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百闻不如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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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昊祖孙五月上旬离京南下,一路上遇风雨不走、天太热不行、有风景名胜还得停下来游览……结果一千五百里的路程,走了整整一个月,六月上旬才到了河南郑州府。

  自从进入河南之后,赵昊的心情就十分沉重。

  往常,他北上南下都是走大运河,虽然也能看到民生疲敝、贫富差距,但那毕竟是运河沿岸,经济相对发达,百姓只要肯卖力气,不遇上大灾大难总能有口饭吃。

  这次深入内陆,他才终于亲眼印证了,流民们口中的活地狱,真没有一点夸张的成分。

  湛蓝的天空下,所经府县农民,绝大多数都一贫如洗。哪怕是县城里,依然屋宇老旧,街道狭窄、肮脏不堪,空气中弥漫着让人无法呼吸的陈腐气味。

  晴天时,街道上灰尘扑面,一下雨便满地泥泞,车轮深陷。沿街到处都是乞丐,或者说百姓跟乞丐别无二致,一样的衣衫褴褛、面容枯槁,一样的食不果腹,穷困潦倒。

  他们追逐着赵昊的车队,讨要食物果腹。要不是有锦衣卫和全副武装的护卫,一定会遭到洗劫不可。

  城外官道旁,则是大片大片抛荒的土地,长满了高高的蒿草,如同原野一般。原本星罗棋布的村庄,大片的房屋坍塌、已成废墟,只有一半的村子还有人烟,但也同样萧条破败,残喘而已。

  在这整片灰蒙蒙、毫无生机的背景下,肥肠满脑的藩王宗室们,显得格外刺眼。

  那些亲王郡王的府邸修得宫舍如云、金碧辉煌。他们曾被邀请到开封,接受过周王的招待。亲眼见识了王府中美婢如云、钟鸣鼎食,排场甚至超过了皇帝,奢靡丝毫不逊于扬州盐商的景象。

  就连那些辅国将军、奉国中尉之类的,也家家在城中住着大宅、在城外有膏腴连陌的庄园,一个个穿绸裹缎、肥肠满脑,跟贫苦百姓完全是两种生物了。

  河南目前计有亲王五,郡王八十,将军、中尉、郡县主君、仪宾等宗藩子孙共六千八百九十余人。光供养这些米虫的开销,就已经超过河南每年的财政收入。

  此外,这些宗藩横行不法、贪婪无度,大肆吞并百姓的田宅产业。开封城内,一半以上的产业,都是周王家的;南阳府所有的良田都被唐王一系兼并殆尽;洛阳、彰德、怀庆、禹州等地的大半土地也都归属在宗藩名下。

  而藩王宗室们的土地和奴仆们是不必负担税赋劳役的。所以官府所有的负担都转嫁到那些没有门路的贫苦农民头上,百姓自然只有破产逃亡一途,毫无安居乐业的可能。

  这还是沃野千里的河南省,要是继续深入到同样藩王遍地,却边患不断、大旱连年的山西陕西,情况恐怕更糟糕。

  一股无力感始终笼罩着赵昊,他终于知道自己不是无所不能的了。

  这天下总有他做不到事情,比如拯救水深火热中的河南百姓。河南的五个亲王、八十个郡王,哪一个都是他拔不动的硬钉子,就连那些将军、中尉,随便围上来十几二十个,都能让他脱层皮。

  除了废除宗藩制度,把这些米虫统统送去劳改营,赵昊根本想不出任何可以拯救河南的办法。

  而且这还远不是河南最糟糕的时刻。万历死胖子还会把他的弟弟和儿子,封到河南来。再过几十年,河南的宗室人数就会从六七千,爆炸式的膨胀到五六万人!

  一念至此,赵昊就有些理解,老爷子常挂在嘴边的‘大明药丸’了,这样的大明,不完才怪哩……

  既然自己无能为力,就不能拦着人家高胡子出山,救亡图存了。

  ~~

  怀着这样的觉悟,他终于带着老爷子来到了新郑。

  先来一步的邵大侠和女婿沈应奎,在县城外迎接姗姗来迟的祖孙俩。

  “哈哈,老爷子和公子一路辛苦了。”邵芳满面春风,脸上丝毫不见枯等数日的烦躁。

  其实他巴不得赵昊他们慢一点,自己好多点时间跟高胡子增进下同志之情……高拱见他信守承诺,为自己复出尽心竭力,且卓有成效。自然对这位江湖人士刮目相看,奉为上宾、引为知己,与他白日高谈阔论,夜里抵足而眠,已经以兄弟相称了。

  “嗯……”赵立本却一脸便秘状,露个头就回车里躺着去了。他做了一路心理建设,还是没建设好。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让横了一辈子的老爷子,跟死对头低头,真是太痛苦了。

  “老爷子还没想通?”邵大侠小声问赵昊。

  “人都来了,怎么会想不通?”赵公子轻声道:“不过难免不痛快。”

  “真是难为老爷子了。”邵大侠叹口气,小声道:“高相公反复问起,老爷子真会亲自来吗?可见他的牺牲很有必要。”

  “高相公不会怎么着我爷爷吧?”一路押送赵立本而来的赵昊,终于想起那是自己爷爷来了。

  “公子放心,所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又云‘宰相肚里能撑船’,还道‘人敬我一尺,我得还一丈’。”邵芳与赵昊并辔而行,先给他吃颗定心丸道:

  “公子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高相公虽然豪迈,却也绝非不知轻重之人,此次定会‘展颜消夙愿,一笑泯恩仇’的。”

  说完他又略有些心虚道:“当然,老爷子还是要忍耐忍耐,让老相公消消火,虽然开始可能不舒服,但日后就舒坦了。”

  “那是自然,都是为了大明嘛。”赵昊慷慨的点点头,认真道:“但绝对不能当着第三个人的面,我爷爷,忒要脸。”

  “那是那是,人活一张脸嘛。”邵芳深以为然道:“到时候屏退左右,让他们单独聊。”

  “嗯,那就好。”赵昊放心了。只要没人看见,就可以当什么都就没发生,这是他跟徐阁老学到的绝招。

  说话间,就远远望见了在县城西南的高家庄。

  庄子虽不大,却依山傍水,阡陌相连。庄外遍植绿柳,溪水长流,宛如世外桃源。

  “这老高,还挺会享受的。”赵立本哼一声。重新从车厢里钻出来时,他已是神态自若、面色如常了。也不知方才叶氏,给了他什么样的安慰。

  话虽如此,看到高拱堂堂帝师、致仕次辅,居然住在这乡下地方,连个园子都没修,他还是有些汗颜的。

  如今大明的官员,在朝做官时十分简朴,家里头却园林豪宅一样不少、良田商铺价值百万,一个比一个富……好吧,他也不例外。

  像老高这样表里如一的,确实稀罕。

  不过高拱居然只派了个管家在村头迎接,又让赵立本好一阵不爽。

  这也忒不当人了吧?

  一进庄子,便见一道崭新的金字牌坊,上书‘良师贤相’四个大字,此乃隆庆皇帝手书。

  通过御赐牌坊,文官下轿、武官下马自是应有之意。

  赵立本无奈,只好跟众人一起下车,步行往庄子里走去。便见庄子中央的大街上,起了一座穹窿拱形的二层飞檐楼台,上悬一块蓝底牌匾,曰‘宝谟楼’。

  那管家高福介绍说,这是因为高家三代人先后蒙受先皇和当今圣上的垂爱与封赏。多次受赐封的圣旨、金银绸缎、珠宝玉器等物品未敢擅自享用,因积聚日多,无妥当地方管存,又恐损坏对上不敬。高阁老便专门请旨建了这座宝谟楼,储放御赐物品,宣圣王教化、供后人敬仰。

  当今圣上御批准建,赐银两,并亲笔提名‘鉴忠堂’。

  “圣上对我家三老爷甚至恩宠至极啊,几乎每月都有圣旨送到,逢年过节赏赐不断,这宝谟楼才刚建起来,就已经快摆满了,日后肯定得扩建。”

  听那高福得意炫耀的样子,赵立本不禁暗暗酸涩。确实,自己的祖父不如高拱,父亲也不如,自己还是比不过……

  “老夫可得好好看看。”赵立本背着手,带着墨镜仔细端详着宝谟楼道:“将来我家建时,争取一步到位,不再折腾。”

  还好,老子的儿子孙子肯定比他强。这是绝对不用怀疑的,因为他连儿子都没有……

  “哈哈哈。”赵立本大笑三声,昂首阔步走进了高家大宅。

  见三老爷给赵立本安排的节目,非但没起作用,反而让对方斗志满满,高福不禁替高拱暗暗捏把汗,这老头可不是好捏的软柿子……

  ~~

  赵昊默默跟在祖父身后,进去高家大宅,看着那与寻常地主家无异的院子,感觉很难让人联想到已经煊赫三代的宰相府第。

  在花厅门口,他第一次见到了让整个大明官场闻风丧胆的高胡子。

  只见高拱虽然穿着半旧的青布道袍,头戴诸葛巾,打扮的像是个乡间的教书先生。

  但他方面阔口大下巴,生得十分雄壮,再配上一口钢针似的大胡子,一双鹰隼般锐利的眼睛,站在那里气势十分迫人。

  两年的雪藏,并没有蹉跎掉他的锐气,反而让他养精蓄锐,愈发势不可。

  宝刀雷鸣,就要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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