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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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元历212年,世纪环球大厦。

  沈旭站在大厦最顶层,他穿着黑色风衣,刺骨的风将衣服吹得啪啪作响。

   45度角仰望天空,沈旭望着眼前美丽的景色,他轻微叹息一声,夕阳照耀下,他的背景显得格外孤寂。

  “要跳就跳,你装啥忧郁啊?每次自杀都来这招,我都看腻了。”一只鹦鹉扑腾着翅膀,落到沈旭肩膀上,翻了个大白眼,刚刚那句话就是它说的。

  “你这只聒噪的丑鸟,给我闭嘴!”

  “我凭本身嘲讽,你凭什么让我闭嘴,凭什么?凭什么?”

  “懒得跟你说,别站在我肩膀上。”

  “我凭本事站你肩膀,你凭什么不让我站?”

  “风太大,刚刚我没听清,再说一遍?”沈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鹦鹉的脖子。

  “我错了,哥,对不起,打扰了!”鹦鹉面色一整,正经且严肃的说道。

  “你还没放弃寻找吗?”鹦鹉又重新落到沈旭的肩膀上。

  沈旭摇了摇头。

  “你说的觉醒者真的存在吗?”

  “我亲眼所见,虽然这10年来我只见过一次,但...”沈旭沉默下来,没有往下说。

  “你开心就好,但你自杀会连累到其他人,这种做法是不是有些不道德?”

  “道德?我不需要妇人之仁,为了达到目的,我会用尽一切手段。”

  .........

  “嘭!”

  “啊啊啊!!”

  尖叫声在路边响起,忽然从空中掉下个人,吓坏了很多上下班的吃瓜群众。

  此时沈旭的模样惨不忍睹,整个人摔成肉酱,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沈旭坠下时,鹦鹉也跟着下来,盘旋在半空中,审视着下面的众人。

  终于,它的目光定格在一位年轻金发美女身上。

  金发美女的名字叫罗丝,她也是吃瓜群众之一,不过她的胆子很大,事发之后立即冲上去拍了几张照片。

  看见手机里的照片,罗丝很满足,回去批点马赛克又可以在朋友圈引一波点赞。

  只是下一刻,她感觉自己意识有些模糊,一个踉跄栽倒在地,等她再次睁开眼后,她的瞳孔恢复清明。

  罗丝立即打量四周,看见毫无异常后,她才叹了口气:“又失败了。”

  与此同时,鹦鹉也飞到罗丝的肩膀上,道:“又失败了吗?”

  “嗯。”

  罗丝,不,应该说沈旭有些无奈的摊了摊手,对于这次失败他早有预料,倒也没有失望。

  他现在使用的是罗丝的身体,大量与罗丝相关的记忆涌现出来,沈旭也见怪不怪了。

  拿着罗丝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开了间房,上去后沈旭倒头就睡。

  他丝毫没有探索罗丝身体的兴趣,别说女人,十年来他连大雕萌妹的身都上过,其中多少辛酸多少泪,不足为外人道也!

  十年前,永恒星梦元历202年。

  沈旭在一间完全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醒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他终于了解到永恒星过了202年,然而他完全没有这202年的任何记忆!

  可怕的是他能在现实中找到他存在的证据,那些人都拥有和他一模一样的相貌和名字。

  期间他当过学者,当过作家,当过博士,甚至能在纪录片和论文中找到他的身影,

  但他就是没有任何印象,他的记忆像被剪掉,被格式化了一般。

  他想起他202年前死亡时的最后记忆,那灭世的景象和这美丽的都市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最让他惊恐的是,他无法从任何资料上找到那场灭世之战。

  甚至,灭世前的世界都没有任何记载!

  仿佛一切都被凭空抹去。

  仿佛所有人的记忆都被修改。

  这已经不是政|府掩饰历史的问题,而是连政|府高|官都没有一个人记得这段历史,史书也没有任何记载。

  他感觉他被整个世界孤立,沈旭尝试挽回,尝试唤醒哪怕一人的记忆。

  一切都是徒劳。

  因为在所有人的认知中没有灭世概念,沈旭的话只会被当成妄想症,是一个疯子。

  终于,他被抓了。

  是一个神秘的组织。

  沈旭不清楚名字,

  但知道,他要死了。

  枪决。

  他的尸体被焚灭,连带着他所有的言论。

  但他没死成,意识苏醒后,他发现自己附身在殡仪馆的焚尸员身上,正在搬运着原本属于自己的尸体火化。

  很讽刺,但却是事实。

  他没有时间难过,那恶魔般的记忆一直围绕着他。

  他不会死亡,或者说每次死亡后都会在别人身上重生。

  终于有一天,他在现实中看见了一道金幕,虽然规模小上无数倍。

  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不见这道金幕,他们也不会靠近,潜意识中他们宁愿走更远的路也不会踏入其中。

  沈旭发力狂奔,路过马路时,巨大的货车冲来。

  沈旭飞出20几米,当场死亡。

  再次睁开眼睛后,他发现他处于金幕内,由此也看见了普通人一生中难以想象的事情。

  街道被破坏,地上血流成河,沈旭最后了解到,屠戮人类的是名为觉醒者的怪物,他们强大,狡猾,拥有常人无法理解的恐怖破坏力。

  一个照面,沈旭就被杀死。

  醒来后,金幕已经消失,已经破碎的建筑全部复原,已经死亡的人类全部复活,没有人记得建筑曾经被毁灭过,也没有人记得他们曾经被杀死过。

  人们还是按照自己的生活作息,工人去上班,学生去上学,妇女去买菜。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他们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这种笑容在沈旭看来是那么的讽刺。

  他们,还是人吗?

  人类死亡后,四肢断裂后,变成肉沫后,真的还能重组?还能还原吗?

  自己,又是什么?

  为什么只有他能看见?

  为什么只有他没被清除记忆?

  为什么只有他拥有这些痛苦的记忆?

  沈旭选择将记忆深埋在内心最深处,他没有强大的力量,顶多算有个不死的能力。

  但这能力没有卵用,除了赋予他不死的特性,无法为他解决任何问题,无法让他强壮哪怕一丝。

  他努力过,争取过,到最后,他放弃了,变得冷漠,变得麻木。

  他想过解脱,可惜,死亡对他来说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这是一场噩梦。

  可怕的是,受到这场噩梦的影响,他染上了不良癖好——爱作死。

  自杀被他玩出新花样,饮毒、割脉、跳水、上吊、跳楼、纵火、卧轨、触电等等,但,

  无一例外,全都失败。

  “如果,如果真的能让我拥有强大的力量,或许,我终将能找到答案吧。”沈旭呢喃道。

  .........

  “哎哟,装忧郁?给本鸟起来,你输了,快点,一包辣条!”鹦鹉落在沈旭床头前,大声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给炖了!”沈旭恶狠狠说道。

  “你不舍得滴,本鸟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话题的——鸟!”鹦鹉颇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鸟,你说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别叫我丑鸟,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顶你个肺儿。哦不,丁妮格非尔!”

  “我警告你别提这个名字,本鸟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种娘炮名字,本鸟已经想好了新名字,以后本鸟就叫乔沃德·达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喷出,将丁妮格菲尔喷成落汤鸟。

  “鸟才啊,我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还没一只鸟优秀?”

  “别废话,赶紧给本鸟去银行取钱,然后买一箱辣条回来。”

  “哎呦我擦,刚刚明明还是一包的!真当我的数学是音乐老师教的吗?”

  “刚刚是刚刚,你看你的颓废风不是被本鸟给剔除了吗?我收点报酬难道有错吗?”

  沈旭:“......”

  沈旭来到最近的银行,准备将罗丝卡里的钱寄到她父母的账户上,毕竟罗丝已经相当于死了,死亡的原因还是因为他。

  反正钱对沈旭来说压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总裁身上,随便弄了点钱出来到现在都还未花完。

  银行很大,进去后丁妮格菲尔便在沈旭耳边嘀咕:“本鸟发现这里有五个劫匪,都带枪!”

  “带枪?”沈旭眼睛一亮这个好!,他爱作死的癖好又上头了。

  银行很快便办理好转存手续,沈旭和丁妮格菲尔对视一眼,丁妮格菲尔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抢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尔敞开喉咙大叫。

  现场的人还未骚乱,先乱的是银行劫匪,过度紧张之下,一个劫匪掏出枪,大喝道:“都别动,抢劫!”

  现场立即乱了起来,不过在劫匪开了一枪示威后,众人立即蹲下,将金银首饰老老实实拿出来。

  “这只死鸟,居然坏了我们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银行出入口一关,丁妮鸟想飞也飞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鸟不能死,丁妮鸟陪伴了他好几个年头了。正如丁妮格菲尔所说,它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话题的人,没有丁妮鸟,他早就在无数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为以往只是他会死,丁妮鸟不会有任何安危,现在的情况是他和丁妮鸟都可能会死。

  沈旭一把将丁妮鸟抓住,将其护在自己怀中,然后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着这个时间,他立即冲向大门。

  “砰!砰!......”

  枪响了,沈旭倒在银行门口处,丁妮鸟浑身羽毛被血浸湿,不过却是沈旭的血,被护着的丁妮鸟并没有受伤。

  弥留之际,沈旭听见劫匪头子大骂其他劫匪蠢货,抢劫被抓判个十几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来了。”沈旭艰难笑了两声,意识陷入黑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