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洪门大佬洪森一向都是个很自负的人,也是个不肯轻易认输的人。≦菠=萝=小≦说
可是自从认识了宋志超以后,三翻四次地受到挫败。一开始,他还信心十足,希望能够凭借自己的势力,来胁迫住宋志超,独霸万科VCD在北美市场的独家代理权。
可惜,宋志超根本就不鸟他,并且挫败了他的阴谋。
无奈,洪森只好退而求其次,再次利用大家同是华人的份上,打感情牌,希望宋志超能够看在彼此同根同源,而洪门在洛杉矶的实力又十分庞大份上,可以对半瓜分北美代理权,没想到,再次被宋志超无情地拒绝。
作为一个大佬,作为一个岁数很大的老家伙,洪森内心很尴尬啊。
三翻四次被一个小辈给拒绝,给打击,他这一张老脸都快没地方放了。
恰好此时宋志超开始和木村中雄决战,万科VCD大战索尼录像机,在洪森看来,这次宋志超必输无疑,到时候自己就能抬起失败的头颅,再次约见宋志超谈条件---可是……
人算不如天算。
宋志超竟然在好莱坞巨星趴体上高声宣布他将要收购索尼娱乐。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要说整个好莱坞被惊动了,连带美国的街头巷尾都在谈论此事---毕竟索尼娱乐的前身可是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代表着美国人的骄傲和荣耀,现在这家公司再次出现变故,立马就引起了全美国人民的注意。
“中国人要代替日本人掌管哥伦比亚啦!”
“中国财阀击败日本索尼,即将收购哥伦比亚!”
“亚洲人!又是亚洲人!黄祸即将席卷美国!”
总之,不管是惊愕的,还是恐惧的,还有危言耸听的,说什么的都有。
对于美国人来说,宋志超无疑是一个比日本人更加可怕的存在---至少日本人在收购哥伦比亚的时候,还闹得风风雨雨,宋志超倒好,直接宣布收购,连眼皮都不眨一下---听说总收购金额可是天价的伍拾亿美金,这么一大笔钱像这样一次性拿出,在美国人眼里,宋志超绝对是土豪中的土豪。
而在美国那些华人眼里,就不一样了。
在此之前,因为洪森的原因,很多华人都认为宋志超是一个不合群的家伙,是一个不懂得好赖的年轻人。凭借自己有那么一点小资本,就敢在美国耀武扬威。
可以说,这一阶段很多华人对宋志超的态度和认知都是,轻蔑的,鄙视的,认为他不知好歹。
可是现在---
宋志超宣布收购索尼娱乐,立马就让这些华人目瞪口呆,随即心里头泛起奇妙的浪花,哗啦啦,出现四个大字---华人崛起!
没错,就是华人崛起!
一直以来,因为国内经济不发达的缘故,华人在国际上一直都被美国人看不去---事实上直到2000年以后还是这样。
因此很多华人内心深处是渴望有人能够站出来,代表他们,给那些美国佬一些厉害瞧瞧。
可惜,这样的梦想太难实现了。
唯一实现过的,也就是李小龙的功夫片,里外把鬼佬打得哇哇叫,可现实中,实力就是尊严,实力就是权力---当你拥有了实力的时候,就可以为所欲为,比如说,收购个好莱坞电影公司玩玩。
以前,这只能是做梦。
可是现在,宋志超却快要把众多华人的这个梦想实现了。
一时间,宋志超三个字不再是“不识好歹”,“没大没小”,也不再是“傻小子闯美国”,而是“铁骨铮铮”,“为国争光”,“龙行美利坚”!
于是,当你走在美国洛杉矶唐人街的时候,此时听到最多的就是,“宋志超是个机灵仔,懂得为国争光!”“宋志超收购索尼,真的是有够犀利!”“看那些美国佬以后还敢不敢小瞧我们中国人!”“宋志超真够棒的!”“是啊,他简直是我们的骄傲,是华人之光!”
从不知好歹,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摇身一变,成了民族骄傲,华人之光,这前后巨大的反差,让洪森洪老爷子有些坐不住了。
要知道,作为一名十分合格的老江湖,洪森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这个世界不是黑就是白,不是好就是坏。
之前,在自己的影响下,宋志超是个反面人物,自己是正义的使者,正义的化身……可是现在呢,宋志超口碑跟道琼斯股指似的直线上升,好到爆棚,那么问题就出现了,既然宋志超摇身一变成了民族英雄,成了好人,那么与他对着干的自己成了什么?不用猜,用屁股想都知道了。
作为老江湖,洪爷的反应还是很快的,当机立断,立马就带着儿子,带着曾经得罪过宋志超的洪英亲自登门道歉。
当然,对于洪爷来说,登门道歉挽回声誉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他俨然已经看清楚了宋志超的实力,那么对于拥有如此强大实力的人最好的联络方法就是---合作!
彼此合作,才能彼此影响。
当然,洪森也早打消了占便宜的念头,准确地来讲,他这次登门造访实际上是做好了“吃亏”的准备---因为洪森除了知道“交好要趁早”之外,还懂得什么叫“吃亏是福”。
在这样的心态下,洪森这才气定神闲地把自己的建议给提了出来,彼此通力合作,洪氏可以帮助宋志超在全美构建最庞大的货运渠道,让万科VCD更快更直接地摆上货架进行销售,缩短来回的时间和仓库运输消耗,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的仓库管理费用和物流费用。
面对洪森提出的这个建议,宋志超笑了,“洪爷,你可不是那种喜欢吃亏的人,说吧,你需要什么好处?”
洪森闻言,就哈哈一笑道:“好说!我的要求很简单,等你收购了哥伦比亚之后,我也参上一股!在洛杉矶呆的久了,也很想拍拍电影。”
顿了顿,又道:“人家常说不到长城非好汉,我的意思是既然身在好莱坞,当然要拍电影了,要不然,我这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头,会死不瞑目!”
宋志超似乎对于洪森提出的这个条件一点都不感到吃惊,不过还是问了一句:“你就不怕赔钱?索尼都快赔死了!
“哈哈哈!别人或许会赔钱,你却不会。”
“哦,你就这么信任我?”宋志超奇了。
洪森微微一笑,“不是信任,我是在赌一把---我研究过你在香港投资魅影娱乐的所有事,你连剧本都写的出来,投资的戏没有一部亏损的,相反,几乎部部盈利。”
洪森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志超,似乎想把他看穿,看透,“这样的你如果掌控了哥伦比亚,恐怕未来好莱坞影坛的格局,即将重写!”
“呵呵,洪爷,你太高看我了。”宋志超摇头。
“不是我高看你,是你有这份实力。”洪爷身子微微前倾,目光紧紧盯着宋志超的脸,“告诉我,你为什么知道哥伦比亚亏损,还要花费伍拾亿美金收购它?如果你能说出一个让我相信的理由,我就信你!”
宋志超:“……”
是啊,他为什么要收购?
哥伦比亚那么赔钱。
他还收购,在很多人眼里他就是个疯子。
可是在洪爷这种人眼里,却认为他是有恃无恐。
宋志超,他有什么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