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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于隔天中午返回老美,并于当天晚上找到了巴德定居的那个加州小镇。
和苏菲所说的一样,巴德的行踪非常好找,约翰到镇上随便打听了一下就很轻松的获得了想要知道的情报。
因为小镇的居民对总是戴着那副又傻又蠢的牛仔帽的巴德非常的有印象。
在小镇居民的眼中,那个老牛仔四年来进出最多的就是镇上的酒吧,没日没夜的喝酒,是个糟糕透顶的人,且没有什么时间观念,从白天喝到晚上,从晚上喝到白天那是常有的事。
喝到一无所有,喝到卖了房子,卖的只剩下他的那副又傻又蠢的牛仔帽。
如今,他不得不为他的下一顿的酒钱去打工。
打工的地点就在街尾的那家天空歌舞厅。
约翰戴了一副帽子,走进天空歌舞厅的大门。
歌舞厅内部灯光黯淡,陈设也比较简单,与大城市的夜场相差太远。
这个时间点舞厅也没什么人,只有一个酒保呆在柜台后面擦杯子。
“嘿,老伙计需要点什么?我认为你再过两个小时来这里比较好,当然,你想找姑娘的话,或许要更晚一点。”
酒保客气的和约翰打着招呼。
约翰耸了耸肩,说道:“给我一杯啤酒。”
酒保用擦好的杯子给约翰打满了一下。
约翰喝了一口,“嗯,味道不错。我先去那边坐一会。反正都是打发时间,来早来晚都一样。”
酒保说:“那请先慢慢享用。乐队一个小时之后才会来。”
约翰点了点头,端着啤酒来到角落随便挑了张座位坐下。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约翰要亲自来这里近距离的观察一下巴德,看看所谓的加州刀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没有过多长时间,约翰就看到门口开来了一辆破旧的代步车。
有个戴牛仔帽的男人从那辆车下来,径直走进舞厅。
约翰仔细一瞧,进来的这个戴牛仔帽的中年男人正是巴德。
虽然约翰之前并没有见过巴德本人,但经过镇民和苏菲的描述,再加上他这顶又傻又蠢的帽子,想不认出他都难。
“嘿,巴德,你又迟到了,迟到了二十分钟。老兄,你真的没有时间观念么?”
酒保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对巴德道。
巴德无所谓的嚼着烟叶,“不是还没有客人上门嘛。”
酒保目视角落坐着的约翰,“老兄,那不是么?”
巴德回头瞧了一下。
果真角落那里坐了一个人,只是那个人同样戴了一副比较宽大的帽子,加之光线又暗,并不能看清他的长相。
“是巴德么?!叫他么的给我滚进来!”
办公室那边传来叫嚣声。
酒保向巴德做了一个“祝你好运”的表情,对他道:“老板叫你了。”
巴德吐掉口中的烟叶,向声音来源的方向走了过去。
“老板,你找我?”巴德靠在门框上看着老板。
老板同样在看着他。
看了巴德足足有十秒钟,才说道:“我不知道你之前是在哪家洗车场打工的,迟到了足足二十分钟还会让你进去,当然,我认为这家洗车场肯定不是我的,虽然我同样有一家洗车场。”
巴德狡辩道:“可是……外面也没有什么客人嘛。”
“没有客人?你睁大你的眼睛看看,还是说你想要向我证明什么?又或是你需要给你自己找个其他的理由。”
老板看着巴德说。
巴德再次回头望了一眼坐在角落的约翰,对老板道:“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个保镖,我是负责这里安保的,您看现在这里也没人闹事。”
老板却道:“那你的意思是,你拿我的钱,却没有干你该干的活?”
巴德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不是那个意思?好,我们来看看你的排班表。”
老板一边说一边取下挂在墙上的日历,“明天你有班么?”
巴德说:“有。”
“你没有。”老板划掉了巴德的名字,“因为你根本就不知道明天要上班。明天你有没有?明天没有。后天呢?”
巴德说:“后天我有。”
老板再次划掉了巴德的名字,“不,后天你也没有。大后天你也没有,再往后你也同样没有……”
老板在排班表上一直划掉了巴德未来一个星期的班。
“……”
巴德已经无语了。
老板扔掉笔,“现在请回家等我电话,一个星期之后,你确定你记得上班的时间我们再谈。”
“唉……”
巴德无声的叹了口气。
“还有,”老板看向巴德的帽子,“我记得我跟你说过,不要在我这里再戴那个又傻,又蠢,跟驴一样的帽子。”
巴德回头看向坐在角落的约翰,对老板道:“可是客人也戴了帽子。”
老板说:“可是,我不是客人的老板。我是你的老板。因此,我希望你把这顶又蠢又傻的帽子留在家里。”
巴德只得把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
老板说:“很好,现在你可以走了。对了,临走之前洛姬还有点事情找你。”
洛姬是舞厅的老鸨子,她的手下有不少姑娘,但姿色好的几乎没有,至少巴德是这样认为。
巴德从老板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正巧遇到洛姬从卫生间出来。
洛姬对他道:“很抱歉巴德,厕所的马桶又堵上了,粪水流的满地都是,我希望你在人流高峰到来之前尽快搞定它。”
巴德点了点头,“好,我会把那里弄干净的。”
约翰坐在角落亲眼看到巴德拿了保洁用品进入厕所,足足搞了半个小时,一直搞到客人开始渐渐变多,才擦着汗从里面出来。
约翰坐的地方离办公室较近,里面刚才说了什么,他听得一清二楚。
约翰心中暗想:曾经的加州刀神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被老板训斥也不敢发作,还被老鸨子指派去扫厕所,都不知道他的实力是不是缩水严重,我解决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摸到那么多的经验、专精、特性。
不如搞一把枪直接干掉他,早点去签收他的老哥比尔的那份大快递。
老美这边搞枪比较容易,远不像在曰本那边兑换一把普通的枪竟然需要五十枚酒店金币。
约翰只花了两枚金币就兑换到了一把不错的手枪与十五发子弹。
当然,兑换来的枪和子弹都是无法被追踪的,绝对的安全,落到任何人的手中都无法被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