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上次的日常任务是道有毒的送分题,那么第二天半夜刷新的日常任务就是道坑爹的送命题。
拉彼斯看着刚刚刷出来的日常任务,那是一阵肝疼。
愤怒到一拳砸在床上,发出“嘭!”的一声大响。
隔壁传来拉姿丽的声音:“拉彼斯,你房间发生地震了吗?”
“没事,是东西掉了。”拉彼斯有气无力的喊了一嗓子,眼皮跳动,看向那个刚刚刷出来的日常任务。
:健康的身体才能玩好游戏,请玩家锻炼身体,长跑500公里,目前进度0/500公里,任务完成奖励:战斗力+1,财富值+500元。
“操!”
“500公里啊,老子特么要跑多久?”
“变态游戏,垃圾游戏。”
“500公里就500公里,但你他妈的1点战斗力也太抠了吧?靠!”
之前的任务都是送分,现在突然来这样的一个任务,拉彼斯心理落差太大了。
咒骂了一会,拉彼斯带着怨念睡着。
第二天早上6点钟的时候,拉彼斯被小闹钟准时叫醒。
今天他决定祸害一下拉资丽,叫她一起去跑步。
穿好衣服,他就“咚咚咚”的去敲拉资丽的房门。
“唔~干嘛啊?”
“起来,去跑步。”
“烦不烦啊?,拉彼斯,你昨晚吃到屎了吧?”
拉姿丽的起床气可不一般,要是早上半睡半醒的时候去叫她,她就会毫无淑女风范的怼人。
“快点,再不起来我就自己开门进去了。”拉彼斯有着身经百战的经验,完全不带怂的。
在拉姿丽听来,拉彼斯现在的声音就像是魔鬼一样,不但要打扰她睡觉,还要进她的房间来干扰她。
“该死的。”
最终拉姿丽还是爬了起来,睡眼朦胧的打开门,然后被拉彼斯推着去刷牙洗脸。
两人穿了一身宽松的运动装出门,但一到楼下身体就冷到哆嗦。
拉姿丽立刻就后悔答应这小子出来自虐了。
早上睡觉它不香吗?非要出来跑步。
“跑起来就不冷了。”
拉彼斯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然后跑到包子铺买了几个大肉包子递给拉姿丽。
两人边吃着包子边往公园走。
因为附近只有那里比较适合跑步。
走到公园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湖边跑步,姐弟俩也加入队伍里,围着公园的小湖慢跑起来。
漫漫500公里长征啊。
拉彼斯决定先定个小目标,今天先跑它个50公里。
常人跑10公里大概需要1个小时,那跑50公里大概就需要5个小时。
但是人都是肉做的,会疲倦,会体力不支,那就会越跑越慢,越跑越需要更长的时间来休息。
所以说常人跑50里5个小时极有可能是不够的。
但拉彼斯觉得自己不是正常人,事实上他也确实不是正常人。
所以他第一天就想先尝试一下,先跑个50公里。
不过拉姿丽可是没法跑那么长时间的,她还需要去上班,再说她也没有这份体力。
等跑到5公里的时候,拉姿丽怎么说也不肯跑了,自己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看着拉彼斯慢慢自己跑。
“以前没看不出来他那么能跑啊。”
拉姿丽丝毫不顾及形象的坐在椅子上,胸口上起下浮,原本并没有流太多的汗水,但是停下来之后汗水就像是打开了闸门,后背和额头全都湿透了。
奔跑中,拉彼斯点开了游戏面板,看到日常任务的进度变成了就停了下来。
他抹着额头的细汗跑到拉姿丽的身旁,打算先回去吃早餐,然后回家换一身衣服,接着送拉姿丽去上班。
之后自己再返回来接着跑。
反正今天跑不完这50公里他是决不罢休的。
看着拉彼斯跑了那么久,脸色也没有变白,只是额头有些细汗,拉姿丽不由得有些诧异:“医生是不是给你装了永动能源啊?”
“呀?被你发现了啊。”拉彼斯信口胡诌。
反正拉姿丽也不会当真。
两人走回面馆各要了一碗面。
拉姿丽要求老板多放了点葱花,她喜欢吃葱花。
面馆老板罕见的看到姐弟俩居然一起来吃早餐,还调侃了几句。
吃完面回到家,两人都冲了个温水澡,然后送拉姿丽去上班。
拉姿丽看到拉彼斯居然没有换衣服,还是穿着跑步的衣服,疑惑的在他身上到处打量。
“呃,送你去上班后我想再去跑一会,刚才跑步的时候我看到有个小姑娘还挺漂亮的,回去看看还在不在。”
“呵,德行。”
获得拉姿丽的鄙视X1。
…………
回到公园之后,拉彼斯又开始围着湖水奔跑了起来,像台永动机一样,不断的重复着跑圈。
随着时间的推移,跑步的人越来越少。
要么跑够了,要么回去上班了,要么回家去了。
最后孤零零的只剩下拉彼斯一个人在疯跑。
不过他这种跑法很快就引起了一些大爷大妈的注意,最后几个大妈聚在一起,等在路边。
等到拉彼斯跑过来的时候,被一个大妈喊住了:“小伙子,你怎么了?别想不开啊。”
拉彼斯愣了一下:“阿姨,我没事的。”
然后又跑走了。
“哎,我说你这小伙子,事情总会过去的,别折磨自己啊。”
拉彼斯很快又跑了一圈,折了回来,又被大妈叫住了:“小伙子,失恋了?”
拉彼斯摇了摇头:“阿姨,可别乱说,我最烦女生了。”
最烦女生?大妈灵机一动。
“那是你男朋友不要你了?”
“呵呵~”
“阿姨,先不跟你聊了,我还要继续跑的。”
哒哒哒的又跑走了。
“看来被我猜中了,多英俊的小伙子啊,真是可惜了。”大妈暗自叹息了一声。
等到日常任务进度到后,拉彼斯看了看时间,确认自己是用了3个小时。
这个成绩是超出常人太多的,但也算不上快,其根本原因是拉彼斯没有用最快的速度来跑。
不过这几个小时过去,肚子倒是已经饿坏了。
他赶紧找了个地方吃了午餐。
“如果每天只跑50公里,那我要跑10天才能完成这个任务,夭寿了。”
“不行,我还能继续跑,还可以加快速度跑,下午我要回去跑。”
“这个破任务看着碍眼睛,必须尽快抹去它,多看一秒就多一秒闹心。”
所以吃完午餐没多久,拉彼斯再次回到了公园。
又疯狂的跑了50公里之后,拉彼斯觉得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就连脚上的鞋子都炸线了,成功报废了一双鞋子。
如果一会告诉拉姿丽他今天跑了100公里,拉姿丽可能会惊呆吧,想到这里,拉彼斯心里嘿嘿傻笑。
坐在椅子上休息了几分钟,拉彼斯慢慢往家里走,打算回家休息一会再去接拉姿丽下班。
时间还够。
回到家坐了一会,拉彼斯跑去上厕所。
结果看到水桶里丢着几件拉姿丽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有来得及洗。
拉彼斯琢磨着反正也是闲着,要不帮老姐把衣服给洗了吧。
然后他就把衣服拿了出来,翻了翻口袋。
这是一种习惯了,他以前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时候也会有这种习惯,洗之前会习惯性的把衣服口袋都给翻一遍。
因为口袋里有时候会有钱或者其他的东西,甚至有可能会有纸巾,如果不拿出来的话,洗衣机一搅,里面所有的衣服都沾上了纸屑,这是最糟糕的情况。
拉彼斯翻着翻着,结果真的翻出了一张纸条。
“这是什么?”
拉彼斯拿起纸条仔细看了起来。
这是一张卖血收据凭证。
落款日期是他出院的那天下午。
再看看这件衣服,可不就是拉姿丽当天穿的那件衣服吗?
再联想到那天她苍白的脸色。
拉彼斯感觉自己被一道电光劈中了。
“这丫头在卖血?已经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拉彼斯心脏猛然加快跳动,一种愧疚感蔓延着他的身体。
“这个女人,是在用卖血的钱买排骨回来给我补身体吗?”
拉彼斯自认是个很坚强的人,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向暴躁,满口脏话的他悄悄抹了下眼角,心情有些复杂。
然后他把纸条悄悄收了起来。
接着倒洗衣液进桶里,放水,一言不发的洗着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