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变成了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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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最先赶到现场的。好的研究材料一个别漏下,别让另外两家公司觉得我们是群废物,听明白没有??”

  “是,队长!!”

  “开始干活!!!”

  队长乃是天神科技重要的科学家,他已经研究第三宇宙三十多年,积累了大量的科学数据。数据无一不表明第三宇宙将会有新的文明,不同于人类的文明。

  这颗陨石带来的,是人类的终极进化。。。。。。。。。

  忽然间。

  众人面前的石头上,升腾起大量的水珠,这团水珠不断聚合,凝结,长出了手和脚,变成了人类的模样。

  “队长,是类似人类生命的物质????”

  “抓住他,带回实验室去。”队长大吼一身,虽然常年在实验室进行研究,可队长的身手却有着超越常人的灵敏和矫健。

  物质化作人类模样。

  刚刚变成人类状态的陈宇。

  他看着周围的全副武装的人,陈宇隔着面罩都能想象他们对自己的不怀好意。

  “要是被这一伙人给抓住,我铁定成实验室的小白鼠。你能想象带着生命的液体吗??”

  陈宇嘀咕一声,他才不想整天过着注射各种未知的液体,面对一系列高顶尖设备的苦日子。

  “天神科技”的科研人员朝陈宇扑了过来,而这一伙人的手穿过陈宇的躯体,扬起一片片水花。

  “队长,这东西是水,没有实体!!!”

  “给我想办法,动动你们的猪脑子。”队长怒吼一声,率先拿出一个大箱子出来。“给我把他装箱子里。”

  陈宇也不给对方抓住自己的机会,开始往另外一头跑去,众人追了一会儿,眼看就要抓住的时候。

  这团类似人类的水物质,忽然又变成了狂风。

  “咻”的一声,出现在了三十米外的距离。

  “这玩意,怎么还能变形??”有人说道。

  队长拿出对讲机,怒吼道:“三号,五号直升机给我跟住这东西,这神秘的东西,必须属于我们天神科技,不惜一切代价。抓住他。”

  “嘟嘟嘟”

  三架武装直升机呼啸着往陈宇的方向追赶而来,他虽然变成了风的形态,但是依旧能够从外貌上辨别出人类的轮廓。

  可就在这时。

  陈宇所在的位置,猛地发出一道雷鸣的电闪之声,原地扬起滚滚浓烟。

  眨眼的功夫,陈宇不见了。

  武装直升机上的驾驶员,惊讶的报告道:“队长,刚刚的物质,好像变成雷电消失了????”

  “什么!!!”

  天神科技的队长,体格魁梧的男人罗虎杰愤怒的一捏,对讲机瞬间发成了粉末。

  “哈哈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这TM到底是什么玩意???第三宇宙的陨石,你真是给我们蓝星带来了好东西。各单位注意,将这家伙残留下来的物质,一并收集带回实验室。”

  。。。。。。。

  “呼哧”

  一道雷电闪烁。

  陈宇发现的时候,已经出现在一座海外的岛屿上。

  这座小岛荒芜人烟,热带植物茂盛,昆虫鸟叫此起彼伏,海水排打岩石的声响刺耳,真乃仙境。

  “这里是。。。。。。”

  陈宇琢磨。

  “等一等,我在江南市随便找了个山头看陨石,江南市处于华国大陆地区的中心地带,周边怎么可能有海水和热带植物???海水最少在距离这里四千公里的地方啊!!!”

  陈宇记得自己被直升机追赶,眼看就要被追上,情急之下,仿若进入了时光隧道,无数光芒在朝自己的身后退去。

  然后,就到了这里。

  “我,随便动一动,就跑了至少四千公里???”陈宇不可思议道。

  椰子树上。

  两只长臂猴子摘下椰子享用。加拉帕戈斯象龟躺在海边的岩石上睡觉,火蜥蜴在海边的火山岩石穿梭,一座冒着滚滚黑烟的活火山,山口喷涌出热浪

  这座海岛上,物种繁多,种类齐全,拥有独自一套的生物圈。

  “我既然能变成风,变成水,变成烟雾,我也许能变成人类。”

  陈宇使劲的捏着手,发誓道:“我一定要变回人类,在这座小岛上我可以任意尝试,就是花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我一定要变会人类。爸妈,你们等着,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们!!!”

  从小开始,陈宇家里条件差,爸妈工作辛苦,陈宇从小用功读书,为了改变命运。

  所以,陈宇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成绩在全年级排名前十。

  “现阶段,我要弄清楚,我到底变成了什么东西???我要学会掌握这股力量,我才能回家,回到江南市。”

  自我研究的日子开始。。。。

  起风,下雨,海啸,打雷,火山喷发,时间如流,可陈宇每天如一日般,不断研究,不断尝试,研究自己身体上的变化。

  终于。

  陈宇有了突破,他渐渐开始掌控自己的身体。

  陈宇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遵循牛顿的质量守恒定律,如果变成闪电状态,消耗的能量需要用电粒子补充。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陈宇有一天被雷劈了,浑身麻酥酥的感觉,特别爽!!!就像是充了电,一整晚陈宇都精神的很。

  陈宇变成水状态,需要补充水元素,变成风状态就需要站在山顶上,喝西北风。

  以此类推。

  陈宇吃啥补啥。

  日复一日,在这座娴静,悠闲的海外小岛上。陈宇隐隐的发现,自己的生命力,精神力量,更加旺盛,澎湃。

  一晃三年。。。。。。。。。

  夜如墨。

  华国,江南市,汽车站门口。

  一名衣衫褴褛的乞丐坐在街边上,他手里端着刚从垃圾桶里找来的吃剩的盒饭,苍蝇围在蓬头垢面的乞丐身旁,满脸污垢的乞丐将吃剩的骨头鸡腿放在嘴里咀嚼。

  “哎~~~~真可怜。拿去买点吃的。”

  一名少年来到乞丐的身边,随手丢下一口袋东西,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乞丐疑惑的看着面前的口袋,将其拆开。

  “我的乖乖,这,这。。。这是金块啊!!!”

  口袋里面装了一块纯度极高的金子,墙砖一样的大小。乞丐震惊的瞪着少年远去的背影,道,“cnm,黄金都不要,神经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