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碎叶—河中2
0.01秒记住本站域名 [5200xiaoshuo.com]

听到这个消息,外蕃索伦和外蕃蒙兀的人忍不住发出一阵欢呼。

  

  大炮就是真理。

  

  对善于持强凌弱的鞑子来说,这种真理特别容易理解。

  

  以往秦军中的汉兵虽然强,但没有大炮,就算不上完整的汉兵。

  

  现在有了大炮,尽管只有二十门,比华军打仗时动不动数百门大炮齐轰一举击溃敌人还差的很远,但这就是拥有真理了。

  

  所有索伦和蒙兀人都坚信,拥有真理的汉人是无敌的!

  

  那么不管从河中来的敌军有多少,那都是一头肥猪,宰了他们,就能发个大财了!

  

  心情放松之下,鞑子们已经开始议论这次能抢到什么好东西了,如同聊家常一般。

  

  上次在八剌沙衮大破帕尔斯军,每个参战的士兵都分到不少战利品,马匹骆驼等大牲口都是先集中给大王,然后再按功劳大小分配给各家,今年开春耕地的时候,很多人就是用了马来挽犁,效率比人推犁高了许多。

  

  还有大量武器铠甲,汉人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人家有枪,也不在乎甲具,那些刀剑和旧式铁甲自然便宜了鞑兵。

  

  当时碎叶王宫前的广场上堆满了武器,各家按定额随意挑选,挑剩下的破烂甚至直接回炉。

  

  当然,更重要的其实是奴隶,虽然鞑兵没有权利蓄奴,但奴隶多了,你就可以花点小钱从汉人那里租几个奴隶来做农活,或者给汉人当个庄头,管着那些奴隶干活就行。

  

  这可以节省很大力气,让鞑兵们有体力去参与更有油水的劳役——护卫商队、物资运输队,或者围猎什么的。

  

  对了,奴隶多了,鞑兵可以用功劳抵或用钱财买个帕尔斯的婆娘。

  

  奴隶女人总是很便宜的。

  

  徐代炫冷冷的看着这些兴高采烈的野蛮人。

  

  他们都是自己的手下,这不假,但就他们现在这个样子,如果华夏帝国衰落,他们还会成为汉人的威胁。

  

  就像一群狼,若是人类强大,那么什么鞑子都会乖得像狗,若是人类衰弱,那么它就一定会扑上来咬人。

  

  ‘还得想想办法好好训他们。’

  

  其中一个办法是拆碎他们,不让他们组织起来。

  

  如今秦国除了碎叶等少数几个城市之外,其他都是以村为单位居住。为了让异族兵没法组织成一个整体,汉、索伦、蒙兀、吐蕃、西域回鹘、西域羌等民族都是混居的。

  

  通常来说,一个一百户人口的村子,应该有十户汉人,三十户索伦和蒙兀,三十户吐蕃,其余是西域的回鹘、羌以及本地的铁勒和帕尔斯人奴隶。

  

  以汉人为村庄的主要管理者,各族村民互不统属也互不相识,很难以血缘或者别的什么纽带连接在一起。

  

  只是等到打仗的时候,由于装备和技战术不同,秦军还是得以民族为单位各自编营,作为基础编制行动。

  

  徐代炫打算,这次胜利之后,就趁着分战利品收买人心的机会,把作战单位也彻底打乱,宁愿战斗力弱一点,也要改变这种各民族单独编组的现状,尽可能以汉人为军官,重组秦军。

  

  ……

  

  撒马尔罕,粟特语“肥沃的土地”之意,中亚最古老,同时也是最繁华的城市。

  

  千年前,汉人称呼这里为康居,主要居民是商业民族粟特人,唐时曾在这里成立康居都护府,但后来唐军放弃这座重要城市,撤回本土,这里就被帕尔斯人吞并。

  

  较早居住在这里的粟特人善于经商,汉朝时他们就是往来丝绸之路谋利的商业民族,在中亚一代以豪富著称,但他们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属于哪个外来者势力强,就投靠哪个的墙头草。

  

  所以,虽然是粟特人给了这座城市以繁华,但现在,这“肥沃的土地”的主人,是帕尔斯人的皇帝沃洛佳西斯三世。

  

  沃洛佳西斯三世年近五十,身形庞大,肌肉紧绷,把他身上华丽的金甲撑的鼓胀起来。

  

  浓密乌黑的络腮胡配上狮子形状的金盔,很容易让人以为这是一头真正的狮子。

  

  沃洛佳西斯三世是一个武夫,人生最大的爱好是征服,美酒以及美女。

  

  在以往四十多年的人生中,他已经成功征服了广袤的土地,并且把被征服者最美的妻女姐妹关进自己的后宫之中。

  

  这样一位以武功自傲的帝王,当然不可能接受自己统治的土地被别人抢走。

  

  所以丢掉八剌沙衮一年之后,他亲自率领帕尔斯军的主力来“收复”领土了。

  

  “达尔克卿,你还是坚持反对直接进攻吗?”

  

  帕尔斯皇帝的声音很粗重,如同狮子在低吼,胆小的人听到王者的这种质问,大概率会瑟瑟发抖,并且不再坚持己见。

  

  但是达尔克偏偏就是个会坚持己见的人。

  

  “我反对直接进军八剌沙衮,陛下。”

  

  在皇帝居所的大厅中,达尔克单膝跪下,声音不大不小,但十分坚定的说

  

  “我们不可能攻下敌人的城市。如果说我们野战还有机会的话,攻城成功的可能性实在太低了。”

  

  华夏还是齐国的时候,达尔克就曾经在遥远的东方游学,他见识过华夏早期的炮兵,甚至参与过几次华军与金军的大战。

  

  那个时候,华军的特色就是,防守几乎坚不可摧。

  

  凭借大工程量的防御工事,结合大炮和火枪,达尔克认为任何人都无法攻克有足够兵力驻守的华夏城市。

  

  秦军也是华军的一部分,如果有可能,达尔克希望能够把秦军引到野外来,利用秦军炮兵机动性不好的机会,在野外摧毁,然后用缴获的大炮攻击八剌沙衮。

  

  直接攻城,只会是一场灾难。

  

  “达尔克万骑长的勇气不知道去了哪里。”

  

  皇帝还没说话,站在沃洛佳西斯三世身边的另一位万骑长冷笑着说道

  

  “那种叫做大炮的东西,国内也在试制,我去看了,确实很厉害,但那种东西优点和缺点几乎同样明显——命中率实在太低了!”

  

  “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还是勇气和剑,我们有这么大的兵力优势,如果连主动进攻都不敢,异徒一定会嘲笑我们的勇气。”

  

  “法尔兰卿说得对。”沃洛佳西斯三世冷漠的看着达尔克,做出最后决定“如果你没有直面敌人的勇气,那就不要参战了,在后方跟着皇太子一起行动,保护他好了。”

  

  “我们进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