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让扶苏万万也想象不到的是,这几千人在南越的地界上并没有像他们想象到的那样饥寒交迫,又是瘴气又是野兽的被搞的苦不堪言,而是完完全全另外一番姿态……
在南海郡的西南,南海郡和桂林郡的交界之处的一片山林之中,有一片不小的营寨,一看那架势就是已经在这呆了不短的时间了,周围的树木几乎都被砍伐的差不多了,地下是一堆又一堆的篝火。
位于营帐中间的,是一个大的帐篷,帐篷的四周围了有一圈的硕大的火把,显然是为了驱散周围的蚊虫之用,这个地方,别的倒是没啥,就是一到了晚上,遮天蔽日的树木下面满是蚊虫,甚至蝎子和毒蛇也经常能够得见。
这一队人马,可不正是之前被扶苏发现的刘邦一行人吗?
而他们自打从寿春逃离了之后,几乎就是一路穿过了衡山郡,又从长沙郡到了南海郡,之后才又来到了这里。
按照刘邦本来的想法,要是南海郡依旧是如同之前他在江东听到的那样混乱的话,他倒是能在南海郡趁着混乱捞一把。
特别是他听说南海郡就只有一个扶苏在那,这要是能策反了哪一个百越的部族首领,然后带着他们把扶苏给干死了,刘邦自信自己肯定是能再南海郡里面划出来一块属于自己的地方的。
但是这样的想法虽然好,等到他们一路上摸爬滚打的到了南海郡的时候,才发现,他们了解到的事儿那都不知道是多长时间之前的老黄历了。
而且之前的确是有那么几个部族的首领想要难为一下扶苏,并且也确实是起兵了,但是有一点,人家扶苏可不是孤家寡人,稍微一招手,就从不知道啥地方来了五万大军,加上大秦的猛将韩信,一下子就把那几个蹦跶起来了的百越部族给干的屁滚尿流,首领也给捉起来斩了。
自打那之后,起码南海郡境内的百越势力对于扶苏那都是俯首称臣,该退后的退后,该纳贡的纳贡,就期盼着扶苏可千万别发兵来打自己。
这样的南海郡,跟刘邦他们之前想象中的乐土那可是相去甚远,但是打听到这么个形势的时候,刘邦他们已经是到了南海郡里面了。
眼瞅着那边的九江郡已经完全被王离给拿下了,刘邦当然是不能再走回头路了,所以到这个时候,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一条是从南海郡向东,到达闽中郡去,闽中郡这个时候虽说早已经被始皇帝三征南越给收复了挺长时间了,但是当时始皇帝认为这个闽中郡实在是有点太偏了,大秦的将领官吏都不愿意去。
所以他干脆就把闽越给改了个名,然后把闽越王也给改了个称号,最后把闽中郡的百姓移民出来了一些,又把大秦的百姓移民去了一些,依然让原来的那个闽越王管辖这篇土地,这么做的目的无非就是希望若干年之后,那些中原的百姓就基本上把闽越的人们给同化了。
所以这个时候的闽越,还是闽越王的地盘,刘邦完全可以去投靠他看看。
但是有一条,刘邦知道那闽越王之所以能保平安,那是因为他对于大秦还是十分的敬畏的,该称臣称臣,该纳贡纳贡,保不齐自己带着这几千人去了,人家一听自己是反秦战败了的,直接就把自己给拿下了呢?
而这第二条路,就是反其道而行之,一路向西,因为南越那不过是秦人对于南方的异族的统称罢了,其实南方的异族那也是分为很多种的。
分布在闽中郡的,自然就是归人家闽越王管辖的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由,闽中郡才会被始皇帝设置成一整个郡。
但是再往西的话,情况可就有点复杂了,这一大片的土地上,部族那可以说是十分的繁杂,以至于一直在现在,有不少南越的部族还是没有被秦兵击溃。
而在当初大范围的战斗基本上都取得了胜利之后,始皇帝就忙不迭的在闽中郡的西边设立了其他的三个郡,分别是南海郡,桂林郡,以及象郡。
这其中,又因为南海郡里面的南越部族归降大秦的工作做得相对较好,所以在始皇帝的授意之下,任嚣和赵佗等人才将大队的人马都驻扎在南海郡。
至于桂林郡和象郡,其实虽然大秦在那设置了郡制,但是郡里面连郡守都没有,更别提真正在郡里面实行大秦的一些法度了。
而任嚣和赵佗拥兵自重,在南海郡吃香的喝辣的,谁还乐意去打桂林和象郡的南越部族了,那没有个几年显然可是打不下来的。
而且任嚣和赵佗明白始皇帝的套路,那就是你们率军去打桂林了,那好,南海郡我派上一些官吏去管理,等到你打下了桂林,我再让你们去打象郡,然后桂林我再派一些官吏去管理,等到象郡打下来了,那说不定始皇帝又会让他们俩去打夜郎也不一定。
所以任嚣跟赵佗一商量,得了,咱哪也不去了,就跟始皇帝说打不下来,南海郡又不好管理,哥俩就得在南海郡待着了,这一待,就等到了扶苏,等到了大秦的皇帝换成了嬴高……
但是别的不说,现在桂林郡和象郡却真的大部分都掌控在南越各个部族的手里面,甚至于不少对于大秦并不服气的原来南海郡的部族也都躲到了桂林和象郡去了。
按照嬴高的打算,等到扶苏在南海郡再稍微稳一稳,也就该让他打一打桂林和象郡这俩地方的主意了,毕竟这俩地方挂着大秦的郡名,地方又绝对不算是小,不拿回来嬴高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但是这显然不是什么着急的事儿,因为南越的那些个部族跟匈奴和东胡这些在北方的严寒和荒芜之地成长起来的民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匈奴和东胡,那是无时无刻的觉得自己的吃的也不够了,自己的地盘也不够大,所以一旦有机会,他们是不会停下他们侵略的步伐的。
但是南越的部族就不一样,他们无非就是想要在这块地方上面保持自己的那一套习惯罢了,所以他们不会主动的去侵略大秦的百姓和领土,他们武装自己,那纯属就是怕别的部族或者大秦来侵略他们。
所以对于他们,嬴高是不急的,早个一年半载和晚个一年半载那都没啥区别,反正他们对于大秦来说那就是砧板上面的鱼肉,想啥时候切了就啥时候切。
但是不管怎么说,现在嬴高可是还没想切他们呢,而且刘邦知道,往东去的话,闽中的东边和南边都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了,那么做非常容易把自己给带到死胡同里面去。
而往西去的,可就不一样了,且不说自己很可能可以在桂林或是象郡先享受一阵子,就算是到时候嬴高想要去取桂林和象郡了,自己大不了再往夜郎这样的地方跑呗,自己手底下起码有五六千人呢不是?这个数量的战士,在这些比芝麻粒还小的部族眼里,已经是相当大规模的战斗力了。
于是乎,刘邦就带着自己的兄弟们,一路西行,一直到了南海郡和桂林郡交界的地方,原来他们是打算一路走到桂林郡的腹地的。
但是到了这,赶上的这边的梅雨季节,刘邦在南海郡一个小部族里面雇佣的当地带路之人连连摆手,直言这样的季节要是再前行前进的话,那万一进入了沼泽地,刘邦这五六千人到最后估计连一两千都剩不下。
先不管这带路的说的到底是真是假,这五六千人就是刘邦的命根子,刚刚到南海地界上的时候,正是那些树林子里面的毒蛇猛兽让刘邦损失了足足有一千来人,这南边的地形和气候端的是千变万化,刘邦早就知道了厉害。
所以这一次也是不敢托大,在这片林子的深处找了一片还算安全的空地,驻扎了下来。一面派遣斥候去查探南海郡和大秦情况,一面等候着这个可能会持续个一两个月的雨季的过去。
而这一天在大帐里头,正跪着一个刚刚被刘邦派到了长沙郡去查探大秦如今有啥重大消息的斥候。
“扶苏正在寻找我等?”
这一次,刘邦的斥候那没带回来啥消息,除了得知了嬴高在中原地区推行三条新政之外,就是获知了扶苏的家人都被嬴高给送到了南海郡,并且扶苏正在紧锣密鼓的组织人手在南海郡寻找刘邦大军的足迹。
“不错,但此番季节并非是行军的好时节,故而那些秦兵才并未深入到这片山林之后,根据他们的动向,想来一旦频繁的降雨停了,他们就会到我等现如今安营扎寨之处寻找。”
“扶苏这厮,怎地放着那些个百越部族不去征伐,反而是紧紧的盯着我等的数千人马?”
对于扶苏这有点像是一条穷追不舍的疯狗的样子,刘邦也是颇有些气恼。
在他看来,自己自打从沛县出来之后,虽然在薛郡也被封了个汉王,但是但凡是像样的战斗,自己几乎是从来都没有好好的参与过的,按理来说,像是扶苏和嬴高这类人,那应当是连自己的存在都不知道才对啊。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刘邦才一直想着啥时候能找一个差不多的地方,占领了它,然后在那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沛公,在那长沙郡中,我等还在无意之间听闻了一个消息。”
“快快说来!”见那斥候说出来这话的时候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犹豫,正心气不咋顺溜的刘邦把桌子拍的啪啪作响,嘴里面高声的问道。
“如今大秦的左相……名曰萧何……”
“萧何?”
“这厮当日在沛县不辞而别,竟是成了如今大秦皇帝麾下之人?”
一听这萧何之名,刘邦的眼珠子瞪的老大,要说这大秦的地界上有几个萧何,他是信的,但是你说有一个成了大秦的左相,那刘邦一定能确定,这个萧何正是他之前认识的那个萧何。
一听这个消息,站在刘邦身后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樊哙也嚷嚷了起来,经他这个一说,就好像是萧何背叛了本来应该效力的刘邦,却去争自己的荣华富贵了一般。
而要是嬴高在这一定会感到十分惊奇的一点就是,樊哙这么说了,他旁边的什么曹无伤了,夏侯婴了,周勃了,卢绾了啥的一裤衩子的人都纷纷表示赞成,那场面,就好像是萧何没跟刘邦在这个地方那就是不应该,那就是萧何这个人的品行有着十分之大的问题一样。
嬴高知道,刘邦对他麾下的这些人做的,在后世有个专有名词,叫做洗脑。
简而言之,就是刘邦这个老小子已经把自己麾下的这些人给忽悠的除了啥谁都不认了,管你是大秦的皇帝还是大秦的左相,谁要是对沛公不好,那就是我们的敌人!
而刘邦看着自己麾下的这些人义愤填膺的反应,脸上也是微微的露出了一丝的笑意,显然,对于现在的这个场面,他还是非常的满意的。
“人各有志,萧何在沛县之时便依然是大秦的官吏,如今成了大秦的左相,倒也算是不枉费了他一生的所学……不过……扶苏对于我等这般重视,倒是不知是不是萧何叮嘱……”
刘邦的前半句话说的,起码听起来还算是一句人话,但是后半句一出口,显然就又有点下道了。
他这句话说完之后,以疯狗一样见谁咬谁的樊哙为首的一干人等又是咒骂了萧何不短的时间,搞的此时正带着军士出了咸阳城想要代替嬴高出巡的萧何那是接连打了好几个的喷嚏。
“是不是萧何透漏出了我等的底细暂且不论,既然那扶苏依然是盯上了我等,此地也是不可久留,待得雨季一过,我等便前往象郡,如今大秦的形式,唯有到了象郡,我等方才能够暗中积攒些许势力,久闻象郡地广人稀,部族更是相对弱小,定会有我等的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