平后,都渴望能有更多的娱乐项目。

  沐阳索性以此为契机,组建文工队下乡表演才艺,向他们宣传选举的好处和必要性。并且开设浑源县第一家报社,专门负责选举宣传工作,用了一个月时间才堪堪调动了七成百姓的积极性。

  剩下三成,大多都在浑河平原那,那里属于游击区,八路军的影响力辐射稍微差一些。

  速度慢的原因是人手不足,浑源县百废待兴,各行各业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哪怕不是春耕期,百姓也不会呆在家里发霉而是去八路军设置的工坊和民用工厂帮工学技术。

  只有在集会时,才能出现人山人海的盛状,文工队也就是在这一情况下开办演出。

  “你们是来找咱家同志的吗?”

  被一群姑娘包围,宗华和鹤楼年都有些尴尬,没想到房间里全是女孩子,这装扮陈设完完全全就是女子的闺房。

  “是的,本想再偷偷看看,不料被发现了,那还麻烦你们通报一声,我好递上介绍信。”宗华从包裹里面拿出一个信封,交给了小兰。

  小兰在萧汐旁边做过工作,知道其中门道和忌讳,没有擅自将其拆开。只是在一旁仔细查看上面的印记,判断这是哪里来的信。

  宗华在一旁看得连连点头,暗道这是个懂行的姑娘。

  “是军区的信?”

  “对!就是阜平那里签的……咦?小兰同志,你居然知道哦?”

  “我以前见过。”小兰没有过多解释,而是把信还给了宗华,转头让哨兵骑马回浑源城找沐阳。

  “不坐下来听听歌剧?”

  “也好!”

  宗华扯着鹤楼年的衣服,把他拉到了舞台下面,随便找了个边角座位坐了下来,此时广场已经聚了有几百名老乡。

  他们年龄不一,小的还没断奶,年老的则已至古稀之年。

  “哎扎呀扎起来,门神门神骑红马。

  贴在了门上守住家,门神门神扛大刀!

  大鬼小鬼进不来,哎进呀进不来——”

  可能后世人看着平淡,可老年人听得津津有味,年轻人见老年人听得入神,也在努力进入状态。

  鹤楼年在下面看着,发现这竟然是一部新歌剧,一好奇就停不下来,非常专注地看了下去。

  看到一半,天真活泼的少女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小大人,而坏人也带着左右侍卫护院出场,一看就要强抢民女。

  “卧槽,是刀子剧!”宗华暗道不好。

  剧情发展下去,主角一男一女,要多惨有多惨……可这惨剧并非天马行空而来,多半是经过真实故事改编而来的。而这肯定不是个例,被地主搞得强抢民女家破人亡的家庭那一百只手都数都数不清。

  偏头一看,差点没把他魂都给吓出来。

  “楼年同志,你tm给我冷静点!”

  宗华把鹤楼年的手按住,没让他拔枪。

  “我……吗的……”鹤楼年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太过入神,把自己也代入到歌剧之中。

  因为他曾经就是剧中的主角。

  不然他也不会愤然加入共青团搞革命了。

  “你傻了不成?你要掏枪把自己同志打死?看清楚点,上面是咱们的战友,不是那白匪。”宗华实在不放心,出手把他的子弹全部卸掉。

  “我的错,我检讨。”

  鹤楼年一点脾气也没有,确实是自己错了。

  催泪、引人愤怒的歌剧一共有三起,都放在最前面。而后面的都是娱乐性的笑剧。

  中间放的,则蕴含着八路军向他们宣传的中心内容。

  “好!!”

  “好!”

  听着周边响起的呼喊,宗华也带头鼓起了掌。

  “人民喜闻乐见的东西,宣传效果确实不错!”

  两人平静下来后若有所思,感觉这是一条不错的路子。

  八路军宣传效果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好,总是把力量展现给别人看会引起他人反感,像这样做,或许能消除一些隔阂……

  “两位同志,我们首长找你!”

  嗯?

  这么快?

  鹤楼年和宗华都愣住了,宗华没什么反应,但鹤楼年却把不高兴写在了脸上。

  这去通报到现在还没三小时吧?

  这哨兵就已经走了一来一回了,所以说他们首长是何方神圣?

  当地的游击队队长?

  鹤楼年做过预先工作,知道25团管辖的根据地比较大,从北边走到南边至少要一天一夜,就是骑马也要大半天,而且还会把马累死。

  他感觉自己受了轻视,他们两人随便一个都能去当一县之长,在军分区杨司令员都得把他们聚起来一起开会,这地方团干就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楼年,你注意些!毕竟是在友军同志的地界。”

  宗华小声告诫他。

  “行了,我知道的。”

  两人各怀心思来到村口,却发现一队非常奇怪的骑兵队伍。

  马匹比较普通,看起来与普通战马没什么区别,都是披一件皮铠为马匹挡风雪,重点是上面骑着的人。

  宗华从没见过这样的八路军部队,甚至一度怀疑这是刮民党的军队。

  不过这里是八路军根据地腹部,刮民党军离着十万八千里,别说正规军,他们连个内奸都不一定会派来。

  贴身厚实的军装只是基础,外面层层叠叠的装备才让宗华吃惊,再加上隔着大老远都能感受到的压迫气场,他判断这绝对是一支能打胜仗的队伍。

  “我们的远方而来的同志呢?”

  方伍因为全身披挂不便下马,干脆拍了拍马屁,让它慢慢向前移动。

  “在这!我们在这!”

  “哦?”方伍看过去,发现两人有些瘦弱,身上也只是穿着比较单薄的棉衣,并非是非常御寒的厚冬衣。

  方伍没有摆架子,先把自己像夹克衫一样的雪白色短衣取下,这件白衣完全是雪白色,只有右手臂大臂处有一道黑色的友军标识色。

  把军大衣下摆勾起来以防泥泞,再把一些装备递给战友,方伍这才跳下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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