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摸阴存木冰凉光滑的表面,马玉看方纵特别顺眼。
法器啊,这可是法器!
作为黄泉谷的人间行走,马玉知道法器到底有多么稀缺。
听他说阴存木可以给胡德疗伤,眼前的小子直接送了?
那么大方?!!!
马玉问道:“这法器对你没用?”
方纵实话实说:“有大用。”
“那为什么送我?”
方纵闭口不言。
且不说阴存木控制鬼物的作用,单单是里面的七团寒铁鬼气,已经是很大的宝贝了。
他没有这么大方,但是……
马玉和胡德是谁?
是先烈!
这种荣誉距离方纵这种的10后,00后,90后,甚至80后和70后都太过遥远,但回想五十年历史,方纵不可能小气了。
打个比方说吧,任何一个先烈的功劳,都代表着那个战火滔天的年代里活下了更多的人。
方纵甚至不敢肯定,马玉和胡德救下的人当中,有没有自己的太爷爷老祖宗!
“咳咳,给你你就拿着吧。”
方纵懒得把话给说矫情了。
马玉点头“好,我先收一天,待会有好处给你。”
“什么好处?”
“先吃饭。”
说着找地方填饱肚子,马玉竟然先找了一个工地,和包工头聊了几句,就开始搬砖。
方纵傻乎乎的看着马玉搬了好几百块砖头,忍不住了,问道:“你干嘛呢?”
马玉答道:“我们这种军魂不能有钱的,只能挣一次花一次,不然被人间的金钱气息污染,国运就不能帮着压制杀意了。”
方纵直接呆滞:“那不是比九霄重生群还穷?”
马玉不好意思的笑笑:“能活着就不错了。”
方纵无语,掏出手机,看一眼自己账户里数到眼花的‘零’,再看看马玉,突然好惭愧。
真的,他特别惭愧。
都是为国出力的人,生个好年代的他和先烈马玉,差距咋这么大捏?
二话不说,扯着马玉就走。
首先,买衣服,两人换一身名牌。
方纵颇有种让马玉享受一下奢侈生活的感觉,绝不问价,喜欢就买。
随后大包小包的,去了马玉推荐的饭店。
方纵看着饭店的招牌,嘴角直抽抽。
“就吃这个?”他还想带马玉去五星级餐厅呢。
马玉笑道:“很不错了,原粮四大缸、山西面筋排骨、家常大黄花、蒸山野菜、农家饼子、漕溜鱼片、两吃萝卜丸,还有农家粥。我们以前可吃不了这么多的好东西,在齐南市六年了,我还没能吃全呢。”
说着舔舔嘴角的口水。
方纵:“……”
好吧,就凭你搬一天砖头请人吃饭的样子,还得买车票到处跑,怕是连宾馆都住不起。
六年没吃全一个饭店的菜式,真的很正常。
方纵很想给白素打一个电话,让白素过来看看………………
什么才特么的叫作吃苦!
进入饭店后,把马玉说的都点了一遍,方纵看菜单,发现还有些草原上的传统名菜。
什么大汗牛头、忽必烈烤羊排、金牌烤羊中背、手把羊肉、红汤羊蝎子的,当机立断,全部点上!
吃不全是吧?今天让你敞开肚皮吃个够!
方纵心里发狠,用筷子夹一口菜,刚进嘴,直接愣了。
意外的……非常好吃!
这里的都是粗粮,而老菜的精髓依旧。
萝卜煨牛腩极具养生功效,揭盖后香气四溢,汤头清澈甘甜。
由咸鲅鱼、虾皮扮老虎菜、野菜小豆腐、虾酱、棒子面窝窝头组成的原粮四大缸更是经典,腌鲅鱼的咸、虾皮的香、虾酱的鲜、农家豆腐的美,一切尽在窝头中,着实的妙不可言!
方纵问道:“战争时期你们能吃这个?”
马玉鼓着腮帮子摇头:“门都没有,有口棒子面就美成神仙了,唔,好吃,去去去,你吃不了,你还没变成军魂呢!”
生怕浪费食物,马玉用胳膊压着阴存木,硬是把自己的老兄弟摁了回去。
胡德流着口水吼:“别啊,我几十年没见过吃的了,还是这么好吃的!
我闻一口,我就闻闻……”
方纵吃饱就完,而一桌子菜,马玉吃了十分之九。
临走时饭店老板还亲自出来,给打个八折,说是马玉吃得太香了,他们的营业额都比平常涨了两成。
方纵当然不答应,划过去一百万,包了马玉半年的伙食。
饭店老板瞪大眼睛:“太多了太多了!”
方纵摇头,表示100万不多。
他给渔船船长的都不只是这个数。
饭店老板:“起码包三年!”
方纵:“一年就好。”
饭店老板坚决摇头:“最少两年!”
方纵跟着摇头:“你不怕亏本?”
饭店老板看看满桌子被舔干净都不用刷的盘子和碗,再看看马玉的肚皮,试探问道:“十八个月?”
就定成十八个月了,全都满意。
马玉看方纵更加亲切,刚出门,就带着方纵走向郊区。
荒山,平原,漫无人烟。
齐南市的东郊区,距离市区不远,竟然还有这么荒凉的一个地方。
方纵下意识的行走,却突然拐了个方向,自己都没有察觉,朝着更东边走去了。
马玉连忙喊道:“停下!”
“什么?”
方纵纳闷,看一眼脚下,突然倒抽凉气,浑身发冷。
他明明走的直线,也跟着马玉,可此时已经拐弯,甚至和马玉分开了。
可这些,他一点都没有察觉。
马玉道:“前面是军魄的山谷,就算你实力再强,没有特殊宝物的话也会自动离开,你跟着我,千万别走散了。”
方纵点头。
心里也很疑惑。
军魄?什么是军魄?
正想着,只走了十几步,眼前霍然开朗。
只见下方是一片山谷,山谷之中,所有的石头都被打成了糜粉,铺成石粉演武场的模样。
无数的军人服装各异,几乎囊括了上下五千年的军袍,互相厮杀,杀声震天!
“他们就是军魄了。”
马玉解释道:“我们军魂就是鬼物,只是有功劳在身,一国大运帮我们抵挡本能的杀意而已。
这些军魄就不一样,他们……”
说到这里,马玉的声音突然变冷:“阔宋末期强者辈出,末代国师突破国运的阻挠,发现了全国七十二处军魄山谷,他认为军魄是不祥之物,把七十二处山谷全部灭杀!”
“阔宋?”方纵想起了二公主的话,问道:“然后呢?”
“富甲万世也如同猪狗,阔宋覆灭坏我五千年山河!”
马玉的双眸血红,低声道:“阔宋之前没有军魂,所以……你明白了?”
方纵微微点头。
听了这些,他大致也算明白了。
就是说军魄在,国运就不会消亡,没了军魄,国运就会急剧衰落,直接是灭国了。
那位国师灭杀军魄的事情,直接导致阔宋的覆灭,国师自己肯定也是灰灰了去,而在之后产生的国家大运,就开始挑选军人鬼物保持神智,当做军魄山谷的守护者使用。
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军魄和一国的存亡联系起来了呢?
方纵忍不住向前走了一步,突然双眼血红,豪情自胸膛起,从口中出。
一声长啸,血在烧!
方纵突然懂得了,原来军魄产生的战意会随风飘荡全国,统合热血青年的报国之情,集合成一国男儿的滚滚热血!
军魄不灭,战意不消。
哪怕战至一兵一卒,仍然要卫我河山,捍我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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