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血色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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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的乐声充满寨子。

  淡水社的番民们正载歌载舞,简陋的木寨内,坚立着百来座干栏,寨子中央,有一片巨大的空地,此时的空地上番民们在高兴的杀鹿宰猪烤肉。

  今日是寨中喜庆的日子,是酋长巴德的儿子阿杰成亲的日子,年轻的小伙子迎娶的是同属阿加族,是凤凰山八社之一的水尾社酋长之女。

  同属一族的两社,一住淡水溪北,一住淡水溪南,隔溪相邻,平时关系也都不错。

  水尾社送亲的人来了数百,带着无数新娘子的陪嫁之物,十八头猪,十八只鹿,还有十八只野鸡和野鸭,又有八头牛和八匹马。

  此外还有九匹丝绸九匹布,九盒茶叶九盒盐,另外牛角梳子象牙筷子等各色陪嫁也有一大堆,却多是先前从淡水寨跟汉人处买来的。

  淡水社的酋长今天格外高兴,从大清早就开始让人杀猪宰牛,并将几天前就开始捕猎得到的野鹿野猪野兔野鸡,河里捕到的各种鱼虾一起拿出来摆宴。

  一口口大铁锅摆起,这些铁锅也是从汉人手里换来的,每口铁锅都是财力的象征。

  “港口的汉人差不多要屈服了吧?”

  水尾社的酋长马卡是个彪壮的汉子,今天特意穿上了丝绸制成的袍子。

  在他的对面,淡水社长巴德正在给他倒酒,这酒也是港口换来的,比起他们自己酿的酒,不知道好喝多少倍,不过价格也十分昂贵。

  “嗯,他们已经半年没有收到一块樟脑了,而且我们也许久没有去他们那里买货,现在又要被我们社收回卖给他们的那块地,他们连落脚的地都没有了,当然慌了。那姓梁的管事,数次来找我商谈,希望我们能够再合作,哈哈哈。”

  马卡端起牛角酒杯,轻抿一口酒,这酒确实醇厚有劲,只是后劲也有一些大,部落里的男子喜欢喝酒,可也经常被这酒弄醉。

  “不能轻易松口,那些该死的汉人,听说他们把我们的樟脑运过海,在那边简单的再加工包装一下,转手就能获得十倍之利,真当我们是傻子吗?而他们卖给我们的那些商货,也是十分昂贵,我们拼命的炼香,结果最后全替他们干活卖命了,这怎么能成呢?”

  巴德笑道,“要不了多久,他们就得屈服了,到时我们每担三十贯钱,就能换到更多的汉人商货了。”

  做为仅邻着淡水港汉人的番社,马卡的水尾社和巴德的淡水社一样,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一开始他们也只是跟汉人交易些自用的东西,后来他们发现这些汉人的商货很受欢迎,于是他们开始把贩来的汉人商货,再贩到其它部落去卖,甚至卖到大山里的山地族。

  他们轻松的就赚到了几倍的差价。

  后来又干脆向山里的生番收购樟脑香,再转手卖给汉人。

  这就样,两边倒卖,低买高卖,倒是获利丰厚。

  不过如他所说的一样,虽然他们沾汉人的光赚了不少利,可是最后这钱却又大多都流进了港口汉人商铺里,他们把赚来的钱买汉人贩来的衣料布匹,铁刀铁锅,甚至是瓷器陶器木器,各种首饰针线等等,那里总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不少的社民,甚至都在汉商那里赊欠了许多钱款,到期无法偿还,还得付利息,买东西记账的时候固然爽快,喝酒买刀的时候也舒服,但被催账的时候总是不痛快的。

  他们最后只能痛骂汉人奸诈,于是干脆就把樟脑价格提高,一加再加,还要求汉商把货物降低价格。

  汉人不同意,他们就封锁淡水港,不许他们去与其它部落接触交易,甚至要收回卖出去的地,就是要逼迫汉商们退让。

  “如果那些奸诈的汉商仍然不答应呢?”马卡道,“你知道我们现在都快要离不开他们的商货了,而且我们现在收购了太多的樟脑,甚至好多也是还没付钱的,山里已经催的很急了,再不付款,他们可就要急了。”

  “再等等,汉人肯定比我们更沉不住气。”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们依然不肯退让呢?”

  巴德咬咬牙,“真要是那样的话,那我们就集结人马,把港口给抢夺回来,到时里面仓库里的货物就全是我们的了,甚至那三千多人,也都是我们的。”

  三千多人的淡水港虽然不小,但是就他们阿加族凤凰山八社,就有一万二千多人,仅壮丁就有四千余口。他们自认为,真要打起来,那些汉人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

  “你今天邀请了港口的汉人来参加婚礼吗?”

  “没有,这是我们的婚礼,为何要邀请外人来呢?”

  ·······

  得赐名秦欢的欢斯岛槌与另两位来自福牢山的番人首领,带着七个营三千五百名番人,手持着鹿角矛,挎着刀向淡水社进发。

  他们沿着淡水溪一路向东行进,直向凤凰山而去。

  这次随同他们前来的还有一百五十名水师陆战队骑兵,他们骑着高大的战马,身披着铠甲,背弓提矛奔走在队伍前后左右。

  到处都是高高的野草。

  如此平坦且雨水充足的沃土,却全都荒着。

  一群觅食的野鹿被惊动,蹦跳着逃向另一边,秦欢看着那些肥美的鹿,不由的又想起了他年少时随父兄一起狩猎的日子。

  多肥美的鹿群啊。

  若不是任务在身,他一定要将这群鹿全给射杀。

  有港口的人带队向导,他们很快就抵达了淡水社附近。

  在距离只有几里处,秦欢让人马停下来休整了小半个时辰,如今各营的酋长们再次商议了一遍进攻计划。

  一名向导回来。

  “淡水社酋长儿子今日成婚,寨中还有许多水尾社的番子,比预计的多了二三百人。”

  秦欢听到这个消息,却反而笑了。

  “婚礼吗?哈哈哈,到是碰巧,酋长儿子大婚,那这婚礼一定会非常热闹,他们会唱歌跳舞饮酒,最后许多人醉倒,这是好机会。”

  骑兵那边带队的是三位骑兵队头中的一位,他有些不屑的道,“对付区区千把番子,用的着如此吗?直接杀过去便是了。”

  秦欢却坚持再等等,虽然他手中人多势众,可这是头一战,他希望能在卫公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他决定等天黑后再发起突袭。

  “我建议干脆兵分两路,分兵去水尾社,等天黑后我们一起动手,直接一次灭掉两个寨子。”

  队长问,“今晚的月色会如何?”

  “今晚不会有什么月光,乌七八黑。”秦欢告诉队长,这样的夜色正适合突袭,“我们要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

  队长不以为然,“你是卫公委任的主将,既然你坚持,那听你的。”

  秦欢分出了三营一千五百人,并请两队骑兵同往。

  剩下的人便隐藏于高高的野草丛之中,静静的等候天黑。

  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了下来,他们默默的吃了干粮饮了水。

  “有尿的拉尿有屎的拉屎,半刻钟后出发。”

  当一切准备就绪,他们悄无声息的摸向了淡水寨。

  一切就如秦欢预料中的一样,寨中毫无防备,许多男人都醉倒了,甚至不少女人也一样醉倒了,有些喝醉的人还在唱歌。

  他们悄悄的靠近,沿路杀掉了数个同样带着酒气的番子。

  四营两千人马,黑夜里,如潮水一般猛的涌入寨中,秦欢提着鹿角矛直接冲向寨中央的那座最大的房子。

  一名番兵冲上干栏木屋楼上,抬起大脚猛的就将门给踹碎踢开,然后旋风一般的冲进屋。

  醉躺在木板上的番人还睡的跟猪一样,屋里有女人和孩子的惊呼声,可很快几声传来,他们都被打倒。

  番子牢记着死的只有活的一半赏钱这话,进去暴风雨艘的拳脚攻击后,把人打倒,然后开始拿出绳索捆人,接着顺便翻箱倒柜,寻找战利品······

  秦欢带人冲到寨中央时,新郎正和新娘洞房,楼上的房间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楼下巴卡和阿德一对亲家,还在继续喝酒吃肉。

  两人都已经是吃的满面红光,带着七八分醉意。

  当门被踢开的时候,两人有些恼怒,还以为又是哪个喝醉了闯进来,可等看着是穿着藤甲提着鹿矛的一群陌生人时,惊的面色发白,酒意都去了几分。

  “什么人?”

  马卡大叫,看这装束像是岛上的番子,可又很陌生,尤其是这些人的装备很好,鹿角矛,铁刀,甚至好些还背着弓,那些弓可比他们部落的好太多。

  “谁是巴德?”秦欢问。

  “我是巴德,兄弟你是哪族哪社的?”

  秦欢冷笑两声,提起鹿角矛就砸了过去,马卡二人躲避,可酒醉的身体反应却慢了几分。

  两人很快被打倒,秦欢身后数人冲上前,将两人捆了起来,秦欢接着往楼上冲,房门被踢开,屋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发出惊叫声,慌忙的去扯毯子摭掩身体,可是摭了上面,下面又露出来了,一时恨不得能多生出两只手来。

  “你们是谁?”新郎阿杰愤怒的喊道。

  秦欢上前将阿杰一矛杆扫倒,然后一把就惊惶如小鸟的新娘给揽入了怀里。

  女孩愤怒的挣扎踢打。

  有人笑道,“阿公看上这姑娘了?我们把这小子提下去,这楼上留给阿公和姑娘。”

  秦欢却一掌刀砸在女孩的脖颈上,将她打晕了过去,“都什么时候,还有这兴致?不过这姑娘不错,给卫公留着,回头送给卫公洗脚。”

  几个番子于是大笑。

  “把人绑紧了,一个值两千钱呢,别给弄死了,要不可就不值钱了。”

  漆黑的夜色下,淡水社里一片混乱,喊杀声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