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想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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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众人盯着袁华也很尴尬,可为了任务,他不能让两个小姐姐说出自己的名字啊!

见众人的目光越来越奇怪,袁华一时间想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只能随口道:“不如我们再来玩一个游戏,大家相互猜一下对方的名字如何?”

“啥?”

冯娟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问:“猜名字,这咋猜?”

两个小姐姐望向袁华的眼神也特别怪异,估计在想之前不还好好的吗,咋就突然疯了呢?

袁华也很无奈啊,在心里把系统全家都问候了一遍,不过系统表示它没有家人。

话已经说出去了,怪系统又有什么用呢?袁华139的智商高速运转。

“就是找个相近的东西来比喻,比如陈艳,可以说燕子,是不是很好猜?”

袁华一脸迷人的微笑,特别像拐骗未成年的怪蜀黍。

张程程认真想了想,问:“哪我的名字咋比喻?”

“简单!”

袁华打了一个响指,道:“橙子,两个橙子,姓不用猜。”

一个小姐姐立刻道:“她叫程程?”

“聪明!”

袁华给了这个小姐姐一个鼓励的微笑。

“看,还是挺简单的吧!”

被袁华这么一忽悠,大家都被带进沟里去了,开始思考起自己的名字该用什么来比喻。袁华成功逃过一劫,偷偷抹了把汗,总算没被人当成神经病。不过事情还没解决,他还得在到达火锅店之前让两个小姐姐帮他买单。

为了争取时间,袁华又道:“我们人多,不如让两个小姐姐先猜我们的名字!”

彭飞立刻道:“我的名字好猜,也是鸟。”

“……”

“飞,对吗?”

“对对对,我叫彭飞,美女姐姐你真厉害!”

就在众人想名字的时候,袁华则绞尽脑汁思考如何让两个小姐姐帮他买单,可眼看火锅店越来越近,袁华依旧没想出个可行的办法来。总不能直接说‘小姐姐,你帮我买个东西吧’,这感觉很奇怪的好不好!

郁闷之中,袁华下意识摸出一支烟,正打算掏打火机的时候却忽然灵光一闪。不过这种事董佳颖帮他付钱的可能性最大,但袁华觉得先试试看,说不定系统出任务的时候就计算到了某些可能性。

不然这任务也太难了,一个陌生人怎么会主动帮别人买单?

“咦,我打火机呢?”

袁华故意说了出来,好引起两个小姐姐的注意。正好前面有个副食店,袁华立刻走了过去。

然而没走出两步,身后传来彭飞的声音。

“袁哥,我有。”

袁华转头,看着彭飞手中的粉红色打火机,心里顿时产生了爆打他一顿的冲动。

“不,我从来不用粉红色的打火机,太娘了。”

“???”

彭飞一脸懵逼。谁买打火机会注意颜色啊!这和娘不娘有什么关系?

蒲万松默默地掏出自己的打火机,道:“我这个是黄色的。”

袁华沉默了两秒。

“我也拒绝黄色。”

众人:“……”

袁华:“开个玩笑,我买一个,反正迟早也得买不是。”

袁华快步走进副食店,害怕谁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专门挑了个蓝色的打火机,袁华直接掏出了百元大钞。

副食店的老板是个大妈,顿时没好气地道:“没零钱找!”

袁华回头望向董佳颖,问:“你有一块钱没?”

董佳颖在包里找了找,道:“没,我有五十的可以不?”

这时,一个小姐姐掏出一个一元钱的硬币,道:“我这刚好有一块钱。”

“谢谢!”

袁华满怀激动,任务完成!

这任务完成得似乎很简单,却非常考验临机应变的能力,其中有几次袁华都差点失败了。

任务完成后袁华浑身舒坦都舒坦了,于是烟也不抽了,直接就把打火机揣进了兜里。

董佳颖奇怪得问:“你怎么不点烟了?”

袁华道:“你在旁边,吸二手烟对身体特别不好。”

董佳颖:“那你买打火机?”

袁华:“等送你回家后我再抽。”

董佳颖微微一笑,一脸的小傲娇。

然而段鹏一直在注意听两人说了些什么,这时立刻便道:“吃了饭我送佳颖回去就好,我和她住得近。”

董佳颖顿时就不开心了,瞪着段鹏道:“吃了饭我不回去。”

段鹏:“那你去哪?”

董佳颖:“我和娟娟逛街去。”

段鹏:“那……”

董佳颖:“我们女生逛街不需要你陪。”

袁华:“对了,我想买个钱包,晚上你帮我挑一个。”

董佳颖:“好啊!”

段鹏:“……”

蒲万松:“鹏哥,算了,晚上我们喝酒去。”

说话间来到火锅店,八人桌坐不下,还好这会早,众人要了一个大包间。

锅底都还没上呢,众人就喊来啤酒开始玩游戏了。

第一局董佳颖是狼人,没有悬念得输了,袁华直接帮她喝了一杯,道:“空着肚子喝啤酒不好。”

张程程嘟着嘴道:“我也空着肚子的。”

董佳颖望着段鹏几人道:“你喊他们帮你喝!”

“哼!”

张程程轻哼一声,道:“他们没袁华帅。”

冯娟塞了一块西瓜在张程程嘴里,道:“再帅也不是你的,吃西瓜。”

张程程:“西瓜不足以填补我的悲伤。”

冯娟瞥了张程程一眼,问:“那你要什么?”

张程程:“我要吃一整份毛肚!”

“你就是想趁机敲诈。”

由于这顿火锅女生居多,所以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董佳颖迫不及待地道:“我们去逛街吧!”

两个小姐姐自觉告辞了,不过却和袁华交换了手机号码,说下次请他们吃饭。

等两人走后,彭飞一脸贱笑地跑到袁华跟前。

“袁哥,下次她们请吃饭你把我喊起哈!”

董佳颖白了彭飞一眼。

“那你一个人去嘛!”

彭飞尴尬一笑,袁华则把小姐姐的号码给了他。那小心思,袁华岂能看不明白。

董佳颖挽住冯娟的胳膊,道:“我们走。”

张程程问:“那我们呢?”

陈艳小声道:“我们是多余的。”

张程程:“那冯娟呢?”

陈艳:“你信不信你过一会给冯娟打电话她就一个人了。”

张程程想了一会,道:“是说咋不喊我们。”

果然,当袁华、董佳颖和冯娟三人准备打车去商场的时候,冯娟突然道:“哎呀,我想起晚上还有点事,要不你们去?”

董佳颖拉着冯娟的手道:“啊,不是说好一起的吗?”

冯娟笑道:“行嘛,那就一起去。”

董佳颖:“……”

冯娟突然伸手捏了捏董佳颖的脸,道:“看你以后还装不装。”

接着,冯娟转身对袁华道:“我们家佳颖交给你了啊,不许欺负她。”

说着,还冲袁华扬了扬拳头。

上了出租车,袁华对董佳颖道:“你们关系挺好嘛!”

“那是!”

董佳颖知道袁华说的是冯娟,道:“其实我和燕子才是最早认识的,初中就是同学了,娟娟高二才转到我们班,不过嘛,也不晓得为啥反正就她和我关系最好。”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但聪明情商还高,并且愿意去照顾别人的感受。就比如刚才,冯娟早就知道董佳颖拉她逛街是为了摆脱段鹏,不然的话董佳颖会把燕子和张程程一起叫上。

董佳颖没思考过这些问题,所以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和冯娟关系最好,袁华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自然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而冯娟这样的性格,在出身社会以后绝对不会混得很差,如果专业知识再出众的话多半能成为成功人士。

这让袁华不禁思考起来,要不要把冯娟吸收进自己以后要建立的团队中去。

曾经屡次创业失败后袁华琢磨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哪怕再天才的人,能一个顶十个,可一个人的精力比不了十个人啊,也没法分身。

可惜上辈子袁华悟出这个道理有些晚了,就算想组建团队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培养人才了。所以这辈子袁华打算从大学开始就物色人才,将他们往所需要的方向培养。

冯娟这种人是万精油,最适合做团队的润滑剂,这种人看似没什么大用,可对一个团队却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人虽然很会审时度势,可骨子里却是最骄傲的,他们很有自己的想法,因此很难对别人忠心耿耿。想要让这种人为己所用,很难!

袁华在心里琢磨一阵便到地方了,这里是百货大楼,是整个东川的购物中心。

董佳颖问:“你想买什么样的钱包啊?”

其实袁华哪想买什么钱包,他打算去了锦城之后再为自己打造一两身行头,现在没必要买什么钱包。

“随便逛逛,也不一定非得买。”

百货大楼第一层都是金饰和男鞋,两人直接略过,去了第二层。

第二层是女鞋,虽然都是很成熟的风格,可董佳颖还是逛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哇!这鞋好漂亮”的感叹。

袁华没打算给董佳颖买鞋或者什么,两人还没确认关系,他怕吓到董佳颖。在袁华看来,太刻意的物质会折损爱情的成色,有些事必须顺其自然,因为爱情最迷人的就是这发展的过程了。

这让袁华很享受!

两人从第二层逛到第五层,又从第五层逛到第一层,时间眨眼便来到九点。

袁华道:“我送你回去吧!”

董佳颖点了点头,道:“我想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