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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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很陌生的名字,似乎只是在历史的课本上被提及过一两次,就没有再被提及。

  更多的时候,好像被称为魔都。

  不仅仅是上海,地球大震动前,夏人的历史中,很多城市的地名都没有记录。

  自己曾经询问过一些历史特长的同学。

  他们给出的答复,似乎是因为在大震动之前很多书籍里,是不允许直接写地方名字的。

  往往就会有一些拼音首写来代替。

  于是乎,就导致一个问题,在大震动后的混乱黑暗的时代过去后,很多人想要找到历史资料,结果出了少数书籍外,大部分书籍是没有这个名字的。

  单纯的拼音首写,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相对而言,西欧,北欧,乃至大和等等民族的历史上倒是没有出现这种问题。

  只不过地质变换,那些过去的城市名字,大多数都被保护区取代掉。

  那些东西过去记录的历史。

  早已经成为课本上的一页纸张。

  甚至只是一个词汇。

  所以看着面前霓虹灯闪烁的大上海三个字,丁小乙一时有些兴奋。

  迈步继续往前走。

  周围开始传来车水龙马的声音。

  眼前的世界逐渐变的鲜活,一些身影开始只是模糊,但后来渐渐的清晰,直至和活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街道的上行人穿梭,自己站在其中,反而更像是一个看客。

  当看到车夫穿戴者粗布缝制的短袖,头上带着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汗巾。

  拉着一辆两轮车,在自己面前跑过去的时候。

  他的眼中只有惊奇和新鲜。

  “嗡嗡……嘟!嘟!嘟!”

  这时,最令丁小乙感到兴奋的是,一辆黑色的四轮车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不过待仔细看了之后。

  只是一辆黑色的四轮车,并非是自己上次看到的五菱宏光。

  虽然崭新的车漆,一尘不染,可依旧遮掩不了,发动机刺耳的嗡鸣声。

  不过这一切丁小乙的眼中不仅仅充满了新奇,更是令他感受到这个时代,独特的魅力。

  不要说发动机的声音,就算是这辆四轮车嘟嘟嘟的喇叭声,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先生,需要香烟么?”

  就在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站在自己身边,不过七八岁的样子,油亮的长发,扎着两根辫子。

  丁小乙一怔,目光看向小女孩的装扮。

  简单的衣服上带着少许的补丁。

  双手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盒子很大,有一根绳带,挂在那女孩纤细的脖子上。

  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香烟,从未见过的牌子。

  仙女牌、哈德门、大前门、三炮台……

  各种各样的香烟,色彩鲜艳,香烟的包装上,居然画着女人、骑马的士兵等等图片,看得让人感到新奇。

  除此之外,还有大包大包的纸包,里面装的是零散的烟丝。

  这些东西在现实中,简直是想象不到的。

  因为联盟法令,现实中的香烟,外面包装,绝不准美化。

  甚至要贴上如堕胎的婴儿,腐烂的肺部真实照片。

  以此达到让人戒烟的目的。

  虽然对老一代烟民效果不佳。

  这些老烟民,往往都会买一个精致的银质盒子,专门用来放香烟。

  但对于那些学生也好,青年也罢,很多人看到烟盒上的画面后,恐惧和反感,令他们本能的去排斥香烟。

  其中就包括自己。

  他想,如果没有联盟的法令,或许现实中的香烟,一定会设计的更加时尚,美感。

  然而当丁小乙余光,突然注意到女孩那双赤果的小脚丫,正踩在冰冷的地面上时。

  心口猛的咯噔一下,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

  那是一双可爱的小脚丫,但上满沾满了泥沉。

  甚至脚趾上已经磨破了皮子。

  让人看得感到揪心和不忍。

  丁小乙张张口,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先生,您买香烟么,我可以送您一盒火柴!”

  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一份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熟。

  像是有一颗石头重重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一个只有九岁的女孩,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夜晚贩卖香烟。

  这样的冲击感,瞬间像是一把利刃一样一刀扎在自己的心坎上。

  自己这个年纪时,正在享受着沙滩上的阳光,无忧无虑的拿着水枪在嬉戏玩耍。

  他从没为自己的吃喝穿着去发愁过。

  不说自己,哪怕是王佳良的表弟,一样的年纪,吃的圆滚滚的像是一头小猪。

  强烈的反差感。

  无疑令自己内心更加的煎熬。

  这份煎熬,令他突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烦。

  而且这份厌烦,越来越是强烈,令他想要逃,离开这里。

  只见丁小乙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上一步,甚至有些惧怕去看小女孩期待的眼神。

  他知道,自己什么也帮不了。

  骤然转过身,加快速度的往前走,希望能够将小女孩从身后甩开。

  “先生!”

  女孩的呼喊声,像是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但丁小乙还是低着头不管不顾的往前走。

  直到听不到小女孩的喊声时,他才逐渐放缓了脚步。

  双手放在口袋里,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消瘦的脸颊上,顿时流露出几分苦涩。

  这让他第一次感觉到,穷,居然会如此令人伤感。

  “都是假的,不必当真。”

  丁小乙深吸口气,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这里,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只是灵能生物营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真实的。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她也会犹如泡沫,一吹就散。

  这时,耳边的歌声,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歌声是从身后的歌舞厅传来,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刺耳的杂音。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那种风拂杨柳,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

  即便是路边拉扯的车夫,也会蹲坐在石头上,听着歌声,似乎也一时忘记了养家糊口的艰难,一阵阵入神。

  “这个声音!”

  丁小乙一挑眉头,虽然歌曲变了,但女人的声音依旧令自己感到熟悉。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

  看了一眼歌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虽然自己没有钱,可依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

  门口的侍从,瞄了一眼丁小乙,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崭新的长衫,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拉开大门。

  以貌取人。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甚至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哪怕高官显贵,或是普通一名服务业人员,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这个词,虽然是贬义。

  但却是大行其道,是最正常的事情,也是最应该的事情。

  一件黑色长衫,就已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百姓,拉开了实质性的距离。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仿佛就已经令侍从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百姓。

  最重要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

  绝不是装出来的。

  面对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那些苦哈哈们,还没这个胆量进来。

  不客气的说,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精致的装修陈设。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彻底分裂开。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

  “小兄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大上海吧!”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

  “呵呵,金碧辉煌对吧,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就见丁小乙目光扫视向他,一撇嘴,神色不屑道:“土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