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拂,东归的大军在?水畔扎营,前方就是桑乾城,而他们扎营的地方,前不久,就是战场。
那一战,爆发在夜晚,突厥大军土崩瓦解,被楚军骑兵追击,尸横遍野。
阵亡者的遗体,收敛后集中埋在几个大坑里,随后树碑,简要说明事件经过。
漫天晚霞之中,李笠来到宿营地外“万人坑”,又走到附近一座土丘边上,看着上面一座坟茔,以及简易墓碑上的字。
墓主人是一位女子,姓“郁久闾氏”,名不详,是曾经的柔然公主。
之前那一战,突厥主帅阿史那摄图见无力挽回,准备跑路,结果被其女奴郁久闾氏刺杀身亡,左右携带摄图遗体逃跑时被俘。
而郁久闾氏,当时就被乱刀砍死。
战后,通过对俘虏的询问,李笠得知这件事,便让人收敛了郁久闾氏的遗骸,安葬于此。
为了不让后人产生误解,墓碑上的文字,没有说明郁久闾氏“柔然公主”的身份,免得引来盗墓贼,却写明了郁久闾氏的事迹,也好让后人记住。
亡国的公主,落入仇人之手,受尽折磨,生不如死,却能忍辱负重,最后手刃仇人,这样的事迹,不该埋没。
李笠见儿子们在旁边东张西望,便问年纪最大的李时:“这件事若作为新闻刊发,标题拟好了么?”
李时回答:“拟好了。”
“说来听听。”
“呃....”李时看看左右,虽然侍卫们都离得远,听不到他二人对话,但弟弟们在旁边,所以他依旧觉得有些尴尬。
不过还是说了:“震惊!弱女子挥刀砍向枕边人,如此绝情所为何故!!”
几个年纪小些的皇子听了,觉得好笑,因为父亲经常拿某些小报的新闻标题,给他们讲解何为“耸人听闻”。
李笠点点头:“不错,不错!这标题不错,不过,我也拟了一个。”
李时愈发觉得尴尬,因为父亲总是批判一些报纸新闻标题太过于夸大,为了吸引读者,无所不用其极。
“咳咳咳,标题是..”李笠缓缓说道,“一夜疯狂,亡国公主的血泪控诉。”
几个皇子听了,差点忍不住笑,李时听了之后,先是一愣,然后觉得这标题,比他自己拟的要好一些。
好在哪里呢?
其一,标题字少,所以排版时好安排位置。
其二,标题更吸引人,“亡国公主”比起“弱女子”,“血泪控诉”比起“绝情”,更能让人“关注”。
其三,标题的暗示意味更浓,亡国公主,一夜疯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男女之事,进而想知道亡国公主遭遇了什么疯狂。
而“挥刀砍向枕边人”,人们想到的就是凶杀,兴趣相对就小一些。
李笠给儿子们做出总结:“用这种标题来报道郁久闾氏报仇的消息,有些不妥,所以,也就是练练手罢了。”
“但是,你们要明白,一份报纸,其主要新闻的标题,要如何激起听众或者阅读者的兴趣,这是很讲技巧的。”
“报童拿着报纸沿街叫卖时,食肆、酒肆说书人念报纸的时候,你们觉得,路人和听众,会对什么标题的新闻感兴趣?”
“他们未必关心一个弱女子手刃仇人的新闻,却有可能关心亡国公主是如何被人一夜疯狂,原因在于人们是有低俗趣味的。”
“他们看报纸,听人念报纸,目的就是想看到、听到一些感兴趣的消息,而不是装膜作样。”
“所以新闻标题就得直截了当,迎合对方的需求,用含糊、夸张的文字,让新闻听起来很刺激,但实际上...”
道理不难弄明白,李时和弟弟们默默点头。
第一堂课上完,接下来是第二堂课。
李笠拿起一支毛笔,问儿子们:“好,谁来向我推销这支笔?”
这是他布置给儿子们的题目,有一日时间思考,于是,皇子们依次进行推销。
有说这笔写起字来如何流畅,有说这笔如何耐用,有说这笔出自名匠之手,有说这笔所用的毫有多么珍贵。
李笠对儿子们的表现还算满意,毕竟孩子们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没有生存压力,学推销学个神似,也就不错了。
李笠把笔拿回来,看着李时:“现在,我来向你推销。”
李时点点头,其他几个皇子瞪大眼睛看着,在他们眼中,父亲永远是最厉害的,没有任何事难得倒父亲,所以,父亲是他们仰望的存在。
“听说郎君擅长隶书,请留墨宝。”李笠说,拿出一张纸。
确实擅长写隶书的李时回答:“可以,可我没有笔....”
“我这里有。”李笠把笔递上去,李时和弟弟们都愣住了。
哇!原来是这么推销的!
他们看向父亲的眼神,充满了钦佩:父亲果然厉害!
“需求,注意这个词,需求。”李笠把笔递给李时,看着儿子们,缓缓说:
“我们推销物品、消息、内容以及想法,想要别人购买或者认同,一定要注意这个词,如果没有需求,就创造需求。”
“这样,别人就会买你的东西,或者认同你的想法。”
“小到与人交往,大到国家大事,都是如此。”
几个半大不大的皇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而李时拿着毛笔,若有所思。
向客人推销服玩器物,没有购买的需求,就创造购买的需求...
卖东西是这样,那么,观点呢?
推行一项政策呢?
他想到了之前,在恒安时,父亲对自己说起狼群、牧羊人、羊、狗、头狼的事情。
。。。。。。
崇山峻岭之中,大量兵马走在山路上,队伍长度有十余里,宛若一条大蛇穿行在群山之中。
这是行进中的楚军,他们要翻越太行山,返回河北。
时值正午,队伍停下,将士们纷纷寻找阴凉之处休息,而负责警戒的队伍则分布在高处,警惕的盯着四周。
一棵大树下,李时趁着休息的间隙,和父亲讲起自己的心得。
突厥此次吃了大败仗,接下来在一定时期内,对草原的控制必然无力。
那么,既然中原朝廷扶持某个部落酋长与突厥抗衡,形同养虎为患,那可以换个思路。
找一些弱小的狼,驯化成猎犬,再让这些猎犬,成群结队去追击狼群,协助牧羊人保护羊群,不好么?
这些猎犬,原本是狼,所以熟悉狼群的生活方式,能够追寻对方的行动轨迹,不比牧羊人自己去对付狼群方便许多?
具体怎么训化猎犬,怎么确保猎犬听话,怎么确保猎犬与狼群搏斗的积极性,确保猎犬不会又变成狼,具体再说。
李笠见儿子能想到这一层,很高兴,便问:“那么,怎么训化猎犬,怎么确保猎犬的积极性和忠诚呢?”
“推销,就像推销一样!”李时激动起来,父亲之前给他们上了一次课,教他们怎么推销物品,他从中获得启发。
“牧羊人想要猎犬听话,让猎犬愿意玩命干活,确保草原安宁,那么,要如何推销这个想法让他们接受呢?当然是需求。”
“没有需求,就创造需求。”
“他们的需求是什么?一句话概括,过好日子...”
“如果可以,至少冬天时,能有个温暖的过冬营地,不缺盐,不饿肚子,不想自己和家人安全几乎没有保障。”
“游牧生活很辛苦,如果可以,他们也想定居,但又不会种田,也不想被中原朝廷管得太严。”
李时的思绪,如同溃坝的洪水,汹涌扑来,一时间不知该怎么简要的说,所以絮絮叨叨。
李笠却听出儿子的想法是什么,而这想法,和他的方案有些相似。
没错,与其冒着养虎为患的风险,扶持某个部落酋长成为草原可汗,不如,将一些部落或边地豪强群体,培养为中原王朝在草原上的猎犬。
这些部落和群体,可以通过不断讨伐草原部落,获取人口、战利品,既可以壮大自己的实力,也可以因此从中原王朝那里,获取必要的生活物资。
但他们即是雇佣兵类型的武装群体,却又是武装行商的商队,将中原产出的各类物资,销售给草原部落。
又把草原上的产出,以及所劫掠部落的人口,运到中原销售,以此谋利。
就是做中原和草原之间的“中间商”,以及“商业秩序”维护者,变相对草原进行“减丁”。
而中原朝廷,给予这些部落、群体以必要的支持,确保对方的“活力”。
譬如武装他们,给他们提供稳固的后方据点,承认他们对新拿下的地盘有管辖权。
又提供充沛的货源,鼓励他们把生意做大,让为朝廷卖命时立下战功的人,在体制内有上升空间。
如此起来,这些以别样组织形式存在的群体,就会极度依附中原朝廷,如同凶猛的猎犬,对草原上的敌人张牙舞爪。
平日里撕咬群狼,不让其形成有威胁的狼群,必要时,协助牧羊人歼灭有威胁的狼群。
并协助牧羊人控制草原上重要水源、牧场,确保草原上无法出现规模过大的狼群。
用贸易互惠而不是上下级隶属的利益捆绑,使得这种群体的忠心超越个人道德,变成中原朝廷忠诚的马前卒,以及“中间商”。
这样的群体,可以有很多,相互间并无隶属,只对中原朝廷效忠。
他们必须把自己和中原朝廷捆绑在一起,利益和前途才能有保障,那么无论是谁当了头领,都得服从群体利益需求。
如此经营草原的方式,李笠知道后世有个类似的例子,那就是俄国沙皇最忠诚的工具人——哥萨克。
哥萨克是一种特别的群体,这些群体生活在草原地区,平日游牧、渔猎,顺便抢劫。
后来经过发展,成为俄国的雇佣军,成为俄国扩张的马前卒。
俄国对中亚、西伯利亚地区的扩张,离不开大量的哥萨克群体。
若参考这种“模式”,中原朝廷也可以给一些草原部落创造“需求”,让这些草原部落有机会过好日子,并有各类保障和特权。
然后中原朝廷将自己“确保草原稳定”的想法,“推销”给那些部落,并获得支持,让对方成为自己重建草原秩序的马前卒。
这种模式能有效么?确定能控制猎犬卖力捕猎,而不是变成狼群?
不知道,但可以试一试。
李笠看着儿子,欣慰的说:“你的想法不错,但要作为国策实行,必须完善,确保可行性,将来,说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