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季强忘了是从强贝哪个设计师嘴里听到过这句话,好像有点格调,他默默记在心里。
好处强爷已经感受到了,现在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包贝,他和包贝的强贝,江慕儿,还有这些以前从来不曾有机会认识的强贝的客户和朋友们,都很美好,是他以前从来不敢想像的另一层面。
这一年多来,季强真实察觉到这个世界其实不像他辈子以为的那么单调和乏味。
当那一天,这个世界的某处突然发生了错误,让他有力气从钢筋和混凝土中将头探出来一点点,从此,看见了很美好的风景。
广个告,真心不错,值得装个,竟然安卓苹果手机都支持!
然后……这日子跟他印象中的脱了节,再也回不去以前熟悉的模样。
要怎么样才算坏?
强爷没那空闲去思考!
只是他记得那恍惚多出来的好些年当中遇到过的至暗时刻。
家里老头病体缠绵,他抛下工地回家照顾两月后,当老头再一次颤颤巍巍站起来,强爷又立马离开家,回到属于别人的水泥从林,继续抛洒汗水。
他以为,生活本就那样。
用劳力换金钱,然后用换来的钱延续家里老头子不知何时就会随风归去的性命。
总是缺钱。
只要命还在,他就得拼命挣!
一天工十个钟不够?
那就十四个钟。
身强体壮顶得住,遇一事儿就过一坎儿。
结工钱时多出来的几张纸片子总能点亮他眼中所余不多的光。
除了工地,他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很抽象,抽象到模糊。
包括老家那个微微佝偻,却随着时光慢慢模糊的身影。
大概,除了早蹲在每一处不同工地门口洗脸刷牙,去菜市场,外出接活,结工钱或者偶尔去超市买生活必需品时,才有机会抬起头让身处的时代在他眼中留下浅浅的浮光掠影。
那座城市,他偶尔晚走过街道,路灯会给脚下印一抹昏黄,还有,陪他走一路的影子。
街边那些抬眼就能望见的遍地霓虹,其实,离他多远啊!
二十年里几乎没有多余的色彩,简单到近乎苍白。
后来随着智能手机普及,从那片魔幻的小小屏幕他才偷窥到更多讯息,城市是这样的,世界是那样的,他身处其中,却无法参与。
也有一天,猛然从那片小屏幕发现,室内装修不光是他干过的出租房,那一栋栋外表光鲜的大楼里果然是超乎他想象的惊艳存在。
不敢想多,也不能贪婪外面世界的光景。
那些东西一个人偷偷看过就好!
在工地睡硬木板,用电饭锅随便煮成一锅的饭菜就着汗水往嗓子眼里灌,这才是他当年的生存状况。
而现在?
大客厅,大卧室,大卫生间,装了空调的大房子,还有包贝和很多其它东西,跟恍惚中度过的十多年是天地下的区别。
今天,还敢来吃一顿几千块的海鲜大餐。
虽然,开吃前已经微微心痛过了,甚至打了个无人察觉的摆子。
毕竟,就一餐饭而言,这已经超过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了,他从来没敢想过一餐饭吃这么多钱。
托盘中毛巾微凉,季强捡起来擦掉满手油渍。
晚一天来送祝贺的人让强爷体会了从没有过的滋味,花这个钱心头舒畅。
热闹过后,满桌子残肢断臂。
客人先后告辞。
有些地方讲究,花篮是不能第二天送的。
包贝不懂,季强不在乎,江慕儿心思完全不在有没有人送花篮这回事面。
每逢大事李四必翻老黄历,像这次开业,日子就是他选的,李四清楚他的作用也就在这里了,见识和能力有限,更多的事他管不动啊。
更重要的是,在这座城市强贝完全没有根基,强爷认为,他们还没有结交到可以请门的朋友。
开业时放几挂鞭炮,给门的客人让一些利,然后扎扎实实做事,就是他们能想出来的最大的热闹了。
但是钟良山不这么认为,老早听说强贝要开分公司,那夯货就这么悄悄摸摸开张,这是不把钟叔当叔啊。
那夯货和姑娘见了面喊他一声钟叔,至少,得门看一眼,新店开张,不送别的,门口得摆几对花篮吧?
没得请柬通知,钟良山有点生气,却不能计较。
那夯货和姑娘是什么样的性子,他熟。
人情世故由他们自己领悟,以后不说处处圆融,至少得学会做事周到,待人有礼。
跟人打交道也是一种天赋,俩小有没有这天赋无所谓,练多几次总能练出来,他很想看看这么有意思的小朋友到底能走到哪一步。
所以,开一个小时车,他来了。
光秃秃的店门口添几对花篮,果然顺眼不少。
钟良山走季强前面。
身前这位嫌过道不够宽敞的大爷是强爷贵人。
表叔和包贝都这么说,不怼那老头的时候,季强自己也这么认为。
紧走两步,伸手将一张被小孩子推出来碍着他钟叔吃饱喝足了往出走的椅子挪了回去。
大堂喧闹,这一桌有俩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家伙在讲加入WTO以后,做生意会有怎样的利与弊,然后有人发表不同见解。
季强看那俩货一眼,他们眼中的神气与自信是他在工地见不着的,他的心神也被那两人吸引,想听仔细。
前面钟良山已经走出老远,包贝拽他袖子,季强赶紧竖起耳朵跟。
在鼎沸的人声中,季强分辨出有人在聊世界杯,有人在聊电信和网通的成立,有人在聊阿富汗,有人在聊死了225人的空难……
跟平日里相比,今天,确实很新鲜!
……
目送钟良山的普桑拐了个弯消失在酒楼拐角,季强突然感觉心里头不对劲,空了一块,然后又有另外一些东西慢慢溢出来。
似乎,还是干着跟装修有关的活,人生突然就不一样了。
眯眼,抬头看那天,太阳比炽白的煤球猛烈多了,光芒很刺眼,有热风刮在身,不能使身体感觉舒适,却终究也没有在狭小的室内工地那么闷。
以前跟着表叔,一天到晚埋头苦干,一把风扇搅动着空气流通,那风能消暑。
10块钱一张灌满500首歌的碟片连音箱也能在工地排解寂寞。
弯腰,把砖块捡到竹夹子码整齐,挑起来送到每处要用到的地方。
水泥拆了包,跟河沙加水搅拌均匀,按表叔吩咐送到施工的地方。
干完力气活,再跟表叔后面学着帮忙刮腻子、贴砖、安门窗。
一处又一处出租房工地就是他所有的热血与青春。
那些砖石泥浆啊,埋葬了他最美好的二十年,跟机器般日复一日。
下工后,找个地方窝起来打开廉价智能手机,手指头一通乱戳,欣赏那小屏幕的千般梦幻万般迷离。
只是,到今天,那恍惚着度过的好些年也开始淡去。
去就去了吧,没啥可留恋!
一回,表叔是老板。
这一回,换自己当老板,像表叔啊,还有一群跟自己一起的人啊,要给他们理由开开心心来这世走一遭吧?
车内座椅烫屁股,季强把车子发动,打开空调,三个人又回到酒楼门口躲太阳,等车内降温。
“江慕儿,我跟包贝回一趟老家,这几天辛苦你看着些店里,我们尽快赶回来,可以吗?”季强问。
他想起家里老头了。
却又舍不得包贝。
明明以前好几年才回一趟的老家,今年这才隔了几个月?
他又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