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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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宫是道观,大明有许多座朝天宫,多兴建于道君皇帝嘉靖时期,而在那之前的朝天宫在南京,这个名字是洪武皇帝朱元璋定的,为朝见天子之意。

  

    南京朝天宫在历史上有多种身份,最早是吴王夫差、孙权的冶铸兵器之所,后来有时为寺庙、有时为学宫、有时为道观。

  

    但在明朝,尽管它依然还是道教建筑,前有三清殿、万岁殿,但更有习仪亭,也承担着官僚子弟袭封前学习朝见天子礼仪的使命。

  

    朝天宫是个好地方,亚州也确实需要这样一个地方,万历皇帝赐下许多金牌还尚未发下,这些部落首领待将来局势安定也都是要去朝见皇帝的,但亲手修建一座朝天宫?

  

    说实话像这种大型工程,陈沐还真没想过,他下令盖过最大的建筑群就是南洋军府卫岛的联合炮庙阵地,让他去修真庙?

  

    不过在金城,那边的百姓早就做好兴建大型建筑的准备了。

  

    金城知县吴中行安置百姓的方式与常胜相似,在得知邹元标安置六万余百姓的方式后,他也有样学样,不过是将百姓分别安置于状元桥南北东西四个方向,一切生产为上。

  

    金城是块福地,北方有普遍生长至十五六丈的高耸红杉,围大二、三丈;南方有等待挖掘的金铜大矿,取之不尽;西临海岸遍及渔盐之利,东部则有群山阻隔了荒漠,山有飞禽走兽,可供打猎制皮。

  

    两万余移民百姓合以郑屠部的子民让金城县在籍百姓数逾五万,安置于横二百里、纵千里之间散落而居,而且并未遇到像常胜县那样粮食紧缺的窘境。

  

    郑屠部上万人本就是金城县治下百姓,他们的生产不因明军到来而开始、也不因与西军征战而停止,虽然种植口粮稍少,但到底能提供人们生存所需的粮食。

  

    何况北方还有尤为庞大的伊族部落、东北数百里外还有尤为凶狠的黑脚人。

  

    黑脚人在与吴知县的战争中被打得大败,如今一部分最凶狠且不愿半点妥协的部落已向东迁徙,仍然留在同伊族接壤土地上的黑脚人也在镇朔将军炮的教育下变得热情好客。

  

    他们比伊族人富裕的多,金城与伊族、黑脚两个大部落贸易能得到大量粮食。

  

    平心而论,如果一场大战让吴知县找到一点儿总督的感觉,那现在他就是一省总督。

  

    因为一个草创的县城,要比一个上千年形成、上百年治理的省级行政区难得多,要管理的事情也要多得多。

  

    比方说除了治理县中、守御作战这些常规的工作之外,吴中行还在编修县志,专门指派县中六人跟随他深入各地,了解土民与百姓的生存方式,并对途中一切加以辨别。

  

    主要是认识并记录草本与蠃鳞毛羽昆五虫,比方说受他们利用的巨大红杉,在县志中人们对这种植物的认识为树纹美、材质轻软而韧性十足、一身上下皆可入药,可用于建筑、搭桥、家具、药材、畜牧与鞣皮。

  

    建筑、搭桥、家具这些不用多说,任何树木都能提供这些用处,但药材、畜牧与鞣皮就不是任何树木都行了。

  

    杉木的根、叶、树皮、木材、球果、杉节都能做药,这是移民来的医生说的。

  

    至于畜牧则是因为杉木生得极大,而从黑水靺鞨群岛到这里广泛分布着大鹅,是当地人畜牧的主要牲畜,一些生长超过千年的杉木树心通常会腐烂,但杉木的外层却依然完好,当地土民就会把这样的树叫做鹅圈,在里面养鹅。

  

    鞣皮则是用树皮提出来的胶,就像鹅圈一样,明朝百姓通常是不这样做的,虽然在元朝人们就已经会使用栲胶鞣革,但只在一些特殊用途时使用,最普遍的工艺依然是石灰脱毛、硝化鞣皮。

  

    但在这边,人们用杉树皮提炼出一种土黄色的栲胶,用来鞣皮并染色,这也是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皮具都是原色。

  

    这种皮也被称作植鞣皮,很硬很厚。

  

    吴中行在金城越来越得心应手,此时此刻,就算拿国内的知府跟他换,他都不会去。

  

    没有人会放过能让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

  

    极短的时间里,金城县南北各地立起四座金园、六座木园、三座胶园与三座皮园与四座粮园、两座瓦园与一座硝园,每座园子就是一座工厂,但根据生产的不同用途起了不同的名字。

  

    金城不但制金锭、铜锭,还生产面粉、木材、皮具、砖瓦、栲胶、熬硝等多种特产。

  

    在古代很长时间里,人们都认为硝为中国特产,因为只有中国人会提炼天然生成的硝。

  

    当然到这个时代不一样了,随元军西征,被称作中国雪的硝石被带往阿拉伯世界,随即传入欧洲,一同带走的还有农民自碱土制取硝石的方法。

  

    而碱土,降雨越少的地方含碱越多,所以明朝的硝匠多集中西北,所以陈沐能从岩洞中取得硝石。

  

    金城县东方的南北纵贯的巨大山脉阻隔了西海岸的水气,山脉东侧降雨稀少造成了大片碱土。

  

    黑云龙的骑手穿越山脉缺口向东奔走,他们用战马踏出道路,在一望无际的碱土大漠中发现名为休尼人的部落,马队首领呼兰与他们一见如故。

  

    这是一片未经西人祸害的土地,因为除了零星可见的仙人掌外这里寸草不生。与之相对,休尼人的男子都是好猎手,不会打猎的人都饿死了。

  

    在呼兰眼中,一个蒙古兵的优秀与否取决于三点,首先他要是个优秀射手、然后是个优秀战士、最后还要是一名优秀的骑兵。

  

    休尼人已经完成了第一步。

  

    不过吴知县并不打算让他就地募兵,金城的士兵已经狠多了,朝鲜人、女真人、蒙古人、日本人,这些奋武张扬的各族武士随处可见,比起募兵,吴知县更在乎的休尼人脚下的碱土。

  

    当然,大名的到来也带来了新的技术,堆粪制硝,不过注重民生的吴知县并未在县中施用,因为这是肥料,何况西海岸总下雨,效果并不好,产量很低,硝石是不能产量低的。

  

    拥有碱土提取硝石工艺的中国从来不缺硝石,西北的碱土、西南的岩洞,是这种技术成就了北洋军如今的轮射战法、他们的铳炮齐出。

  

    如果用熬硝匠的说法,说是熬硝千日,不抵将军一炮;那么堆粪制硝则是五县拉一年,硬仗打一天。

  

    都是夸张说法,但取碱土熬硝比堆粪更好用,只要有合适的碱土,所以金城县也在贸易。

  

    吴中行用货物、食物来与休尼人的猎手换毛皮,在初步建立信任后派人穿过山脉,用车辙与马蹄踏出属于明人的硝石之路。