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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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五六分钟,B112缓缓驶来。

  和早上还有空位不同,下班时间的人流量要高多了,还好,没到被推上车挤扁的程度。

  刷卡上车,钻过缝隙往里走,寻了个空位扶稳站好,摇摇晃晃停停走走四十分钟,到车坡BRT下车,上天桥走大路穿小巷,总算到了村口。

  比起早上的匆匆而行,白天的空空荡荡,此时的城中村才是凸显活力的时候。

  在这里,从村口大街开始,数不清的各式小店一路蔓延到不见天日的曲折小巷,店门口闪烁的霓虹和灯箱也成了大家识路的标志,霓虹顶上便是一束束毫无规划的电线。

  在这里,所有的房子普遍在五六层高,不时还有一栋栋正在修建的新楼,放不下的建筑材料占据了一部分通道,使得狭窄的小道更加难走,通行的人们只能小心翼翼地绕过几堆砂石前进,虽然伴随着几声抱怨,但他们都早已经习惯。

  在这里,不管走到哪里,也不管做的是什么行当,一楼的房间永远被改造成门店,与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相互依存。

  在这里,无论是理发还是吃饭,买菜买水果又或买奶茶,也不需要店家吆喝,每家店都不会缺少光顾的顾客,店老板也趁着下班的高峰期,卖力地挣着一天里最有可能挣到的利润。

  在这里,不管你白天是在甲A级写字楼里人模人样,还是在工地上灰头土脸地挥洒汗水,又或者背着资料在街头奔波,到了晚上,大家都是寄居在城中村的一员,谁也不比谁高贵。

  甚至,没有人会在乎你的穿着颜色,看多了西装与汗衫共存,高跟与拖鞋共舞,任谁多住几天也会视若无睹,

  顶多看见美女会多赏几眼,但这种概率不亚于中一注双色球三等奖,因为绝大多数的美女自有去处,出现在这里的,多半只能算有几分姿色而已,或者极少数还坚持着靠自己的理想者,但也被风霜遮住了颜色。

  在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离开,也会有更多人进来。

  在这里,沈跃住了四年,至于什么时候才能搬离这里,他不知道,

  更不知道他是会像自己住的房子的上一个租客那样,因为贷款买了郊区一套小户型而搬走,还是会像对门六零一的那对情侣一样,因回老家而离开。

  此时精疲力尽的沈跃只知道,他肚子饿了,于是在村口顺便买了个黄焖鸡米饭打包。

  不打包不行,虽然他也很想蹭蹭冷气,但吃饭的人太多,根本就没地方坐。

  加上等餐的时间,回到家里已经是七点二十。

  从出门到进门,将近十二个小时,

  真是充实的一天!嗯,每一天!

  ……

  今天晚上有点微风,沈跃直接把门敞开,使门口和阳台形成对流,一股凉风很快带走房间里的热气,顺便送来无数只蚊子。

  点上一支蚊香放在脚边,聊胜于无。

  又把电脑拿出来打开,沈跃才坐下来吃饭,掰开一次性筷子的时候,还不自觉地扭头看了一眼外面,隔壁似乎没有动静,李文丽应该还没回来。

  如果她没有被动加班的话,那么只有一个可能,绝对是被堵在地铁站了!

  想想他一个郊区的公司,下班都比上班拥挤,那人潮涌动的洙江新城地铁站得成什么样子?

  反正在上家公司刚入职的时候,沈跃尝试过几次之后,就主动地将下班时间往后延迟一个小时。

  因为准点下班和延迟一个小时下班,到家的时间都差不多,那为什么一定要在地铁站里被挤成罐头,而不开开心心的在办公室看小说吹空调呢!

  完美世界黄金渔场儒道至圣一世之尊武极天下超品相师他们不香吗?!

  想到这里,沈跃果断点开起点中文网,捧着饭碗开始追更。

  其实沈跃平时吃饭还是挺快的,一般五分钟左右解决,如果是需要吐骨头吐刺的那种,也基本上不会超过十分钟。

  但各位看官大佬应该都知道,看小说的时候是没法控制时间的,所以等沈跃将最后几口冷饭扒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

  而这时楼梯间终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

  正在收拾垃圾的沈跃扭头看去,几秒钟之后,李文丽左肩背着一个坤包,右手拎着一个打包袋,萎靡不振地出现在他眼前。

  今天李文丽一身标准的Office Lady打扮,白色的尖领短袖衬衣,藏蓝色齐膝西装裙,脚上是一双短跟黑色皮鞋,肉色的丝袜在灯光下泛起一线光泽,配上白色的小皮包,一头秀发扎在脑后,简洁清爽而又不失干练。

  只不过一脸的懵懂再加上满身的疲惫,任谁一看就知道,这是只职场萌新。

  见沈跃的大门敞开,李文丽先是愣了愣,歪着头往里看了看,正好和沈跃的视线对上,然后笑容浮现,“跃哥,你回来啦。”

  “啊,”沈跃回了个笑容,然后看看她手里的打包袋,“还没吃饭呢?”

  “嗯,”李文丽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地铁站太挤了,耽搁了好久。”

  一听她说到这个,沈跃就开始忍不住嘴角外张肚皮颤动,“呵呵呵呵,五羊市最拥挤的两个地铁站,一个在洙江新城,一个在体育西,而且他们两个还是正好挨着,经常互相转站,不挤才不正常好吗。”

  此时李文丽也已经无力保持微笑,两眼呆滞地叹了口气,“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会很堵,可哪里知道竟然能堵成这个样子呀,上班迟到,下班更堵,要疯了我!”

  “这样,作为过来人呢,我给你一个忠告,”沈跃也没出去,依然坐在沙发,看着门外的李文丽笑道,

  “你九点上班的话,最好能在七点半出门,这里到地铁站要走十五分钟,刚好赶在高峰管制前进站,这样估计八点半以前就能到公司,如果再晚个五分钟,很可能你到公司的时间就会在九点以后,要是再晚,迟到是肯定的,区别是迟到多久而已,

  然后下班,下班时间比上班时间更堵,排队进站再到上车的时间,从半个小时到一个多小时不等,反正你回来早也没事可做,还不如留在公司加一个小时的班,

  这样你提前半小时到公司,晚一个小时下班,既避开了乘车高峰期,又在同事面前表现了自己,先不管工作成绩怎么样,起码你的领导多半会认同你的工作态度,这就叫变害为利。”

  “嗯嗯,我记住了,”李文丽用力地点了两下头,显然是听进去了,随后冲着沈跃挥挥手,露出一个笑脸,“谢谢跃哥,我先进屋了。”

  沈跃也笑着挥了挥手,看着李文丽掏出钥匙开门,随着一声门响,便将刚亮起的灯光隔断。

  将桌上收好的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沈跃也将门关上,楼道里再次安静下来,只有橘黄色的楼灯等着下一位夜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