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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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周星瑞时尚的销售量足足上涨百分之三十。

    温晴拿到宋漪承诺的红包,一万六千块,厚厚的一叠现金,用金红纸一层层包起来。

    这也是她重生以来,获得最丰厚的一笔收入。

    这笔钱说多不多,可说少也不少,至少姐姐知道了后,连忙让温晴去存银行里,千万别把现金给其他人知道,特别是家里,莫家人恨不得吸干两个女儿的血来供养心肝宝贝的儿子,到时候又是没完没了。

    姐姐也不是白白担心,莫家出事后,她不愿意去接手烂摊子,只去了趟医院,交了医药费也没多说就回来了,可又过了几天莫母觉得自己恢复差不多了,就先跑到学校来找过温晴,可那时温晴得知门卫传来的消息,早躲在胡老师那儿,莫母就是想找她也找不到。

    莫家两个大人都有伤,只有一个他们的宝贝蛋子没人照顾,这可不行,于是姐姐那儿就没能逃得了,莫母再次找上工厂,在工人面前数落姐姐的不孝顺,大家都清楚莫家是怎么回事,可副厂长他们谁也不想去惹这个不讲理的泼妇,干脆给姐姐放了一个星期的假,任由莫母把她拉了回去做免费劳力了。

    想了想未来,自己手里这点钱还真不够看的,可她这个重生者也不记得彩票什么的,要不然随便来一发五百万,分分钟带着姐姐搬家给莫家人看。

    妄想总归是妄想,温晴现在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去走,她有了正当兼职,每个礼拜去星瑞拍一次彩页或者封面,她现在人气不错,星瑞知道这一点,必然也会把她往上去捧。

    又是一周过去,温晴结束一天的课程后,坐在宿舍里开着电脑,日常刷新海角论坛上一堆颜粉的舔屏。

    她也是有虚荣心的,吞下满腔苦涩后也只有别人的赞美能让她聊以慰藉。

    论坛上的高楼早已突破了五千,看还有后劲的力度,超过万层也是有可能的。

    众人纷纷猜测她的身份,也有疑惑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天还是没有找到她的资料。

    实际上星瑞也不可能去公布,这是在合约书上签字过的,再次庆幸未成年这个身份,某种意义上保护了她很多次。

    现在眼前的走红就像是烟花,点燃即逝。

    大众知道了她,那又如何呢?开个微博,再弄个淘宝,卖点肉松饼,做个网络红人?

    温晴翘起嘴角,她的目标可不仅仅只是局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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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到了期中考。

    第一门就是语文,温晴已经可以熟练背诵下整本课本,阅读理解和作业也都是她的强项,当别的学生还在刷刷刷起笔奋斗时,她已经趴在课桌上有些犯困,学校里可不允许他们提前交卷的,就算早就做完了,也只有老老实实待着。

    一天都挺顺利,没有出现作文竞赛时监考老师那种莫名的刁难。

    期中考总共持续三天,不仅有主课,还有生物政治历史等副科,特别在体育考试上,男女生都需要长跑,提前就要换上学校统一的运动服。

    温晴不仅长相绝色,身姿也像是被造物主偏爱过的那样完美。

    当她换上短袖短裤露出了纤细匀称的四肢,这些操场上青春期的男孩们,纷纷就像是闻到了肉香的狼崽,他们冲动又矜持,不敢离得太近,生怕有损自己的形象,可一双双冒着火光的眼睛全然盯着她,就算温晴习惯了他人的注目礼,也觉得背后有点火辣辣。

    “女神,能给我签个名呗。”

    长跑完后,一个同班的男生笑嘻嘻凑近她,手里还拿着一只马克笔。

    “我的名字有什么好写的。”

    温晴没去接,他平日就爱开女生玩笑,油嘴滑舌的。

    “不麻烦,女神你帮我个忙好了,直接签我衣服上都行。”

    他粘的更近了,这么点距离,温晴能闻见他运动后的一股子汗味,正想后退。

    “张小祥,你又想占女生便宜!”

    他后领子被一提,立马就被拉到三步开外。

    李艺比他要高大半个脑袋,他虽然瘦,但力气很大,拽个小矮子就像拎个鸡仔一样。

    “莫青,你别信他,他待会儿拿了你的签名就会卖给别的人。”

    张小祥抓了抓头发,他苦了张脸:“那什么,李艺你干嘛戳穿我。”

    “你知道现在学校里女神一张签名能值多少?一张一百块!我一个月的早饭钱呢。”

    “那我还挺值钱。”温晴没注意到这些,这事也是头一回听说。

    李艺挡着张小祥,怕他再扑过来。

    “莫青,咱别理那些人,太无聊了,整天就不想点好的事。”

    忽然张小祥喊了声:“该不是李艺你也喜欢女神吧,要不然我和女神说几句话怎么都不让!”

    瞬间李艺微黑的面孔涨得通红,他半天憋出几个字:“瞎说什么!”

    “别不承认嘛,咱们班,不,咱们学校,哪个男生不喜欢她,学校贴吧里都是表白贴,可咱女神是尖子生,贴吧都不玩的,哪里会去看那些人,要我说近水楼台先得月,都在一个班,你还不赶快行动?”

    “谁跟你是咱们。”

    扭头回去,温晴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神情淡然的很。

    说不清楚心里是庆幸多点还是失望多点,李艺赶跑张小祥后,只觉得浑身不对劲。

    “李艺,我们快毕业了。”

    温晴提醒他。

    “毕业后我就想去一中,胡老师昨天告诉我,我作文竞赛得了第一,一中的特招名额已经拿到了。”

    李艺的声音有点闷闷,他低着脑袋说:“我知道你想去那里,但家里人想让我考镇里的实验中学,我还没想好。”

    “因为实验中学离一中太远,我不想离你这么远。”

    说出这句近似表白的话,他搓了搓自己的手,像是小学时面对班主任的训话,不敢抬头。

    温晴轻笑了声,小孩子的这种干净单纯的感情,她有多久没有遇见了。

    “谢谢你,可我没有想过恋爱,在大学之前,我都没有这个想法。”

    她婉拒了他的心意。

    李艺终于看了看她,眼中她的面庞,竟有种镜花水月般虚幻的美。

    他晃了晃神,慢慢深呼了一口气:“我明白了。”

    “莫青,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所以你放心,我只是想对你说,接不接受其实都无所谓。”

    “只要,只要你别把我忘了就行。”

    他青涩的初恋,还没有等待发芽,就已经夭折在泥土里。

    可他怎么不觉得难受?他只是想,能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已经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了。

    而那个女孩,她比群星还要绚烂,只是身周的余晖就是这么的耀眼。

    他清楚地明白现在的自己根本配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