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所疑虑,但李姓老人的大儿子和女儿还是选择相信他们的兄弟,这场由法官主持的面对面调解,因为双方分歧依旧,根本不可能取得任何共识,最终不欢而散。法官当场宣布,将择日举行庭审,让双方回去等待通知。
回到单位,赵律师马上向关云天汇报了调解情况,“两次调解均无结果,法官宣布择日庭审。”
“哼,我也预感到调解不会有结果,否则,对方就不会故意那么做了,既然他们诚心倒打一耙,必然早有预谋,占不到便宜绝不会轻易罢休。”关云天对调解结果并不意外。
“关总,通过这几天对案情的深入研究,我有个建议,不如咱们主动出击。”赵律师建议道。
“你的建议肯定有道理,主动出击怎么操作?只要对案情有利,你看着办就行了。”关云天道。
“在庭审之前,咱们跟他来个反诉,诉李姓老人的儿女们违反养老协议,要求法庭支持老年服务中心的主张。”
“如果你认为此举对老年服务中心赢得官司有帮助,那就按你的想法去办。”
一来因为和昌达集团近二十年的合作关系,老赵跟关云天早就成了好朋友,二来源于昌达集团对明洁律师事务所的慷慨,不仅每年的顾问咨询费年初就能足额到账,而且随着cpi的上涨,在事务所从未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昌达集团连年主动增加这方面支出,这笔费用多年来一直占到整个事务所总收入的三成,所以,赵律师把关云天委托的每一件案子,都当做自己的事来办。
就H市这家老年服务中心遇到的法律纠纷而言,通过分析,赵律师认为,如果关云天提供的材料全部属实的话,服务中心确实没有任何过失,不仅李姓老人的子女在诉状中的指控毫无道理和根据,而且他们姊妹三人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仅凭这一点,老赵跟他的同事认为,就应该提出反诉。
事务所的律师们对民事案件再熟悉不过,只用了三天时间,一份反诉状就送达了同一家法院。
“哟,我正要通知你们两天后出席庭审呢?你们却送来了反诉状,这是什么意思?”主审法官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有点茫然。
“案情非常清楚,我们的委托人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一直按照老年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在其家属拖欠费用的情况下,尽职尽责地为老人提供服务,垫付资金为他治病,直至为他办理后事,在此过程中,他的子女不仅从未露面,到现在却反咬一口,把我的委托人告上法庭。你也看到了,法庭组织的两次调解都没有结果,既然他们寸步不让,我的委托人只好反诉这兄妹三人。”赵律师解释道。
“言之有理,我也觉得这兄妹三人不近情理,两次调解,态度非常固执,可谓油盐不进。”主审法官不仅接受了赵律师递交的反诉状,而且对李氏兄妹的行为也很为不满。
按照程序,法庭第二天将反诉传票送达李氏兄妹手中,并告知他们限期应诉。
一个星期后,庭审正式开始前,法官问李氏兄妹要不要请一位律师,不知为了省钱,还是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很自信,兄妹三人决定自己辩护。
庭审开始后,原被告首先对事情经过做了陈述,很显然,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主审法官问道:“原告,你们的父亲病情加重后,被告是否通知过你们?”
“通知过,他们想给他换一种疗效较好的药品。”
“嗯,这一点双方说法一致。原告,你们当时同意换药吗?”
“我当时既没同意,也没反对。”李家老二说道。
“你父亲病情加重,医生建议为他换一种好药,你为啥不同意?”主审法官道。
“因为我没有钱,给父亲用好药,需要我哥和我姐出钱,所以,我要跟他们商量,他们同意后,我才能表态。”
“征求你哥你姐的意见了吗?他们怎么说?过后你给老年服务中心回电话了吗?”
“这个......,因为当时比较忙,我把这件事忘了,既没跟我哥我姐商量,也没跟老年服务中心联系。”
“于是,老年服务中心为了稳定老人的病情,他们自作主张,为老人换了好药,你们对此不认可吗?”
“是的,没有得到我们的允许,擅自替我们做决定,显然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所以,我们不认可。”
赵律师马上接了过来,“根据老人入驻时,家属与老年服务中心签署的服务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如果老人突发疾病,在暂时跟其家属或亲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为了挽救老人的生命,老年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使老人得到及时救治。所以,我的委托人按照协议规定办事,没有任何过错。”说完,老赵把协议呈送给主审法官。
“原告谁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们亲自签署的入驻协议?”
因为当初是李家老二将其父亲送到老年服务中心的,协议自然是他跟服务中心签署,到了跟前,法官拿着协议,翻到签字页,让他辨认是不是其亲自签名。
李家老二心知肚明,他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所以,只象征性地往协议签字页瞟了一眼,“没错,是我签的。”
法官收起证据,“请你回到座位上。既然服务中心按双方协议规定办事,他们的做法理应得到你们的认可。法庭是以理服人的地方,我提请大家最好保持冷静,不要意气用事。”
李家老大对此还是不服,“刚才被告代理人说得很清楚,协议上规定的是暂时跟老人家属联系不上,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问题是被告后来又跟我们联系了吗?一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做主,这让我很不理解。”
赵律师再次接过话来,“我的委托人不仅跟你们联系过,而且多次联系,但是很遗憾,你们留下的电话号码根本打不通。法官先生,如有必要,我们可以提供这方面的人证物证。”
“为了搞清事实真相,当然有必要证人到场作证,还有被告的物证,也请呈上来。”
法警通知在外面等候的老年服务中心肖经理进入庭审现场,法官问了几个相关问题,证人一一作答。物证是律师事务所调查人员去通讯公司调出来的通讯记录,其上显示,服务中心的座机电话和肖经理的手机,在那段时间分别拨打过四五十次李家老二在协议上留下的联系电话,结果显示没有一次打通过。证人证言与物证完全一致,在事实面前,李家老二只好低下了头。
“老二,这究竟怎么回事儿呀?那段时间人家为啥跟你联系不上?”李家大儿子和女儿不约而同问道。
“这里是法庭,正在进行庭审,我的私事能回家跟你们谈吗?”李老二近乎哀求地说。
主审法官看出了端倪,“知道这里是法庭,看来还有点法制观念,但我要提醒双方的是,凡是跟案情有关的细节,都要如实陈述,否则,一经查实,将以知情不报,故意隐瞒证据罪论处。”
李老二的大哥大姐当然了解这个兄弟的品性,他们预感到存在什么隐情,根据自己兄弟的为人,兄妹两人觉得即使走出法庭回到家里,这位兄弟也不会跟他们说实话,既然如此,还不如慑于法庭的威严,让他把实情说出来。
顺着法官的话,李老大故意说道:“老二,只要有助于弄清案情,咱们得配合法庭,难道你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只要跟案情有关,难言之隐也要如实陈述,不得有任何隐瞒!”法官严正指出。
场面陷入短暂的沉寂,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李老二耷拉着脑袋说道:“因为我跟社会上的人发生了一些私人纠纷,当时他们四处找我,没有办法,我只能暂时躲到别处,把手机也关了。”
“所以,老年服务中心多次跟你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是这样吗?”主审法官问道。
“也许就是这样吧。”李老二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从庭审情况看,赵律师提出的反诉建议太正确了,现在的李老二,哪像个原告啊!他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被告!
“什么叫也许?这就是事实!现在,双方争论的第一个焦点问题已经解决,老年服务中心完全按照协议办事,一方面让老人得到了及时救治,同时,也尽到了通知家属的责任,原告诉状中提出的指控完全不成立!”主审法官高声宣布。
李老大显然不甘就此罢休,“法官先生,刚才的问题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兄妹之间缺乏深入沟通,不了解全部情况,怨我们办事鲁莽。但是,后期当我们的老父亲病情加重,直至病危的时候,老年服务中心没能跟我们取得联系,导致我们未能向老人送终尽孝,我认为老年服务中心是逃避不了这个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